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都督封面图

逍遥小都督

关关公子

历史架空

147.80 万字

2020-04-28 完结

“以前我是大宋的夜天子,现在我只想做个好人。” 身为珠宝商的他,穿越到类似北宋末年的乱世,成为一个古代权奸,前身恶行累累结仇无数,面对诸多想要将他杀之而后快的美人和名士,他为求自保说出了这句话。 事实上他一直在努力证明自己是好人,不过细节上可能出了些小问题,一顿操作后,被惊呆了的众人发出悲愤怒吼: “我信你个鬼,以前你是大宋的夜天子,现在你只想把‘夜’字去掉!”

可看,至少是一个合格的后宫文,有感情戏不白给也不是披着后宫皮的和尚文。整体不错,就是最后的造反确实有点降智

----灵梦灬 @优书网

第一章 京都太岁

昭鸿元年春。

大宋,汴京,踊路街典魁司。

两百禁军身着鱼鳞甲,手按官刀跪与校场两侧,垂首屏息面色肃然。

八名力士抬雕花步辇停在校场中央,小太监趴在地面,以后背为台阶供主子落脚。

雕花步辇上,玉面公子着银色武服,纱帽勾勒金丝,手持玉骨折扇,上书四个大字:

我是好人!

公子名曹华,人称京都太岁,黑羽卫都督,天子亲封武安侯。

其武艺通天为人冷血,依仗权势迫害忠良,王侯将相还是江湖豪侠,对其都敢怒而不敢言。

不过这些光辉事迹,在半个月前已经成为过去。

现在的公子也叫曹华,但不是‘京都太岁’曹华,而是‘五好青年’曹华。

吃好、喝好、睡好、玩好、活儿好!

目标不大,但要达成这个小目标,却让穿越而来的曹华颇为头疼。

‘他’以前干的事情,用丧尽天良四个字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刚来就在祸害良家妇女,历史上奸恶之人,基本上都能往他身上套。

这也罢,干的龌龊事可以慢慢洗白,但留给他时间并不多。

来的这个朝代叫‘大宋’,与北宋末年大同小异。皇帝叫赵诘,同样善书法爱花石,不同的是还爱任用宦官,比如说他的义父薛九全。

外有强敌环伺,内有义军揭竿而起,天子还任用奸宦,照这么发展下去,北宋末年的‘靖康之耻’恐怕得提前几年。

他不奢望挽大厦与将倾,但能在汴京城破时少死点人也安心些,如果连这也做不到,那至少得有一份自己的产业,可以逃到南方避难。

哪怕是这么简单的需求,对他来说也不容易,因为他是天子赵诘的亲信,三千天子近卫的统领,杀的贪官清官、好人坏人不计其数,结仇众多。

诸多抗金名臣现在正想方设法的要弄死他这奸臣,他还手也不是,不还手也不是。

出门不是他想搞这么大排场,而是不多带点狗腿子,走不出两条街就被人大卸八块拖去喂狗。

想起前几天被一个胸大无脑的女反贼掳走吊起来捶,他现在心里还有气。

堂堂穿越客,本该吟诗作赋挣银子收美人,他倒好,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刚出门就被人敲了闷棍,要不是他机智过人,恐怕已经被那女反贼先奸后杀抛尸荒野。

难!这世道太难了!

还不如把他直接扔北宋末年,至少他可以知道历史走向。

典魁司校场,他在侍卫簇拥下来到地牢外,提着食盒,装着毒酒,独自进入昏暗地牢。

带着毒酒过来,干的自然不是能光宗耀祖的好事。

汴京城中正举行三场诗会,本该是他扬名天下的时候,现在却只能来典魁司地牢,干些谋害忠良的缺德事。事儿还是后宫的娘娘授意,不做都不行。

进入昏暗潮湿的地牢,各种声音乱七八糟,多是江湖上的悍匪,少数是朝廷官员,寻常平民百姓根本没资格进这里。

简易茅草铺就的牢房中,光线昏暗,异味难闻。头发花白的老者,身形笔直盘坐在木板床上,闭着眼。

打开牢门,他独自来到老者身前,放下食盒。

这老头是御史陈清秋,因为骂后宫最受宠幸的万贵妃是红颜祸水,被皇帝一怒之下打入天牢。

他过来自然是按万贵妃的意思,送这老头上路。

牢房中。

陈清秋听见响动睁开双眼,见来人是曹华,哼了一声:“没想到是你这阉人送老夫上路,换个正常人,否则老夫死都嫌膈应。”

曹华不是阉人,却是阉党,他对这番斥责不以为意,在纷乱茅草上坐下打开食盒。

里面放着一壶毒酒,一张宣纸,一支笔。

将纸笔放在陈清秋面前,他微笑道:“老大爷,得罪万贵妃,能留个全尸你该知足。”

陈清秋面带讥讽:“老夫寒窗数十载一心为国,何惧一死?”

曹华无奈一叹:“你死了,你闺女咋办?这些天她一个人跑遍京城,连本公子都求了两次,你这当爹的只顾心直口快,倒是有些不负责任。”

陈清秋脸色暴怒,憋了半天,只是咬牙道:“忠言逆耳,圣上降罪与我,百年之后,自有后人证我清名。”

自古愚忠之人,都爱这番说辞,他摇了摇头:“闲来无事骂朝廷,临危一死报国恩,你们这些书呆子,烂透了。”

话语间,他指向地面的纸张:“我说,你写。”

陈清秋冷笑:“你以为老夫不知道典魁司伎俩,栽赃老夫,你痴心妄想。”

“你不写,我就把你闺女也送进来,让她陪你。”

曹华摊开手,笑容随意。

陈清秋顿时暴怒:“你敢!靖柳她何错之有,你凭什么抓她?”

“你也没错,不还是进来了。”

牢房里寂静下来。

曹华直接听命天子抓人需要什么理由,‘京都太岁’可不是自己起的外号。

陈清秋脸憋的通红,身体微微颤抖。

良久后,他伸手抓起了毛笔,咬牙道:“你以为一张纸,便能坏我陈清秋一身清名?”

“听好了....”

头发花白的陈清秋,沾了墨水,准备写下那足以让他遗臭万年的逆反之词。

可曹华第一句话出口,陈清秋便愣住了。

是一首诗!

抬头望向曹华,陈清秋满眼茫然。

曹华坐在茅草上,姿态懒散,话语却铿锵有力。

陈清秋的脸色,从茫然转为难以置信。

手上毛笔微微颤抖,斟酌良久,却不敢写下一个字。

这一丫丫电子书去,他能活。

但若是被发现,必然遗臭万年。

不写?

只要面前的曹华不说,他必定名垂千古。读书人追求一辈子的事情,近在眼前。

陈清秋挣扎徘徊许久,仍然没有动笔。

曹华说完后,轻声道:“说实话,你配不上这首诗,不过为了保你一条命,本公子便宜你了,出去后自己告老还乡,这辈子都别在给我找麻烦。”

陈清秋身体微微颤抖,看着曹华的双眼,表情五味杂陈。

良久后,头发花白的陈清秋,深深俯首:

“谢公子大恩!”

“不用,谢你闺女去!”

曹华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松了口气。

总算是把第一个屁股擦干净了。

说起来这件事,和他能来到这里有些关系,不过这得把时间往前拨一点,回到十五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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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

汴京,武安侯府。

楼外夜雨,阁内华灯。

白衣公子斜倚软榻,手持折扇,眼神桀骜,折扇上书写六字:

剑仙自古多情

屋内熏香缭绕,女子站在阁楼窗畔,肩窄臀圆身段妖娆,面色却是悲愤难言。

她没有依言解开罗裙,而是厉声斥责道:“曹贼,你依仗圣宠做尽恶事,即便圣上不治罪与你,苍天也会收了你这恶人。”

话落,女子拔下头上发簪刺向咽喉,说出这句话她已经报了必死之心。

白衣公子眼神冷傲,轻弹案前酒杯,一滴水珠弹起激射而出,正好击落玉簪。

在‘京都太岁’面前,痛痛快快的死也是一种奢侈。

女子自知清白难保,面若死灰。

‘霹!’

便在此时,老天爷或许长了眼,一声惊雷凭空炸响,落在白衣公子身上。

浩瀚天威下,白衣公子跌倒扭曲翻滚,不过片刻便没了动静。

“死了?”

女子跌坐在地面,满眼不可思议,继而面露狂喜。

可惜,她马上就发现,白衣书生的修长手指,抓住了小案一角。

“额...”

曹华从被雷劈中醒来,脑子里浑浑噩噩。他揉着额头抬眼瞧去,满眼古色古香,并不是自己的办公室。

还没来得及疑惑,便瞧见一个穿古装的女人哭哭啼啼用发簪自杀。眼见就要命丧当场,他也顾不得周围环境,猛扑过去把女子的手按住:

“喂小姐,你别想不开..”

形势危急之下,他只是想把这自杀的女人按住,自然不会注意男女之防,可看在女子眼里就是另一番光景。

受辱女子被压住双手摁在地上,身材苗条纤瘦被压的几乎喘不过气。

本就生性贞烈,那里经受过这等欺辱,她羞愤道:“我就是死,也不会从了你这恶人。”拼死反抗挣脱不开,只能一口咬在他手腕上。

“啊..你属狗的?”

曹华顾不得疼压的更结实,就差用十字锁把这疯女人锁住。

很快,房间外脚步声如擂鼓,铠甲摩擦沙沙作响,房门被一脚踹开,八名黑甲军士冲入屋里。

见他与人撕打,八名军士抽刀冲上前,想要擒住女子。

初临贵地的曹华,见几个彪形大汉抽刀而来凶神恶煞,连忙抬手呵斥:“你们做什么?!”

八名黑甲军士顿住脚步,扑通跪到,以头触地,噤若寒蝉。

曹华被这反应搞得发懵,也不是他心里素质不行,八个大汉莫名其妙对着你磕头,正常人都得懵。

而被淫辱的可怜女子,趁着他抬手的瞬间,终于从他身下挤了出来,羞愤欲绝之下,竟是抓住香案上的一个花屏,狠狠砸向了他的脑袋...

第二章 出门被绑

昭鸿元年,二月初一。

本身做珠宝生意的曹华,午休之时睡的深了些,便来到了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刚来就在祸害良家妇女,被一花瓶拍晕后,醒来已经是深夜。

“公子?公子?起来喝药了!”

在雕花软榻上幽幽转醒,头痛欲裂,方才经历的事情,好似一场怪梦。

还真是个奇怪的梦!

如此作想抬眼瞧去,却发现所在之处还是刚才的房间。房间光线较暗,木桌、木床、木家具,做工古朴但收拾的很干净,空气中弥漫淡淡草药香气。

“公子?”

呼唤声响起,转眼看去,是个丫鬟打扮的青衣女人,面容俏丽腰肢纤细,捧着瓷碗眉眼低敛一副温顺模样。

青衣丫鬟捧着瓷碗,跪坐在软榻前柔声道:“公子喝药吧。”

他从事珠宝生意,对古玩有所涉猎,房屋方方面面包括女子穿着,都与宋朝民俗相差无几,难不成有人在和他开玩笑,故意弄了这么大一场戏?

念及此处,他接过药碗笑问道:“美女,你戏剧学院毕业的?还真挑不出毛病。”

他性子乐观开朗又是生意人,谈吐带着几分随和,笑容也让人如沐春风,可这看在青衣丫鬟眼里就不一样了。她从未见公子露出过笑容,略显错愕:“公子,你...”

“别装了,店里有啥事没?”他没心思陪人演戏,珠宝行还有好多事情没处理。

“店里?”

青衣丫鬟愣了稍许,见公子语气挺重,不敢怠慢,欠身认真回答:“梁山有几个水匪似乎朝汴京而来,小的们正在巡查...”

“噗...”

刚进嘴的药一口喷了出来。

梁山?水浒?喂药?金莲?

仔细重新打量,才发现窗外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栋高楼大厦,遥遥可见巍峨宫城。

我这是跑那儿来了!

怪不得方才觉得眼熟,和电视里潘金莲药死武大郎的情景一模一样。

他趴在塌上‘呸’了半天,才把嘴里药吐出去。心中一震,莫非变成了武大郎?

忙低头打量,手指白净修长不是自己的,不过好歹也不像武大郎的。

心中稍定,他忙开口问道:“这是那儿?”

“禀公子,武安侯府。”

“我是谁?”

青衣女婢错愕,某非公子失忆了?不过不敢违逆公子的话,认真回答道:“曹华,黑羽卫右都督,圣上亲封武安侯!”

侯爷!

曹华眼前一亮,没想到直接附身到了同名同姓的王侯身上。

这可是神仙起手,梦幻开局。

可惜,第二天他便开心不起来了。

黑羽卫是天子近卫,也就是皇帝手底下的私兵,原本的曹华武艺了得,一直是皇帝出门在外时的护卫,皇帝不出宫的时候,他便负责到处抓朝臣把柄。

手下三千狗腿权利挺大,但家底却有些寒酸,侯府上下加起来也就四个人。家里除开他本人就剩下三个丫鬟,一个是上文中的漂亮小妞,和他一起长大姓赵名寒,武艺高强但性子很冷,算是他的小助手。剩下两个名为玉堂和绿珠,是寒儿买回来的,负责端茶倒水洗衣做饭。

家底虽然不大,但好歹也是个侯爷,本来还想让寒儿带着出去逛一圈见世面,哪想到遭了一路白眼,所有人见他都躲着走,古色古香的美人没看到,反而有人在街上放冷箭差点把他射了个透心凉,要不是寒儿武艺高强拦下了羽箭,他当场就得见阎王。

经过这么一次,他不敢再轻易出门,在典魁司衙门里认真翻阅了几天史书,才搞明白这个‘大宋’,和他了解的宋朝天差地别。

此时宋江刚竖起替天行道大旗,方腊还没起势,岳飞还未从军。

而在这地方的历史上,隋朝还多了个隋三世,然后开始跑偏,虽说朝代大同小异,但诸多历史人物都消失不见。蜀地多了一股反贼自称蜀王,天子赵诘设立典魁司,名为天子近卫实则督察百官。

而他曹华曹大都督,就是皇帝身边最能咬人的一条恶犬。嗯..或许鹰犬要好听些,反正不是啥好东西。

知道自己是个人渣败类后,他自然不想接受这个身份,他只想当奸商可不想当奸贼,既然回不去,便计划远走高飞隐姓埋名过日子。

不过常言一分钱难死英雄汉,他得想办法挣笔足以下半生无忧的银子才能走,于是二月初五这天,他便乔装打扮,偷偷摸摸跑出武安侯府寻找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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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河岸立杨楼,百花如玉人如柳。

这句俗语在民间流传甚广,形容的是汴京内城这条杨楼街。杨楼街以青楼出名,但风月场所不是其全部,茶楼、棋社之内的大雅之地也颇有名声。

春意正浓,几乎所有待字闺中的少女和清闲的妇人,都跑到了杨楼街游玩,这自然也引得书生士子齐聚街头。

曹华未防被暗杀,乔装打扮着书生袍,沾了两撇小胡子,头戴方巾,装作游玩的书生。身为侯爷想找来这些画个妆易如反掌。

此时杨楼街上,一场大型诗会正如火如荼举行,各路才子佳人齐聚,几位大儒坐镇,算得上文人扬名难得的机会,青楼女子也多喜欢在这里挣名气。

时候还没到,不少读书人在三层高楼上临栏赏景,作那不堪入耳的打油诗,引得小家碧玉纷纷侧目。

他见状一扶头上方巾,准备进入琵琶圆学那李太白‘斗酒诗百篇’,让这群愚昧古人见识一下什么叫才子。他可是翻过史书,李白苏轼这些大佬都没出现,那些个大作要是在这个世界失传得多遗憾,为了后世小学生课本着想,他自然是义不容辞。

可惜,还没进去,就听到一阵喧哗突然传来。

“一块破石头,敢要十两纹银,你当四爷我眼瞎?”

“刘四爷,这块玉佩是祖传的,若不是家母病重,绝不会拿出来卖...”

街边,一个穷酸书生蹲在地上,面前布摊子摆着珠钗花鸟佩,用几块石头压住四角。

被称为刘四爷的男子身着员外袍,在摊子前挑挑拣拣,满脸横肉显得大大咧咧,执意要用一两银子买花鸟佩。其虽然外表粗矿,但显然有几分火候,话语拿捏极好,既让书生畏惧又不至于恼羞成怒。看热闹的百姓,有些劝书生别狮子大开口,各退一步生意就成了。

汴京一斗米市价三钱银子,花鸟佩用料上乘做工极好,只是上了年头有些污迹,若清理干净远不止十两银子。曹华和珠宝打了半辈子交道,自然看得出深浅。

书生讲了半天价,终于勉为其难的点头,降到八两银子。

刘四爷呸了一声:“算了,不与你这书呆子计较。”便接过玉佩,顺手拿起压住布摊的一块石头:“家里桌子坏了,借你这石头垫个脚。”

石头手掌大小,书生从独山那边淘货顺手捡来的,只觉得好看一直没丢,当下大赚一笔自然不介意。

刘四爷骂骂咧咧正想起身,一个同样书生打扮的年轻人却走了过来:“兄弟,这玉佩让给我,家里那母老虎非要这花鸟佩,我跑了半条街才找到,不容易。”

刘四爷眉头一皱,上下打量几眼,见来人是个文弱书生,不禁露出几分凶恶:“先来后到的规矩,不懂?”

“不懂!”曹华面带笑容有恃无恐。他可是‘京都太岁’,手底下三千狗腿,出门横着走哪种。

刘四爷见这书生好像挺有背景,不禁微微蹙眉:“南城刘老四,义父陈温,朋友应当知道分寸。”

古往今来,地头蛇总是不缺的。

他轻笑道:“西城人妻曹,义父薛老九,兄弟最好悠着点装。”

薛老九自然就是他名义上的义父薛九全,天子赵诘最宠幸的太监。

刘四爷愣了半天,也没想起城里有‘人妻曹’这号人物,皱眉道:“朋友,饭可以乱吃...”

话刚说一半,便见眼前的书生,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

背刻虎头,正面‘黑羽’。

天子近卫腰牌。

一闪而逝,但也足以让人看清。

黑羽卫在汴京可是有‘黑无常’‘索命鬼’的名声,刘老四当场呆住,回神后脸色煞白,当场便要下跪。

曹华连忙扶住他:“见你这般有礼数,便不予你计较。”

“大人..咳!谢曹兄大量,这玉佩便当做小的孝敬你的。”刘老四诚惶诚恐,攀上黑羽卫的交情,一块破玉佩算什么。

“算了,我曹某既然报了身份,便不会强取豪夺,这次全当交个朋友,有缘再会。”

他随意拿起压住摊子一角的石头,掂了两下便转身往回走。

跑的比兔子还快。

刘四爷拿着玉佩愣了片刻,倒是摸不清这位官爷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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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朦胧。

万家灯火点缀随风杨柳,亭台曲巷间歌姬酒客如流。

春江绿意,月郎星稀。

杨楼街的一条小巷,三颗老槐树立在巷口。

巷子人烟稀少,灯火时明时灭,许多屋舍无人居住。

曹华在巷子中,用袖子擦拭捡来的石头。

这么大块独山玉胚子,肉质饱满细腻,他和珠宝打了一辈子交道,岂会看不出来。

四斤来重,雕成玉白菜小了些,但刻成印章、小兽,凭他的手艺挣个几千两银子轻轻松松。

暴利啊!

他借着街边灯火仔细打量,手中石头,已经换算成了小钱钱,这可是他来到这里赚取的第一桶金。

夜风吹过小巷,墙头无声无息多了个人影。

他正满心陶醉,忽然觉得脑后生风。

以前武艺通神身体底子自然还在,本能的危机感让他感觉到了威胁,身体猛然弹起。

“彭!”

一声闷响。

他后脑挨了一棒槌,身体摇摇晃晃,眼前发黑。手里刚刚得来的原石,咕噜滚到了巷道水渠中。

强横的体魄,让他挨了一记闷棍依旧硬生生撑住没有晕过去。

茫然回头,却见一个胸脯壮观的女人,手持碗口粗的木棍,又砸了过来....

第三章 我叫苏轼

“听说了嘛,曹贼被人绑了。”

“哎哟喂!他也有今天,是那位江湖豪侠干的好事,我得回去给他老人家立个长生牌位。”

“就京都太岁的名声,恐怕已经被大卸八块,薛老狗痛失爱子,怕是会血洗京城。”

“听说是南城刘老四派人干的,真是条汉子,我服!”

“我不是,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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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华的突然失踪,在暗中引起的反应可谓是喜大普奔。

而京城的门阀官吏,都是噤若寒蝉的老实起来,生怕当今圣上是要办谁,特地放出消息掩人耳目。

高门大族的人人自危,并不影响市井的日常生息。

杨楼街一条名为‘石泉’的小巷中,铜锁挂在大门上,巷口三颗槐树郁郁葱葱。

宅内荷塘边,临湖小屋里。

麻绳拴在房梁上,着书生袍的曹华被五花大绑倒吊在房梁上,头朝下脚朝天,脑袋前后两个大包。

清风从小湖吹过,荷叶摇摇晃晃,也唤醒了他。

“我去..额...”

悠悠转醒,他眉头紧蹙,眼前的光景映入眼帘。

一间小屋,桌椅柜子用白布遮盖落了些灰尘,只有小床干干净净放着包裹和一把长剑,床边靠着一杆白色长枪。

女子身着红衣,正用伤药敷住腰间伤口,桌子遮挡剪开的衣裙只能看到女子的侧脸。

眉眼如丹杏,顾盼可生姿,但眼神却十分锐利,致使内外都透着英气。

他被吊在房梁上,反应过来现在的处境后,顿时心中一惊。

他是天子近卫的双花红棍,位高权重武艺高强还杀人不眨眼。在汴京敢打他主意的人很少,但很少的这部分人一旦找到机会,那肯定是挫骨扬灰。

怪不得以前每次出门都带百十号狗腿,他暗暗后悔出门没带保镖,不会通天武艺现在可是坐以待毙的局面,这才当几天权贵,连漂亮丫鬟都没来得及调戏没事做什么死,这下好了,铺子没开张人先没了。

石泉巷中闲置宅院里,红衣女子偏过头,发现绑来的舌头转醒,眉目微冷:

“醒了?”

“姑娘,不对,大侠,我一介书生,从来循规蹈矩克己守礼...”

时至此刻,他也只能赌身份没被发现,学着秀才口气洋洋洒洒说了一大片好话。

他可是新世纪五好青年,莫名死在这里多冤。

女子合上红色衣裙,起身将木牌丢到地面:“这是黑羽卫的牌子,你是朝廷的人。”

他听到这话反而松了口气,只要没发现他是‘曹华’即可。凭‘京都太岁’人人杀之而后快的名声,被发现肯定死翘翘。

面对女子冷冽的眼神,曹华面带善意笑容:“我是读书人,姓苏名轼字太白,号香山居士,正儿八经的读书人,被逼无奈才投身典魁司。”

生意场打拼多年,一点演技还是有的。

红衣女子半信半疑,从床铺上拿起长剑,冷声道:

“既然是读书人,作首诗给我听听。”

这不撞枪口上了嘛。

他心中暗喜,脸上却是颇为为难,憋了许久才艰难开口:“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要不大侠先把我放下来...”

长剑‘呛啷’出鞘,寒如腊月霜雪。

“诶诶诶!开玩笑,别着急,我想想!”

曹华见她一言不合便动手,也没有继续谈判,装模作样酝酿片刻,轻声道:“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唉..”

抑扬顿挫,把心里憋屈展现的淋漓尽致。虽然时间对不上,意境倒是颇为合适。

红衣女子愣了少许,没想到这朝廷走狗真会作诗,她站在屋中轻轻蹙眉,似是在思考。

他心中暗喜,现代人的优势就是厉害,这不,马上镇住了。

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红裙女子惊呼出声或者如痴如醉。

被倒吊着看不到表情,他只能开口道:“区区拙作,不知女侠觉得如何?”

“文邹邹,听不懂。”

红衣女子把长剑抱在怀里,淡然道:“作首能听懂的。”

“啊?!”

曹华愣在当场,这么简单都听不懂,还让他去那儿抄。

“怎么,不行?”

红衣女子微微蹙眉,又把剑拔了出来。

他脑中急转,忙的开口道:“好好好,剑...剑起千钧惊日月,胆骇万里震云天,洞冥..九霄疑何故?不是凡人胜似仙!”

结结巴巴说完,他长松了一口气,还好有点古文功底,把这首打油诗硬憋了出来。

这要是再听不懂,那就真没辙。

“剑起千钧惊日月..嗯..不错..”

红衣女子连连点头,品位许久,还挽了个剑花,看样子是挺喜欢这诗。

“你还真是个读书人!”

女子在曹华面前蹲下,两人脸对脸,她微微偏头:“有这般才学,为何要当朝廷的走狗?”

暗香扑鼻,审视目光近在咫尺。

曹华面带苦色:“唉!我自幼清贫,寒窗苦读十年却年年不中,无银钱打点关系又得罪了权贵,只得投身典魁司保全性命。”

满口胡诌不脸红,是商人的基本操守。

红衣女子半信半疑,皱眉道:“典魁司只要绿林上的好手,寻常人不可能成为典魁司走狗,你凭什么进去?”

典魁司分黑羽卫和鹰爪房,都是天子手底下的私军武艺高强,一般人可没那么好混进去。

他总不能说自己武艺高强,那不是找死,想了半天只能满脸惭愧道:“我是宦官,在宫内外传话跑腿的。”

时至此刻,也只能找这种借口,他就不信这女人还能检查身体。

“你是太监?”

房间内,红衣女子面对倒吊在房梁上的曹华,满眼诧异。

凑近仔细打量,却见他面白如玉细皮嫩肉,确实像传闻中的阉人,只是那两撇八字胡很扎眼。

“你怎么有胡子?”

“假的。”

曹华晃了晃脑袋,让她把胡子扯下来。

红衣女子撕下两片胡须,倒是一愣,剑眉如墨仪表堂堂,还是个少有的俊俏书生。

她打量片刻,倒是有些可惜:“长的倒是一表人才,好好的读书人不做,为何要去当太监?”

曹华满脸悲苦:“我辈读书人,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苏太白寒窗十年,却生逢乱世报国无门,当个宦官尽一份绵薄之力,也好过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感天动地!

红衣女子看着那双真挚眼眸,沉默了许久,轻声道:“这句话...很好听。”

已经是案板上的死鱼,他也不害臊,咳嗽一声轻叹道:“如今宦官当道只手遮天,朝野瑟瑟民不聊生,但我绝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大侠要惩奸除恶,怕是找错人了。”

红衣女子‘噗’的一笑,笑意盈盈艳若桃李:

“看你这么怂,也不像个坏人。”

他顿时语塞,什么叫怂?他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都被五花大绑吊起来等着杀猪仔了,他还能硬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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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红衣女子解开绳索,把他放了下来。

在屋中桌椅旁坐下,红衣女子倒了杯茶,自我介绍道:“我叫谢怡君,蜀王麾下义军头领,此次入京,一是杀权阉薛九全,二是报百花剑的仇,她是我师父之一,死在黑羽卫都督曹华手上,苏轼,你可见过此人?”

死在‘曹华’手上的绿林好汉数不胜数,他也记不清,见是来寻仇的,硬没敢在桌旁坐下,而是走到窗边随意道:“都是大人物,我只在典魁司跑腿,没见过几次。”

京都太岁曹华位高权重,寻常人根本见不到,谢怡君倒也不奇怪,踌躇少许问道:“你在典魁司做事应当熟悉地形,给我画出来,等我杀了那两个奸贼,便放你走。”

“没问题。”

他很干脆的答应,接过毛笔,开始在桌面白纸上画典魁司舆图,他白天在典魁司衙门磨洋工,兜兜转转倒是认得去自己办公室的路。

谢怡君轻轻蹙眉,觉得这白衣书生画图的方式很特别,还标注了些看不懂的符号,但见他模样认真,倒也没有多问。

不出片刻,典魁司大小防备全花了出来,连楼梯都清清楚楚。

谢怡君接过之后,拿起仔细打量,和她勘探到的相差不多,没去过的地方想来也是真的。

“谢谢。”

谢怡君小心收起舆图,然后拿起绳索,走向曹大官人。

曹华一愣,连忙摆手:“喂姑娘,卸磨杀驴可不是大侠的作风,我绝对不跑。”

不跑才怪,他又不是傻子。

谢怡君也不是江湖雏儿,岂会这么简单信任一个陌生人让他回去报信。手脚利落的把曹华绑住,不过这次没吊起来,而是扔到了床上,把嘴也堵住。

他被绑的结结实实,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想要和谢怡君聊几句都没法开口,只能眼巴巴望着。

谢怡君一直坐在小凳上查看舆图,侧脸倒是颇为美艳,只可惜那把剑有点吓人。等到华灯初上,她提起长枪和佩剑,便出门翻过了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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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典魁司内火光冲天。

有人单枪匹马杀入典魁司,留守的黑羽卫倾巢而出,弩箭如蝗,却被硬生生闯到正厅,侍女寒儿以死换死寸步不让,才勉强拦住来人。

胭脂虎谢怡君!

蜀王麾下第一悍匪。

十四岁单枪匹马出蜀道,辗转南北武林无一败记,后入义军逐鹿天下,追随者如过江之鲫。

朝廷发榜通缉逆贼中,胭脂虎的人头悬赏白银十万,见首级则封爵。

这一夜,宫城内的天子摔了茶杯,历声呵斥:

“一个反贼,单枪匹马杀到典魁司,若她朝皇城而来,是不是要打到朕的寝宫?曹华何在?朕养你们三千个饭桶,到该用的时候人去那儿啦?”

年迈太监匍匐在地,心中暴怒。

同样是这一夜,石泉巷口三颗槐树随风摇曳。

被天子点名的曹大官人,正被绑在床上吃力的挣扎。

别说,这小娘子绑人的功夫一流,都给他绑成了龟甲缚,慢慢磨了半个时辰,才把手腕上的绳子解开。

好不容易挣脱,曹华麻溜的翻起身来,准备回侯爷府躲两个月再说。

走到门口,曹华又觉得心里有气,弄丢他的玉石也罢,还打了他两记闷棍。

他曹华上辈子加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吃这种亏。

略微思索,他便拿着门栓,悄悄咪咪躲在房门后安静等待。

有仇必报,怎么也得把这娘们敲晕绑起来,让她尝尝被吊着的滋味。

第四章 夜间天子

曹华站在房门后,持着门栓一等便从华灯初上,等到满城寂寂,再到东方发白。

‘咯咯..’

鸡鸣声响起。

他猛然惊醒,持着门栓重新站好,等着猎物的出现。

淡淡血腥味飘来。

这具身体对血腥味很敏感。曹华抽了抽鼻子觉得不对劲,便放弃蹲守,顺着味道一路找过去。

闲置三进宅院,已经长满杂草,些许落叶留在地面。

他顺着味道一路走到后宅,远远便看到一个血红身影趴在院墙下。

后背插了两只弩箭,浑身是伤,也不知在院内躺了多久,血液流出丈余远的距离。

他连忙跑过去,蹲下身查看。

血迹斑斑模糊脸颊,但从身材上还是可以确认是绑他的谢怡君。

此时此刻,谢怡君如同刚从战场上下来,身上没有一块好的。

曹华出生现代,又不是京都太岁,不可能因为被打了闷棍就趁机要人命。

他连忙将血衣女子抱起来,跑回屋里。

虽然不是医生,但寻常急救止血还是会一些。

没有伤药纱布,便出门跑到石泉巷外街道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一间医馆,敲开门亮出典魁司腰牌,拿了些伤药白布,顺便还要了些干饼熏肉。

典魁司办事,医馆也不敢多说,要什么给什么。

回到小院,从井里打了盆清水,剪开女子红裙背部,也没时间欣赏皮肤咋样,小心翼翼擦干净弩箭周围血迹。

“呜...”

弩箭拔出来,趴在床上的女子一声闷哼,手指本能抓住他的大腿,差点拧掉一块肉。

他疼的龇牙咧嘴,却也只能强忍,连忙用带着伤药的白布捂住伤口,现在也只能希望弩箭没毒伤口不会感染,不然肯定死透了。

鲜血浸透白布,刹那染红洁白脊背。

不过片刻功夫,他已经满头大汗,总算明白占地护士的心里素质得有多高。

除去两根弩箭,谢怡君已经脸色煞白,没有半点反应,连呼吸都微不可闻。

此时此刻,也只能听天由命。

他浑身血污,脸也被擦汗弄的占满血渍。

就这清水啃了几口干饼,把剩下的放在桌上,天已经大亮。

用被子把谢怡君盖住,便离开院子,朝典魁司飞奔而去。

上班要迟到了!

-------

晨曦升起,红日悬挂宫城上空。

踊路街典魁司衙门内,黑羽卫全部散入城中搜索反贼下落。

曹华消失一夜,几个司中主薄忙的焦头烂额,不停向屏风后的寒儿启示。

房间药味弥漫。

丫鬟寒儿坐在屏风后,解开左边衣襟露出胳膊肩膀,医女小心翼翼擦拭锁骨下的伤痕。

稍许后,门外小吏大喊:“都督回来了!”

几个主薄松了口气,连忙出门迎接。寒儿忙驱开医女,穿好衣服走出屏风。

“见过都督!”

见他满身血衣,众人略显不解,却也不敢过问,寒儿上前躬身道:“公子,昨夜...”

“我已经知道了。”

他喘着粗气,招呼人把衣服取过来,皱眉道:“昨天多少人打进来?大门都被打烂了...寒儿,你受伤了?”

瞧见寒儿脸色微白,他上下打量几眼,倒是没有外伤。

寒儿神色落寞,微微低头:“属下无能,不是谢怡君的对手,被她强行闯到正厅,发现公子不再才离去。”

她也算典魁司中顶尖的高手,一个反贼闯进来竟然没拦住,此时面对武艺通天的公子,自然觉得没脸见人。

他安慰性质的拍了拍寒儿肩膀:“不关你事,让外面的人都回来,闹得满场风雨,吓到老百姓怎么办。”

“不可!”

寒儿一急,连忙开口劝阻:“这是义父下的命令。”

寒儿和曹华一样,都是被薛九全从小培养,只是曹华天资太过聪慧脱颖而出。典魁司真正的掌权者是宦官薛九全,曹华只是代管,真要惊动圣上,还是得听薛九全的。

他微微皱眉,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都不得罪,可现在事情压不下去有点麻烦。

正思索间,衙门外突然传出一阵呼声:

“参见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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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魁司外,依仗缓缓停下,红色车辇停在门口。小太监趴在地上当阶梯,另有人小心翼翼掀开车帘。

在小太监搀扶下,身着红色蟒袍的白发老人,手持拂尘,缓缓走下马车。

年余甲子,身材消瘦,脸上满是褶皱,看起来慈眉善目。谁能想到这样一个老人,便是最受皇帝信任的阉人,朝野闻风丧胆的薛老狗,执掌典魁司三千鹰犬,被暗地里称为‘夜间天子’。

“参见公公!”

典魁司内外,以寒儿为首,齐刷刷跪下。

曹华正在屏风后换着血衣,探出脑袋道:“稍等,马上过来!”

此言一出,满场寂静。

主簿小吏深深埋下头,连气氛都压抑起来。

“快点!”

年迈的薛九全,在小太监搀扶下缓步行走,公鸭嗓唉声叹气:“圣上昨儿个发火,骂老奴养了一群饭桶,老奴是一晚上没睡着。思前想后,觉得这典魁司上下,得换一批人,曹华,你觉得这些人,还要不要留着?”

“公公饶命!”

百余个主簿小吏跪在地上,以头触地瑟瑟发抖。

典魁司名义上是天子近卫,实际上权利极大,禁军巡城兵役都得服从典魁司调遣,如今典魁司被人捅了老巢,薛九全不会迁怒与曹华,肯定是拿他们这些小官吏开刀。

寒儿自知难逃其咎,跪在地上默然不语。

曹华察觉气氛不对,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轻笑道:“他们挺听话,不用换。”

“他们听话,还出了这么大乱子,那就是你出了问题。”

薛九全闻言幽幽一叹,在大厅主位坐下,望向曹华。

众人更是噤若寒蝉。

侍女寒儿犹豫少许,跪着往前走了两步:“公子昨夜..”

“寒儿,不该说话的时候,不要吱声。”

薛九全端起茶杯,淡然望了寒儿一眼。

寒儿身体微微一抖,连忙低头趴在地上,再不敢多嘴一句。

曹华第一次见到这名义上的义父,也不知该怎么打招呼,便摆了摆手:“你们都先出去!”

“诺!”

主簿小吏如蒙大赦,颤颤巍巍的退了出去。

宫里来的几个小太监,也在薛九全授意下离开了正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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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大衙门中,点点熏香缭绕。

头发花白的老太监,手端茶杯,神色此时才显出几分忧色。

“华子,你行事一向稳重,为父才把典魁司交给你。昨夜让一个反贼闯入典魁司又扬长而去,这说明我典魁司无能,光吃饭不做事。”

“是我疏忽!”

他可是糟了无妄之灾,就画了张地图,其他事情和他无关,但这个锅肯定背定了。

薛九全摇了摇头:“你不能让这种事再发生,圣上想要天下太平,至少汴京得天下太平,不能让文武百官找到由头。”

他自顾自坐在椅子上,沉默不语。

说起这个便宜义父,他旁敲侧击打听过,在宫里伺候了一辈子,临到老来才收了他这个义子。或许也抱着百年之后有人送终的寄托,把曹华当做亲生儿子对待,对曹华要求很苛刻。

总的来说,是个很厉害的老头子。论位置和履历北宋末年的奸宦杨戬很像,但薛九全不贪财不附势,只是天子身边的一条忠犬,唯一的私心也就膝下一个义子。

现在他想当和事佬置身事外,但毕竟用着‘京都太岁’的身份,是典魁司二把手不能光吃饭不做事。昨晚皇帝明显发火了,京城中都能出现反贼,还打入他管辖的天子近卫,就差没把他枭首示众,连个治安都管不了还监察什么百官。

若非如此,常年呆在深宫的薛九全也不会忽然跑过来说教。

事到如今,看来是得上点心,至少在远走高飞之前得让汴京太太平平。

大厅沉默许久,见曹华没有回话,薛九全抬起眼帘:“华子,你最近心软了。”

“嗯?”

白袍玉冠的曹华轻笑道:“有嘛?”

“你以前只有杀人的时候,才会笑。”

薛九全干枯手指捏着茶杯,缓缓摇头。

他那儿知道以前自己啥脾气,倒也没有多说。

薛九千捧着茶杯,絮絮叨叨:“杀人立威,该杀的人要杀,比如陈家那个小姐,既然冒犯了你就不能放她离开,唉...”

陈家小姐,自然是初来时差点被侮辱的女子,他不可能因为被拍了一花瓶就把人给弄死,事后也没追究。

薛九全打量着全然不同以往的曹华,干枯手指轻弹茶杯,一滴水珠飞溅而起,屈指再弹,水珠激射而出。

破风声疾响,直冲太阳穴而来。

曹华正埋头沉思,心弦骤然紧绷,右手条件反射猛拍桌上,一盏茶杯弹起。

“啪!”

水珠击中茶杯,白色茶杯凌空爆裂粉碎,水雾弥漫。

京都太岁的武艺,果然出神入化。

“不错。”

薛九全缓缓点头,站起身来唏嘘道:“若不是这身功夫还在,为父还以为你被人调了包。”

曹华满眼不可思议,愣愣看着右手没反应过来。

我这么厉害?

试着又拍了下桌子,可惜,这次再无方才的动静。

头发花白的老太监,缓步走出正厅,临走前,不忘吩咐道:

“切记,莫要再让汴京出乱子,圣上那边为父不好交代。”

曹华轻轻点头,依旧打量着手掌,待老太监走出门,才喃喃自语:“什么鬼?这条件反射也太恐怖了些,昨晚上那疯婆娘武艺得多高才能把我敲晕...”

第五章 谢怡君

傍晚时分,曹华准时下班,又乔装打扮来到石泉巷。

汴京百万人口,黑羽卫搜查暂时到不了这里,小巷清幽,只有几个孩童在三颗槐树下玩耍。

走到巷子僻静处,曹华把小包裹背在肩膀上从院墙翻入了闲置宅院。

推开荷塘旁边屋子的房门,黑灯瞎火里面没有点灯,他轻手轻脚关上门,走到床边一瞧。

人不见了!

“嘿?”

他莫名其妙,桌上的干饼熏肉也没了,屋里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以为谢怡君已经离开,曹华有些可惜,正准备转身,忽然发现脖子冰凉凉的,一把雪亮长剑搁在上面。

他忙的举起双手:“大侠,是我。”

“苏轼啊...”

虚弱声音响起,长剑移开。

回过头,却见换了身黑衣服的谢怡君,杵着长枪走到桌前坐下,肩膀上也挂着小包,看来是听见动静,准备随时离开。

脸色苍白,但气色明显好了许多,谢怡君单手撑在桌上,无力笑了一声:“你这小太监,挣开绳子不跑还救我,现在又送东西,莫非...对我有所图谋?”

“姑娘。”他顿时无奈:“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宦官,岂会有非分之想,你这样说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腹。”

谢怡君醒来后发现伤口被包扎好桌上还留了干粮,便知道绑来的小太监心思不坏,否则她早就远走高飞,岂会在这里等到晚上,方才也不过是打趣一句罢了。

“谢了...欠你一条命。”

“举手之劳。”

他将包袱放在桌上:“你也去典魁司看过了,高手众多根本冲不进去,要不就这样回去吧。”

皇帝不想再看到京城出乱子,他身为典魁司二把手不能光吃饭不干事,又不想害人性命,只能劝这位造反头头离开,在他赚够银子之前别在京城给他惹麻烦。

谢怡君抬手打开送来的包裹,取出里面的伤药打量:“薛老狗杀不掉也罢,曹华必须死。”

“为什么?”曹华颇为无奈。

谢怡君面色微白,眼神却极为坚毅,大有不死不休的意思:“百花剑为人义薄云天深受绿林中人敬重,也指点过我,如今被朝廷杀了,我自然要报仇。”

他今天回去翻过案卷,当下皱了皱眉:“百花剑的事情我知道,围杀曹华被反杀,而且她造反本就是死罪,两军交战那有不死人的,你应该把仇算到朝廷身上。”

“我是江湖人,入蜀王麾下还是江湖人,冤有头债有主这是规矩,朝廷自有义军去对付。”

他见道理讲不通,只得问道:“好好的为什么造反?我见这天下挺太平。”

“太平?”

谢怡君眉头一挑,冷笑道:“宦官当道纳江湖败类为走狗,强征花石纲致使流民千里,每年却向敌国进贡岁银,百姓活不下去为什么不造反?”

“有这事?”

他微微蹙眉,这个世界毕竟和北宋不一样,说不定皇帝朝臣能阻止‘靖康之耻’的发生,就算阻止不了也不可能因此造反,那不是火上浇油嘛。

谢怡君见他不信倒也不奇怪,毕竟这里是汴京。

“我出生在蜀中,自小衣食无忧便以为天下都是这样....不过自从去了趟辽东后,才知道人能有多苦。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官府不救济也罢,连十二三岁的男孩都拉去充当苦役...男人没了就抓女人,最后连老弱也补上去,致使十室九空无人幸免...汴京有多繁华,那边便有多凄苦。”

说的很认真,曹华微微点头,但从小生活在新世纪,真想象不出外边的场景。

“银子都在贪官污吏手中,等我灭了朝廷便有军饷,再灭辽金,然后打到草原上去,我去过草原一次,那里的风...很美。”

房间里漆黑,只有窗外荷塘泛着点点星光。

听见谢怡君的豪言壮语,他摇头道:“灭辽金可不容易,北宋..咳,历代明君都没能做到的事情,可不是一句话便能做成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

谢怡君挺起胸脯,眼神灼灼:“蜀王仁义宽厚,揭起义大旗四方应和,东有梁山的宋哥哥,河北田虎正在招兵买马,听说江南的几位前辈也在谋划,这是大势所趋,我为何不能做成?”

他揉了揉额头,这个世界形势和他了解的天差地别,没有辩驳的基础,只得提醒道:“别去梁山,朝廷已经注意到了,明年会派人前去剿匪。”

从卷宗里注意到梁山后,他自然留心,虽然只是个小水寨,但进了典魁司案牍库抽出时间肯定会收拾。

听见他的提醒,谢怡君点头轻笑:“梁山的人来请过我一次,不过那地方我呆不住...我见你一身反骨,要不加入蜀王麾下在京城当个探子?事成之后封你个侯爷,不会让你白忙活。”

听见这话,‘武安侯’曹华连连摇头,他又不傻,名正言顺的侯爷不当,干嘛去信反贼画的大饼。

“我还想多活几天,你伤好了便离开,最近黑羽卫查的严,等风声过去立刻出城。”

谢怡君叹了口气,倒也不坚持,造反这种事情要掉脑袋,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心甘情愿。

--------

天色渐暗。

谢怡君从包裹里取出伤药,打开闻了闻,然后起身准备上药。只是伤口在后背,看不见摸不着有些麻烦。

曹华见状起身道:“我帮你,病不忌医。”

话虽说的不错,但这朝代女子,那能真当着男人面脱衣服。谢怡君眉头微蹙,拿着小药瓶,站在屋里略显犹豫。

他颇为无奈:“我是宦官,调去典魁司前经常帮宫里娘娘公主洗澡,你若是嫌弃,便罢了。”

说着,曹公公转身出门。

谢怡君犹豫少许,倒也不扭捏,转身走到床前:“是我得罪。”她褪去外衣露出脊背,纤腰白皙身材极好显出两个浅浅腰窝,挺翘曲线被黑色裙子挡住更添韵味,只可惜背上满是青紫伤痕。

谢怡君大方的趴在床上,偏过头轻声道:“麻烦你了。”

“无妨。”

他咳嗽一声,一本正经走到床前,解开女子后背的蝴蝶结和小衣系带...

略---

清理完伤口,其实满背淤青伤痕没有太多美感,也就腋下积压出的弧度诱人。他认真处理结痂伤口,此时倒也没了乱看的心思。

孤男寡女,夜深人静,气氛难免不对。

谢怡君趴在床上,不知为何脸有些发烫,便找了个话头:“宫里那些娘娘...长的好看吗?”

“一般货色。”

他撇了撇嘴,以前可从资料里面看过清代的妃子,那真是不堪入目,根本没眼前这个古代悍匪好看。

“是嘛!”

谢怡君若有所思,转眼看向认真处理伤口的曹华,凝视许久:“你长的挺俊,特别是眼睛,当太监可惜。”

剑眉如墨,眸可摘心。

京都太岁曹华一双眼睛,不知让多少人神往,更多人胆寒,见过便忘不掉。

被姑娘夸长得帅,他抬了抬眉毛:“自古红颜多坎坷,难得春闺梦里人,只希望姑娘日后,四季如春!”

这也算是一句祝福,彼此经历不同,曹华难以理解一个女儿家为什么要提刀造反,但心底里还是希望所有人平平安安,特别是这种志向高远的女子。

话太酥,谢怡君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嗤笑道:“你这小太监,油嘴滑舌又才气过人,若是生在江南,不知要祸害多少官家小姐。”

他呵呵一笑,重新给绷带扎了个蝴蝶结:“黑羽卫暂时不会找到这里,我给你送了干粮,等伤好了走吧,典魁司的人真的无处不在。”

谢怡君依旧趴在床上休息,轻声道:“好...日后若要找我帮忙,可以去茗楼找环儿姑娘,暗号:南边来了个大和尚。她自会帮你联系到我。”

他脚步顿住,沉默许久才说到:“我还没造反,这些事情以后不要乱说。”

当着典魁司二把手报暗号,他若真是京都太岁,明天那个暗桩可能得被千刀万剐。

谢怡君却是面带微笑,认真道:

“我信你!”

第六章 狭路相逢

夜色幽幽,清风徐徐。

搞定了最棘手的事心中轻松不少,开铺子做买卖当神豪的正事自不能忘。

阳春二月,杨楼街上官家士女歌坊舞姬皆有,文士游客人烟浩穰,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

东角楼对岸有酒楼名归云阁,与琵琶圆相邻,而汴京最大的妓坊茗楼也在这条街上。这等繁华地段看的曹华颇为眼红,只觉开酒楼太浪费,弄成珠宝铺子还不得日进斗金。

琵琶园为官家产业,每逢文坛盛事必在此举行,恰逢初春,以几位朝中大儒牵头的琵琶会是文人仕女关注的焦点,不少书生已经提前赶到,在周边打量景色酝酿诗词。

他在杨楼街兜兜转转,正寻思怎么盘下归云楼,便瞧见一个彪形大汉穿着书生袍从归云楼里跑了下来。

满脸懊恼的汉子眼尖,见到他如同看到救星,两步并作一步跑了过来:

“爷!”

此人名为尉迟虎,是曹华曾经的朋友,也是曹华唯一的朋友。其祖上是开国功勋,与当朝太祖是拜把兄弟,尉迟虎本人却是标准的纨绔子弟,最喜以探讨诗词为名,把无知少女拐回家添房。

他没见过尉迟虎,但凭这声‘爷’便猜出来人身份,整个汴京只有这位公子哥这么叫他,听寒儿说起过。

见汉子跑过来,他就连忙摆手示意不要乱喊,身形拐入归云楼旁边的小巷子。

尉迟虎喜滋滋的跑进小巷,看着面若寒霜的曹太岁,嘿嘿道:“爷,你这次得帮帮我,周邦彦那肆欺负人,竟然在茗楼花魁面前说我作的诗不行,我是谁啊,郑国公之子,和太子殿下称兄道弟...”

“得得得!”

他连忙抬手,有些受不了这傻子。周邦彦倒是听说过,北宋有名的大才子,不过年纪应当五六十,听说还和李师师有一腿,没想到还有兴致打击这傻子。

“有话直说,你作了什么诗,周公说不行?”

“周公?”尉迟虎眨了眨眼,倒也没在意这称呼,一扶头上方巾认真道:“前些天有人给家父送了只老龟,我当时诗兴大发,便作了首《大龟赋》:一个乌龟两丈长,乌龟壳子比山大,有朝一日翻过来,四脚朝天壳朝下。我爹都说霸气无双,他们竟敢说这不是诗,爷你给评评理,这不欺负人吗。”

他摸了摸下巴:“是挺霸气。”

尉迟虎一拍手掌热泪盈眶,当即转身便要上酒楼,嘴里凶神恶煞的说道:“这帮鸟人,曹公都开了口,看他们还敢不敢说我的诗不行。”

“等等!”曹华闻言连忙拉住他,身上脏水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得罪人。

尉迟虎一愣,回头不解:“爷,难不成你也觉得我这诗上不了台面?”

你还知道?

他实在不好打击这傻子,犹豫稍许,轻声道:“诗不错,但不适合现在这气氛,国泰民安的,你咋能让乌龟翻过来?”

尉迟虎微微蹙眉,觉得很有道理,于是苦恼道:“这可咋办,那帮文人肯定在楼上笑话我,要不爷你给我作一首诗让我抄抄,对对对,爷你读的书多,随便来一首撑场面就行。”

这几声‘爷’叫的他都不太好意思,寻思了下,便招了招手:“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好好好!”尉迟虎忙的凑过去,认真聆听。

窸窸窣窣...

很快,尉迟虎便皱起眉,琢磨半天说道:“还不错,就是听不懂。”

他气不打一处来,抬手指向巷外:“滚!”

尉迟虎拔腿就跑,连忙窜上了楼。

------

打发走尉迟虎,他转身继续打量归云阁,走了一圈发现太大,盘下来资金不够,便想在周围寻找稍小一些的铺子。

转了小半个时辰,能瞧上眼的就一间买豆花的小店,位置很不错,小楼二层窗纸已经蜡黄,倒影出老妪忙碌的剪影。

没男人在曹华不好上门谈生意,便转身往回走。

天色已晚,杨楼街游人陆续归家。

他在内河沿岸的道路上小跑,没有路灯乌漆麻黑,隐隐约约看到前方一个人影缓步行走。

女子肩窄臀圆倒是个好生养的,腰下风景颇为出彩,走在路上喃喃念叨:“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十分出神,快撞到岸边柳树才猛然顿住,又换个方向继续闷头念叨。

他顿住脚步,心中不免得意。

看来果然是镇住全场,也不知尉迟虎那肆有没有抱得美人归。

只可惜,很快前方女子便给出了答案:“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色美人在皇都...虎头蛇尾...完全不是一个人写的,好奇怪....”

啥?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色美人在皇都?

他愣了半天,也没想起自己啥时候给尉迟虎说过这两句。肯定是那没脑子的憨皮,为了讨好美人故意这么改的。

见前方女子愣愣出神都快走河里去了,他连忙开口:“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女子浑身一震,站在原地愣了好久,才喃喃说到:“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怪不得,原来是尉迟虎弄巧成拙...”

念及此处,女子猛然想起什么,兴奋转身小跑,想拜会一下作出此诗的大才子。

四目相对!

确认过眼神,是最不想遇见的人。

他满脸错愕,没想到前方女子,是来时差点被他侮辱的官家小姐,御史陈清秋的独女陈靖柳。

而身着罗衫的陈靖柳,走上前愣了少许,才认出乔装打扮的京都太岁。

上次惊魂之夜,她侥幸逃出来好几天都没敢出门,父亲官微言轻又没法给她做主,这个亏只能忍了,没想到这恶人会在半夜偷偷尾随而来。

“啊!”

一声尖叫,陈靖柳吓的魂飞魄散如同见了鬼,那还有半点诗兴,连连往后退去,脚步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又是一声痛呼。

他见状连忙上前想要扶起她,哪想到刚伸出手,陈靖柳便发疯似的爬起来,怒斥道:“我就是死,也不会从了你这恶人。”

话落,陈靖柳直接翻身一头扎进内河,想以死保全名节。

扑通!水花溅起!

“我去!”

他大惊失色,忙的跑到岸边一头跳了下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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