法师手札封面图

法师手札

沁纸花青

玄幻奇幻

124.14 万字

2016-04-28 完结

魔法师们在高塔的阴影中窃窃私语,至今已经少有人能够听到他们微风一般的低吟。新历二十二年我故地重游,法师塔隐没于梧桐与橡叶的树荫当中。那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是一个新世界的开始。那也是一个神话的终结,是更多传说的发端。两个世界的碰撞,两种力量的战争,无数种族的血泪,亿万生灵的哀嚎……由野心、鲜血、仇恨、掠夺、迷茫、欣喜构成这画卷,而我就在开端。在某个明媚的清晨,我踏上旅途的第一步。这个世界,早已不是我所知的那副模样。

第一章 我是一个魔法师

我是一个魔法师。我在海边的悬崖上用木头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小法师塔,门前有草地和木头凉棚。

沿着我所在的悬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绿草地上上必定长年盛开着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条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约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从远方的奇岩城走来的旅人经过。他们之间有吟游诗人,为我带来远方的故事;有游走的小贩,为我带来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时候运气好,甚至还能买到秘苏里合金或者月长石。

当然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们穿着亚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备着可能从草地里忽然跳出来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欢成群打劫人类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兽人。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晚风就开始刮起来。我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面容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着有某一个人从路的尽头走过,然后逐渐清晰。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很无聊,魔法实验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闲暇时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还没有结款,于是我会无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会回到悬崖上我的法师塔里,在门口燃起幽绿色的风灯。这种魔法灯光可以吓跑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或物,确保我不被任何不受欢迎的客人打扰。

我在我宽敞的厨房里点燃火焰,在平底锅里放一块牛油,等它化开,就加一个鸡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后我会洒几粒盐,而现在盐也越来越难买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这样的鸡蛋煎牛肉和一块粗糙的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平底锅里的油很难用清水洗得干净,而我又不舍得浪费更多的水去洗锅,于是大多数时候就用干草擦干净,然后涮一涮。

蜡烛也是很贵的,于是我一般只点一根,然后端着烛台看门窗有没有锁好。再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在晚上19点的时候睡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于是我又开始觉得无所事事,并且习惯性地走去悬崖下的路边看看有没有新的人走过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好,人们吃得也不是很饱,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个魔法师,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书,我每天最多只能记忆三个魔法,一个是彩虹喷射,一个是泥泞术,一个是真实之眼。其他的魔法,强迫自己去看的话,就会头痛欲裂。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我这里很少有人经过,是因为在我所在的古鲁丁海岸附近有这样一个传言——

在海岸边的悬崖上,住着一个脾气很坏的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喜欢将人变成蜥蜴,并且把他们风干了之后挂在屋檐下。

我想我今年大约有二十几岁——因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能够清晰地记得过往的事情的时候大约只有三四岁的模样。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灵魂忽然灌注进了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里,然后一切从原点开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并不仅止于此,从那以后我的记忆里就时常浮现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给我奇异的熟悉感,令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思想被它们撕扯分裂为另外一个人,而后带给我一种难以言表的空虚——就像是灵魂里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这些零碎的记忆与空虚感终于在某一天驱使着我离开了自己的法师塔,想要做一次长途旅行。我总觉得前方会有些什么东西等待着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运。

这个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运戒指货款到手以后被我付诸实践,然而我从没有独自旅行的经历,于是为我代售物品的小贩赠送给我一件棉布的披风和一个亚麻布袋子,说是披风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装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东西。

在那个年代,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我要带的东西很少,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魔法书,一柄柳木手杖,两条自制的黑面包,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一个木头杯子,一条绒麻毛巾,一些诸如蝙蝠耳朵、三叶草、老马的眼泪、月长石粉末、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一个是古鲁丁村庄,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

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

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为他的奴隶。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意思是,空灵之月。

这里靠近海边,路上并不尘土飞扬,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名字叫吸取生命。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陷阱中的储存的魔力就会发挥作用,,让那人死掉。当然,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

走了一个上午之后,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后望去,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

我叹了一口气,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

我吃掉了半个面包,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分解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

第二章 一个尼安德特人

据说很多高级的大法师因为要记忆的法术太多,有时候在出门前常常要花费半天的时间来记忆法术,而因为某些法术失效的时间又很快,于是他们不得不边在旅途中行走边边翻书记忆。因此极少一部分亲眼见过法师的普通人类就会产生“魔法师都是很喜欢读书的研究分子”这样的错误结论。

其实刚刚记忆一个不熟悉的法术的时候会连续几天产生头晕、困乏、恶心的不适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魔法师比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些书本。

在树林里坐着似乎比在家门口坐着更无聊,我想着那个小贩给我的“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树林渐渐茂盛起来,树下开着大片的铃兰、鸢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丛中还有鲜红色的多汁浆果,但我没有因为口渴就去招惹它们。因为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树林里,这些浆果还如此繁盛,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毒的。

树林里的空气很好,温度也不那么热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领拉开了一些,让热气从领口散发出来。

后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足够小心,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身上的汗味儿很淡,淡到没有一个人类能闻得到,但是对于很多其他生物来说,那已经是足够浓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欢吃人,实际上它们什么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矫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脚下的这条路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即便人口的流动并不频繁,但漫长的时间已经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变成了黑灰色。

我一边呼吸着带有微微甜味的空气一边轻快地走在路上,觉得自己暂时还不是太累,起码还能走到日落。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前面的路面有些不对劲儿。

一般来说,路面有高高低低的起伏,有因为干旱形成的裂纹都挺正常,可是我前面一段的起伏实在是奇怪了些。整整十米的地面都非常顺滑地微微隆起,以路面中间为中心,一道道裂纹向路边延展,就像是由一个什么东西藏在地底下。

其实这样的情景普通人类是看不到的。因为路面隆起的高度不过是一根手指的厚度,那些裂纹更是隐藏在浮土之下,看起来同其他的路没有什么两样。然而多亏了我记忆的另外一个法术,真实之眼——它让我的视力变得更加敏锐,能够看到大多数事物的与众不同之处。

于是我慢慢停住脚步,在距离那段路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我在无聊的时候会看很多书,其中不少是介绍艾瑞法斯特大陆上各种奇特的生物的。因此在看到这些不寻常的现象之后,我已经在心里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有了个大概的认识——

现在我距离一只路魔有10米的距离。

路魔是一种很恶心的东西,恶心到我之后一想起它们的模样就会本能地产生呕吐的欲望。书里说它是巨大的、桶状的地下生物,但是行动缓慢。最喜欢藏在路面下,等着行人经过,然后把人一口吃掉。

但那种古代魔法时代的语言艰涩难懂,即便已经使用了尽量形象的描述词语,也远远没有写出那种生物的实际模样。

我在距离它10米远的地方站了一会儿,路魔觉得不耐烦起来,在地下微微动了一下,这一次地上的痕迹愈加明显。于是我把柳木魔杖插在地上,只等着它忽然露出地面来,然后我将用彩虹喷射来把它干掉。

我是一个第一次出门的旅人,却并非那些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偏僻村庄的村民。在自己的法师塔居住的日子里,就常常会有小哥布林和山丘巨魔来找我的麻烦。打发他们是我漫长而无聊的生活当中少有的调剂之一,否则我就不会将彩虹喷射运用得这样熟练——在我刚刚来到古鲁丁海岸的日子里,我使用这个法术的频率几乎是每天一次。

此刻我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到前方微微隆起的路面上,等待着那个大家伙破土而出。

但就在此时,远方出然传来一阵逐渐清晰的马蹄声,随着马蹄声的还有锵锵的金属撞击声。我想那大概是一个骑士。

马蹄声轻快迅疾,可见马背上的人并不如何沉重,既然还穿着金属的衣饰,那么那位骑士极有可能是一个人类。这个世界上铁器紧缺,青铜则极为常见。人类——无论是尼安德特人或是克莱尔人都惯用铁制品,一则因为人类的富有,二则因为普通人类的体质并不足以支撑得起全副的青铜铠甲。

只有那些亚人种,例如矮人,兽人等等,才普遍使用青铜器。是人类总比亚人种好些,亚人种总比类人种——那些小哥布林之类的东西好些。

大约在六七次呼吸之间,路那头的骑士就显露出了自己的身影。那人的身材颇为纤细,穿着闪闪发亮的半身铠,膝盖上有明亮的反光,我猜那也是金属的护膝。我第二次看见有人这样全副武装——在我还能回想起来的记忆里,这样打扮的人是一个国王。

待到那人离我更近,也看到了我并且降低速度的时候,我看清了她的眼眸——淡蓝色的眼白,金色的瞳仁——这是一个尼安德特人。

其实尼安德特人同克莱尔人都属于人类,只是传说,尼安德特人是神造人,而克莱尔人是与神人一同产生的原生人。尼安德特人的体征是淡蓝色眼白、金色瞳仁、白色毛发,除此以外所有的其他颜色都是克莱尔人。

这个尼安德特女骑士飞驰到距离那路魔几米远的地方,然后伸手挽住缰绳,让那匹黑色的大马立了起来,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想要对我说些什么。

就在这刹那之间,她前方的路面忽然溅起一大蓬泥土,然后一个粗壮的暗红色桶状物体发出尖利的嚎叫声,像一条巨蛇一样从地底蹿出耸立在她的身前,在她身上投下一大片阴影。

据她后来对我说,这只路魔身体的两端都是与身体一样粗的巨口,里面排满了密密麻麻的尖锐牙齿,她甚至看得到牙缝里还没有没消化的青铜铠甲碎片和破碎的头骨。

路魔并没有给她太多的反应时间,那布满了粘液的身体只一伸一缩,就把女骑士的黑马吞进了嘴里。暗红色的血液从猛然缩成圆锥形的路魔嘴里喷出,淋湿了一大片的路面。女骑士在看到路魔的一刹那间跳下了下去——其实看起来更像是被吓得落了马。

这时候我飞快地举起我的柳木魔杖,将它蜷曲的顶端对准了那耸立嘶鸣的路魔。大多数的时间里我很少使用这魔杖,因为它虽然会加强咒语的效果,然而也会令我精神疲惫,身体衰弱。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十米长的庞然大物,仅靠我指尖喷射出的那点光线也只能给它造成严重的伤害,而非将它致死。

七彩的光线在魔杖的顶端汇聚,然后变得灿烂无比。散射的彩光甚至灼伤了路魔那恶心的皮肤,令它痛苦地扭动起来,并且将它藏在地下的另一张巨口也钻出地面,对我厉声嘶吼,喷出一阵让人作呕的腥臭气味。

就在它张开大嘴的一刹那,我口中的最后一个音阶也吟诵结束。整柄魔杖在我手中剧烈地颤抖,险些令我不能拿稳它,一道七彩的射线贯穿了路魔的整个身体,然后它的嘶鸣陡然停止,身体迅速地变成七彩的透明色,然后更迅速地化为无数的七彩光斑,消弭在阳光里。

第三章 珍妮爵爷

我颓然退后,用魔杖支撑着地面,好让自己不会倒下。整个世界就这样以我为中心开始快速地旋转。我踉跄着走到路边,用手抓起几朵怒放的铃兰,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从里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长石粉末,再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铃兰花瓣原本有点儿甜味,然而和那两种粉末混在一起,就变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儿。它们一落到胃里,一股凉气就直冲我的脑门儿,涨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复精神的药剂制法有千千万万种,几乎所有有香味儿的花朵和骨粉之类的东西都能成为关键配料,但像我这次这么用,后遗症可不大好受。现在我的脑袋终于摆脱了眩晕的感觉,可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抽搐,然后我之前吃掉的黑面包和腌鱼就从我的嗓子眼儿里一股脑地挤了出来,路边的一大片铃兰顿时惨不忍睹。

蓝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骑士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看着我只说:“你……你……你!”

我又扯下来几朵铃兰擦干净了嘴,然后捡起地上的口袋,向她点头笑了笑,慢慢地绕着路魔留下的那个大坑转圈。

彩虹喷射只对生灵起作用,这生灵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动物,也包括食人树和食人花之类的魔物属植物。因此如果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话,那么他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小东西就应该会掉在那个坑里。一个魔法师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这些材料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现在我背后的口袋里就有一小串风干的蝙蝠耳朵,当然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里有不少亮闪闪的小东西,那是些指环项链之类的零零碎碎。其中一个戒指的戒面上还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因为路魔体内酸液的长期腐蚀而变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捡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和一个荧光石小饰品,然后沿着原路爬了上来。

那个女骑士还站在里那,手里握着一把灰蒙蒙的铁剑,瞪着眼对我说:“法师!”

我能够体会她的这种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记忆都快模糊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会在我晚上不睡觉的时候吓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师会在晚上飞下来抓走还醒着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干挂在屋檐下!”

那时候的人们都知道魔法师这种生物,都知道他们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会看到魔法师。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独角兽、长翅膀的奥克良小仙女一样,可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们。哪怕是为我代售幸运戒指的小贩,也一直认为我只是个用廉价锡制品换钱的还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还有的人赌咒发誓说,某片丛林里存在着看不见摸不到的邪恶力量,会让人发疯、精神失常。实际上那是他们不小心踩坏了丛林妖精的巢穴,于是小妖精们会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像发了疯一样跳脚大叫。

由此可见,普通人也是看不见丛林妖精这类魔法生灵的,只有一些类人种生物和拥有真实之眼的魔法师才看得到。

可是这个不走运的女骑士先是遇到了路魔,后是见到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师使用了彩虹喷射——尽管我是一个只能记忆三个魔法的法师——这足够她感到震惊了。

于是我耸了耸肩,对她说:“法师。”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才有点儿慌乱地把手里的剑插进剑鞘,可看了我的魔杖一眼,又将它拔出来了一半,想了片刻却再次推了回去……

我只好笑笑,摊摊手说:“我不吃人,也不会从烟囱里飞进屋子捉走小孩子。”这个世界上没有没父母这样吓唬过的小孩子大概还不存在——于是那个尼安德特女骑士愣了一愣,也就真的笑出了声音来。

然后她一直盯着我,眼里露出与她身上的装扮完全不相符的好奇神色来:“真的有魔法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用那个木头杖喷出光线来?”隔了一会儿,她又叫起来:“是你的那个魔杖的问题吧?!”

我一直都知道在很多平民的心里,魔法师的名声并不好。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敬畏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同类,一旦这同类又极神秘,神秘感就会将敬畏催化为畏惧。但在少部分贵族的心里——因为他们的祖上或许有过同魔法师接触的经历——他们对这类群体的畏惧之心会减少很多。大部分贵族不像大部分平民一样认为魔法师只是个传说。他们确信这魔法师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女骑士一定是贵族,所以她才会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畏惧。然而她也一定不会是一个极有势力的贵族,因为那样的话,她从前就会亲眼见到活生生的魔法师,而不会表现出这种眼见传说变成现实时的惊讶来。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法师喜欢寄居在大贵族的府上。这多半是因为他们需要某些珍贵而稀少的魔法材料,于是以自己的学识和炼金术的技巧来获得贵族的供养。一些极其强大的魔法师一旦出现在战场上,甚至可以以一个人的力量扭转一场小规模战役的战局。艾瑞法斯特大陆上曾经有过那样一位强大的魔法师,但……

但一想起这件事情,许多记忆的碎片就浮现于脑海之间,我的头脑就会莫名地剧痛。过了半个小时,阳光变成橘黄色的时候,我已经和这个名叫珍妮·马第尔的女骑士一同走在路上了。她的姓氏带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接着让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零零碎碎,林林种种。

珍妮是一个勋爵,她的父亲是一个男爵。原本一个男爵不大可能为女儿装备这样的铠甲与剑,但恰好马第尔家位于欧瑞王国东南部博地艮行省的领地里有一座铁矿,于是珍妮的父亲成为了整个欧瑞王国里最富裕的男爵。

马第尔家靠军功受封为贵族,因此极为尚武。他们的祖先参加过六百多年前那次导致了亚人种最终失去了在艾瑞法斯特大陆主导种族地位的“二十六年战争”,另一位祖先则参加了三百多年前的那场“迷雾森林战争”,因此家族里曾经出现过两位侯爵,才致使他们这一代不至彻底沦落为平民。

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即便欧瑞王国里没有爵位不能授予女性的规定,到了珍妮的下一代,如果他们还没有足以匹配勋爵这个爵位的功绩,他们就会失去贵族的头衔,变成一个富有的平民家族。也许再过上几十年,马第尔家的后人就会像历史上无数曾经显赫无比的家族后人一样,缩在贫民区的某间木头屋子里,啃着干面包,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然后完全忘记祖上的荣光。

于是珍妮在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此时,从家里溜了出来。她想要做一个建立功业的骑士,想要取得男爵的封号。

第四章 约克孙杀人事件

好吧……我常常会像一个老年人一样发出太多太多的感慨,冒出太多太多的回忆。这导致了女骑士珍妮在毫无戒心地对我诉说了她前些日子的经历以后我沉默了很久。

她偷偷离开家以后的第一站是博地艮行省的北方小镇约克孙。在偏僻的博地艮行省更为偏僻的北方,你很难区分镇与村。就像古鲁丁村庄与古鲁丁城镇的差别也仅仅是古鲁丁城镇里多了一座尖顶的金牛神堂一样,小镇约克孙一共只有六十多户人家,二百七十多的人口。

前些日子,约克孙镇里出了些奇怪的事情。

镇里铁匠奥利弗三岁的小女儿杰西卡一天晚上趁父母睡着了以后偷偷走下了床。同这个年纪所有的孩子一样,她拥有旺盛却致命的好奇心。铁匠家后院打铁的炉子还没有熄灭,那一人多高的土炉里映出红红的火光,吸引了这个小女孩的注意。

她先是搬来一个倒扣的矮水罐,然后爬上水罐,再爬上靠在土炉旁边的铁质小手脚架的顶端。做完这一切以后,她的面前就是土炉里烧得通红的炭火。北方初夏夜里的寒气让这个小女孩觉得有些寒冷,于是伸开胖嘟嘟的小手向炉子上方的热气里靠了靠。

就这样,她的身体失去平衡,倒栽进炉火里,甚至不能发出一声喊叫。

身体里的血水先是让炉火的温度短暂地下降,但其后由体内的脂肪所炼成的人油又让炉火更旺盛起来。女性体内的脂肪本就是男性的三倍,何况一个全身粉嫩的三岁孩童。

博地艮行省是欧瑞王国最重要的铁制品生产基地之一,北方产出的铁器更是因为当地一种独特的喀什米尔碳而更加优良。喀什米尔碳,顾名思义,就是用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的骸骨提炼出来的优质碳。

铁匠炉子里的喀什米尔碳用了一整夜的时间消化了杰西卡身体的绝大部分,使得铁匠在第二天一边忧心女儿的失踪一边心不在焉地打造一把上个月订好的钢铁长剑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其实就在自己身边。

直到第七天,因为女儿的失踪而停炉六天的铁匠终于暂时放弃了寻找的希望,心灰意冷地开炉换碳的时候,才发现了那具几乎已经烧没了的骸骨。

铁匠奥利弗用喀什米尔人的骸骨制成的碳炼了十三年的钢,今日终于体会到了亲人的骸骨被用作炼钢的痛苦。发了疯的奥利弗用那把由自己女儿的骸骨炼成的剑先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因为当夜杰西卡就是从她的身边爬开的——又杀死了后院里圈养的一百三十三个喀什米尔人,然后自杀了。

说到这里,诸位且容我占用些时间,介绍一下艾瑞法斯特大陆的某些并不十分道德的风俗习惯。

六百年前,尼安德特人和克莱尔人对大陆上所有的亚人种发动了“二十六年战争”并取得胜利,获得了这片土地的主要种族地位。时至今日,尽管不少亚人种因为退化的关系,其文明程度已经远远不能同人类相比,但在绝大多数地区,人类还是承认他们的智慧种族地位。

但无论是六百年前还是六百年后,无论是当时的亚人种还是现在的新人类,都始终没有将类人种看做是智慧种族——尽管他们实际上已经能够使用甚至制造工具,有了最低级的文明。

因此在欧瑞王国的北方诸省,尤其是盛产铁矿的博地艮行省,圈养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用作炼铁已经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风气了。

喀什米尔人是一种短命而苦命的种族。他们的身高大约在四十厘米上下,皮肤黝黑,头部像是偶蹄类生物——鼻子突出,眼睛长在面颊的两侧,有角质的手指和脚趾,无尾,能使用极简单的语言,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生命周期大约在两年左右——六个月发育成熟,两个月孕育新生命,再用十二个月度过壮年期,用四到八个月衰老,死亡。

死亡的喀什米尔人体内会积累大量的碳——因为他们平日以铁橡树的枝叶为食。又因为他们的行动极其缓慢,性情温顺,每天当中有十六个小时要用来睡觉,因此只要在他们的居住地附近筑起一圈两米高的大栅栏,就可以将他们圈养起来。

用尸体炼制喀什米尔碳的工艺是秘传,流程我也不大了解,因此就不在此赘述了。

现在让我们言归正传,重新回到珍妮对我讲述的约克孙镇的奇怪事件中来。

镇子里的人发现了奥利弗一家的惨剧之后埋葬了他们,并且将那柄杀人的铁剑交还给了货主——镇东大栗树下的一位从行省边防大队退伍的剑盾老兵安德鲁,而后者则支付了奥利弗一家的治丧费用。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两天之后的满月夜,安德鲁就被人杀死在了家中。他的咽喉上钉着那柄长剑,一剑致命,似乎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人们认为是这位老兵从前的仇敌趁夜里来复仇,于是派出信使骑马到两天路程之外的市里去报告了这起凶杀案——因为本镇唯一一位维持治安的安全官就是安德鲁。

可是就在安德鲁的邻居巴伦依照风俗为他的尸体在家里守夜之后的第二天清晨,这位邻居也被人刺死在地上——那柄杀死了奥利弗、奥利弗的妻子玛丽、上百喀什米尔人以及安德鲁的长剑刺进了他的心脏,死者依旧没有反抗的迹象。

至此,人们终于发觉镇里出现了一位可怕的连环杀手。

市里治安官的迟钝反应让人们不得不寻找另外的解决途径,于是游历至此的雄心勃勃的女骑士珍妮接受了这个调查任务。我能够想象得到这样一位装备精良的贵族骑士的出现给镇子里的人们带来了多么大的希望,然而……

然而她以令人钦佩的勇气守着那柄剑在安德鲁的家里过了整整两夜,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凶手甚至没有留下足迹和气味,就像是一个从虚空里出现的幽灵,杀死人之后又消失在了虚空里。

作为一个极富责任心的贵族,珍妮在发觉自己也无能为力以后决定再次去市里寻求帮助。因为之前的信使一直没有回来,人们担心他迷了路,或是被成群的小哥布林劫了道。

但我想,之前那位信使更有可能是葬身在这只路魔的肚子里了——市里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情。

作为一个魔法师,我知道的事情总要比普通人多些——即便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少女。她的叙述让我隐约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状况,现在我只想进一步去证实一下我的推测,如果运气好的话……我可能还会有挺大的收获。

第五章 魔剑

两天以后的黄昏,我们步行到了镇口。镇子周围是一圈用黄土夯实的墙,大约有两米高。这一带的小村落或者小城镇大多有这样的外墙,因为这世界并不太平,某些大群的类人种热衷于袭击人类城镇。城镇里的粮食或者人类都是他们的食物,铁制品更是他们喜爱的东西。

然而这一圈围墙的墙头杂生着茂盛的青草,墙体上爬满了翠绿的蔷薇藤蔓与爬山虎,偶尔点缀着几朵或白或粉的蔷薇花,在夕阳下泛着暖融融的光,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显然是此地并不常有大群的类人种光顾。

镇子门口一个穿着褐色粗布衫的少年见到我们,立时欣喜地大叫:“爵爷,您回来了!”珍妮笑了笑,眼睛却瞟向我手里的半身甲。两天的路途都是步行,即便珍妮的身体素质不错,也没法轻松地穿着铁甲步行。我一路为她提着铁甲,使她有些惊异我比她还要充沛的体力。

其实这倒不单单是我的原因——这做工颇为精良的半身铁甲并非只是铁甲……某些秘密隐藏在它的内部。只是如今马第尔家似乎都已经忘记了掌控这个秘密的诀窍。

随后迎接出来的老镇长似乎并不能准确地判断我的身份,于是我告诉他我是一个旅行者。很多失去封地和爵位的没落贵族后代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他们浪迹在艾瑞法斯特各处,常常成为游吟诗人口中各种传奇故事的主角,或是因着剿灭匪徒的功绩而受封的新贵。

老镇长的态度于是就变得热情了起来,并且殷切地询问我们是否需要食物和酒。他大概是的确将我当成了珍妮找来的帮手。我穿着黑色的袍子,还有一个大大的兜帽。袍子的袖口和帽檐上用银线绣着挺复杂的花纹——这是法师们常穿的长袍样式,当然,他们并不会晓得。我知道在东大陆彻尔尼兹的某些民俗传说里,会有一类人被称做“仙人”。而在西大陆艾瑞法斯特,法师在人们的印象里大概就是那么一类事物。

只是不晓得这样式代表了什么,他却也看得出了这袍子的材质并非普通旅者的布衣,更何况,我是珍妮带来的人。在这种偏远的小村镇里,人们总是对贵族们有着一种盲目而不切实际的信任。而实际上从我所知晓的信息当中,我也了解到现在的大多数贵族们的确不像从前那样暴虐。二十六年战争和迷雾森林战争减灭了西大陆大陆太多的人口,整个博地艮行省的人类数量也只有一百多万而已。因此贵族们都用一种比以前平和得多的态度去对待他们的领民。虽然不公与黑暗就像霉菌一样每时每刻都会出现,滋生,然而……的确是比从前好很多,好很多。

我很想享受一下这个人类小镇平和而美丽的黄昏,来一杯装在缺口木头杯子里的、泛着白色泡沫的苹果酒,坐在某间充满了生机木屋的门口,捻着身边一丛茂盛的青草与紫色风铃花。

然而我的时间不是很多了……

我必须尽快解决这里的事情,得到某些我想要得到的东西,然后去完成两件事,或者更多事。

日落的时候,我们站在了安德鲁镇东的家门口。天色的暗淡下来,院子里大栗树的阴影将他那幢木屋掩盖,几天不曾有人打扫的门窗在微风里轻轻晃动,因为年久缺油而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珍妮缩了缩肩膀,右手扶上剑柄,轻声对我说:“我觉得……这里比前几天奇怪了。”

也许是因为紧张,她凑我极近却仍不自知,近到我的耳朵能够感受到从她嘴里呼出的灼热气息。我在心里笑了笑——无论是看起来如何英气逼人,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就像我当年一样,看到一只石像鬼都会大惊失色,险些丢掉性命。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尼安德特人的直觉要比克莱尔人敏锐得多,因为我的确感到,这栋房子周围很不对劲儿。我的真实之眼可以看到这栋房子里的光线比周围要暗一些——因为节省蜡烛和油脂的缘故,镇子里的人们在天色将黑的时候并不会立即点起火烛,然而即便同样是映衬着蓝黑色的天空,安德鲁的房间里也显得太暗了一些——那绝非一种自然形成的黑暗。

用积累了怨气的骸骨所烧制成的炭火,用孩童纯洁灵魂打造的长剑,再浸染了克莱尔人与喀什米尔人那极度恐惧、震惊、绝望的情绪,然后被搬运到到镇东这株巨大的栗树下……我当然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栗木和柳木一样,都是制造法杖的优质原料——因为两者对自然元素都有着卓越的亲和力,对灵魂的震荡也容易产生共鸣。然而就是这种共鸣,使得这柄剑在极其罕见的地理环境中被附了魔,其魔力之强,甚至超越了律令系的初级法术“律令震慑”。

我走到树旁,手掌抚上大栗树粗糙的树皮,一阵极轻微的震荡就在我的掌心扩散开来,沿着粗大的树干一路向下,直达每一条最细的根须,最后渗透进十几米深的地下。

珍妮走在我的身后,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却谨慎地不发一言。手中的钢剑半出鞘,就像一个护卫在魔法师身边的剑斗士。

“是那柄剑,它已经成为一柄魔剑了——我们的运气不错。”我将手从栗树上拿开,推开半掩的屋门。一阵深沉的死气顿时扑面而来,让我微闭了一会眼睛。

很舒服的感觉,多年不曾有过了。

珍妮跟在我身后,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惊讶:“魔剑?传说里有了自我意识可以自己杀人的魔剑?怎么可能?那都是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传说,我……”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住了口——因为我回头看了她一眼。

真实之眼的魔法效果使得我的眼睛在黑暗里泛起淡淡的荧光,也让她想起了我是一个魔法师。的确,同样是传说中的魔法师此刻正与她同行,出现了魔剑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

于是她换了口气,低声却激动地问我:“真的是魔剑?很难对付吗?”

“可以像切开奶油一样切开你现在的钢铁半身甲。”我点亮油腻的木桌上的烛台,环视这间屋子——一间典型的单身男人的木屋,油腻的桌椅,未洗净的杯盘,胡乱丢弃的衣物,地上还有未洗的血迹——那并不仅仅属于一个人。

“就在那里。”一声清响,珍妮抽出了她的长剑,护在我身边,指向房间的最深处。那里是未点燃的壁炉,在昏暗的烛光下,一柄钢铁长剑静静地插在地板上,反射着幽幽的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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