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封面图

曹贼

庚新

历史架空

313.42 万字

2012-05-21 完结

三国,又见三国!不过这一次的主角,可不是那个大杀四方的董肥肥。 好吧,我承认,三国我独爱曹操,神马刘皇叔、孙仲谋的最讨厌了……这本书是讲述一个小曹贼的故事。不是曹丕,不是曹植,也不是曹安民……一如恶汉的热血,但会尝试着加入一些新的素材。不再是一位的争霸,其实望父成龙,也挺有意思。有点爽,有点白,可能还有点雷……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书,喜欢小曹贼!正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第一章 下辈子别做英雄

“扬子,这么晚了,跑这里干嘛?”

曹友学笑呵呵地问身边的青年,顺手推开车门,而后走下车,非常随意的伸了一个懒腰,舒展了一下有些疲乏的身体。

二十六岁的曹友学,是x市警察局的刑侦员。

几天前,他刚破获了一桩毒品案,并成功击毙了隐藏着x市的一个毒枭,荣获省厅的表扬。

说起这桩案子,也有些离奇。

原本只是一桩普通的自杀案件,不成想被一个刑侦员发现了蛛丝马迹,从而追查出了一连串的谋杀案。在追查中,刑侦员遭遇了毒手,使得曹友学非常愤怒。在接手案件以后,虽然有重重的阻力,可是他始终却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被停职检查,曹友学还是一根筋的继续追查……

只是连他也没有想到,这真相竟然是……

享誉全省的著名企业家,竟然是一个大毒枭;而在这背后,更牵扯出一个巨大的贪污受贿案!

这也是建国以来,中原省破获的最大的贩毒集团和贪污腐败案件……

整个案件的破获,整整历时两年。两年里,曹友学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更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今,案子终于破获了,曹友学感到无比轻松。站在熊耳河水库旁边,看着在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水面,他的心里既充满了自豪,同时也泛起了一股难以言述的淡淡忧伤。

突然,曹友学心里产生出一丝警兆。

这两年来,无数次在生死间徘徊的经验,使得他对危险有一种本能的敏锐直觉。

几乎是下意识的向旁边扑倒,可就在他扑倒的一瞬间,身后传来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后背没入,将他掀翻在地。

虽然做出了反应,可事情发生的实在太突然!

曹友学摔倒在地上,一手捂着胸口,鲜血从指缝间流淌出来。他抬起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凝视着从警车上走下来的青年。他手里拿着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口,一股袅袅青烟飘起……

“扬子,你……”

曹友学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自己最亲密的战友,也是最得力的伙伴,居然向他开枪。

月光下,青年面无表情,静静看着曹友学。

“老曹,我之前就劝过你,别查了……这件案子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可是你不听,死活要继续查下去。可结果呢?我告诉你,这件案子并没有结束,那些跳出来的家伙,只不过是一群微不足道的替死鬼罢了……你坏了人家的好事,人家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呢?”

一刹那间,曹友学仿佛全都明白了!

这两年里面,他无数次徘徊在生死边缘……有好几次,他都在奇怪,对方是怎么找到他的?

原以为是内鬼,而且后来也的确把那个内鬼翻了出来。

但没想到,这最大的内鬼,竟然是……

两年来许多至今也没能想清楚的疑点,一下子变得清晰了!

“扬子,你也……”

“别怪我,我有老婆孩子,而且我很爱他们。

老曹,说实话我很佩服你,佩服你的执着,佩服你那所谓的正义感……可那又怎么样?案子看上去好像是破了,可你却变成了孤家寡人。伯父伯母的事情,我很抱歉。但如果要怪,就怪你不识时务,看不清楚这个世道……老曹,好人不长命,想要当英雄,就注定不会有好下场。”

扬子说着,枪口再次对准了曹友学。

“下辈子,千万别再逞英雄了!”

砰!

随着扬子话音落下,一声枪响,回荡在熊耳河水库上空,久久不散……

数日后,曹友学的尸体被人在水库中发现!

后经公安机关确认,曹友学系死于黑帮的报复。对此,省厅下达指示,全省掀起声势浩大的扫黑行动,并追认曹友学为烈士。

在追悼会上,由于曹友学的父母已经故去,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曹友学生前最信任的战友,最好的伙伴张扬,以曹友学家人的身份出席,并答谢领导们亲切的安慰。

老曹,别怪我!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你常说:人在做,天在看!可我如今就站在这里,你却魂飞魄散……希望你下辈子,千万别再当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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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枪声响起。

曹友学大叫一声,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后背冷汗,湿透了衣衫,贴在身上,冷冰冰的,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朋儿,你怎么了?”

也许是动静太大,以至于惊醒了屋中的其他人。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紧跟着火光一闪,有人点亮了油灯。漆黑的房间里,一下子明亮起来。虽然灯光昏暗,但还是让曹友学生出一丝安全感。

呼-

他长出了一口气,抬手抹去额头上的冷汗,渐渐平静下来。

一个身穿斜襟布衣的憨厚男子,手里举着一个鲤鱼跃龙门形状的青瓷油灯,一只手挡着风,神色间透着紧张,快步走到曹友学身边。在他身后,是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左右的女人,眉宇之中更是万分紧张,和男子一左一右,坐在曹友学的身边,虽未开口,但那眼中的关怀之意,却表露无遗。

曹友学立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轻声道:“爹……娘……我没事儿!”

哪怕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二十天了!

曹友学还是有些无法适应。

原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当那一声枪响过后,他却意外的发现,自己依旧坚强的活着!

只不过,身处的世界,已经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世界。

而且现在的他,也不再是原来的他……

准确的说,现在的曹友学,是个风华正茂,年仅十三岁的少年郎。如果再用玄乎一点的说法,那就是他的灵魂,此时占居了一个十三岁少年郎的身体,而这个少年,名字叫做曹朋。

曹友学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党员,同时也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可当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也说不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说,冥冥中真的有神明的存在?

但既然有神明,为什么不去惩罚那些恶人呢?

他想不清楚,也想不明白。

不过有一点他却知道:他已经不再是曹友学了,他也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世界,却报仇雪恨!

在这个世界里,他有了一个新名字,并且还有了一个新的家庭。

憨厚的男子名叫曹汲……哦,您可别误会,不是草鸡,是曹汲……汲水的汲!据说是因为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就是曹友学的奶奶正在井边打水。汲者,引水于井也,所以就叫做曹汲。

同时,他还有一个新的身份,那就是曹友学在这个世界里的老爹……亲的那一种。

坐在曹友学右边的女人,姓张,没有名字。没有嫁给曹汲之前,大家称呼她做张女,嫁给曹汲之后,则变成了‘张氏’。在这个时代,若非富贵家族,女人出生后,大都不会有名字。

张氏,就出生在一个庶民家庭。

曹汲和张氏,膝下有一子一女……

子名曹朋,也就是现在的曹友学;女名曹氏,也是曹友学的姐姐,年十八岁,两年前嫁给了棘阳邓村一个名叫邓稷的男子。出嫁的时候,曹汲还专门请人给曹氏取了名,叫做曹楠。

因邓稷将于棘阳南就聚迎亲,而曹氏五行缺木,所以就有了曹楠这个名字。

曹友学没有见过这么姐姐,不过重生后倒是听张氏提到过几次。十多天以前,曹朋突然昏倒,醒来后就已经偷天换日,变成了曹友学……亦或者说,是曹友学变成了十三岁的曹朋。

看着眼前这憨厚夫妇的关切表情,曹友学也不由得心头为之一暖。

“爹,我真的没事儿,只不过发了一个梦而已。”

不成想曹汲夫妇听罢,却变得更加紧张。

夫妻两人相视一眼,张氏开口道:“朋儿别怕,娘和你爹就在这里,你乖乖睡吧,没事儿的!”

“是啊,天也不早了,朋儿睡吧,我和你娘会陪着你的。”

前世,曹友学忙于工作,很有陪伴父母。

后来为了那惊天大案,还连累了父母,至今想来,曹友学仍感觉万分内疚。

眼前这对青年夫妇,虽然很陌生。但灵魂占居的这具身体,却是拜他们所赐,有着无法割断的血脉亲情。

这也使得曹友学的心里面,生出了强烈的依赖感。

耳听曹汲夫妇那声声温和话语,先前因噩梦而感到悸动的心,似乎一下子变得格外平静……

他闭上眼,重又躺下。

享受着张氏用轻柔的动作,为他盖上被褥,心里暖暖的。

“他爹,朋儿自从醒来以后,这一直发噩梦,可不是一桩好事啊。”

“我知道……朋儿从小身子骨就弱,那天突然昏迷,如今又噩梦不断,我担心他是碰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他娘,要不我过两天去中阳山里求两道仙人符水。

我听说,中阳观的仙人本事很大,前些时候老王家的小子发病,就是喝了仙人的符水痊愈。”

曹汲和张氏轻声交谈。

曹友学看似睡着了一样,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醒来之后,曾旁敲侧击的想要询问清楚,他所身处的世界,和他如今所处的年代。可不管是曹汲还是张氏,都说不太清楚状况。所以曹友学也只知道他如今身处于中阳镇,位于中阳山下。

而中阳山则是在南阳郡治下。

南阳郡?

在华夏悠久的历史当中,有很多朝代都有南阳郡。

曹友学至少可以肯定,他如今身处的世界,应该还是在华夏。

但具体是哪一个朝代?

如今还不敢肯定!

曹汲和张氏压低了声音,絮絮叨叨的说着话。

从最初的中阳观符水,到后来的家常琐事……

曹汲突然说:“我日间听对门的王老头说,刘荆州和小张将军已经不打了,好像还要结盟。”

刘荆州?

小张将军?

曹友学心里突然间咯噔了一下,隐隐约约,已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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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是元宵节,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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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逢建安元年

中阳镇有多大?

如果按照官方的说法,共二百一十七户人家,合计九百三十六口人。放在曹友学的年代里,这算不得什么。可是在曹朋生活的时代,二百一十七户人家的小镇,已经算得上一个大镇子。

它背依中阳山,属舞阴县治下。

但又因为距离县城较远,所以并不太受重视。

瀙水从中阳山流出,经吴房县(也就是今驻马店市遂平县)之后,注入汝水。

“爹,刘荆州是不是刘表?”

已更名为曹朋的曹友学,做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向曹汲求教。

在床上躺了十几天,骨头都躺得酥了。他实在不想再继续躺着,于是不顾张氏的反对,开始下地走动。

曹朋的身子骨很羸弱,据说张氏怀他的时候,正逢战乱,盗匪丛生。

有一次盗匪甚至攻至中阳镇外,险些就攻进镇子里。张氏受了惊吓,也使得曹朋变成了早产儿。

而张氏更因为受惊吓的缘故,绝了奶水。

这也使得曹朋从小就没有食用过母乳,靠着粥水长大,所以这体质就比同龄人差了许多……

曹友学得到了曹朋的零星记忆,但却没什么大用处。

一个十三岁大的孩子,从未走出过中阳镇半步,自然也不可能给曹友学留下太多的有用信息。他只知道,曹汲是一个铁匠,技艺也不算太精湛。帮着人修补农具,打造些小物件还行,可若说到大物件,就力所不逮……乱世中,什么东西最值钱?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兵器。

有好手艺的匠人,大都被当地诸侯所征辟。

而似曹汲这种二把刀的匠人,当然也就不那么受人看重。

但这样也好,不去掺和那些腥风血雨,曹汲一家至今也算是平安无事。小小的中阳镇,很平静,也很闭塞。曹友学虽然隐隐约约猜到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可是又不能肯定。昨夜听曹汲提到了刘荆州,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就迫不及待的下地,坐在门槛上,看似无意的随口询问。

“嘘!”

曹汲吓了一跳,连忙放下铁锤,跑到曹朋跟前,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刘荆州的名号,又岂是咱们这种人能随便挂在嘴边?”

“不就是一个名字,爹又何必这么紧张?”

曹朋心里不免有些不以为然,同时也立刻了然:如我所猜测,果然是三国!

后世,一部三国演义,脍炙人口,妇孺皆知。人常言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曹朋当然不可能不知道这部传世名著,而且是不止一次的通读各种版本的三国作品。男人嘛,总是会向往铁马金戈的热血时代,根据曹朋的了解,历史上被称作刘荆州的人,也似乎只有刘表。

不过,小张将军又是哪个?

曹汲有些气急败坏道:“你这孩子,怎恁不懂事呢?

刘荆州乃是天下名士,又是汉室宗亲,岂是我等小民可以直呼其名?若是被别人听见,少不得治你个大不敬的罪名……朋儿,你以后说话可要小心一点,这年月人心难测,无法琢磨啊!”

曹朋依旧有些不爽,可是看老爹那惶恐的模样,想了想,还是点头,表示自己以后会注意。

这莫非就是所谓的庶民与门阀的区别吗?

曹朋想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正在修补锄头的曹汲。

虽说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这门第差距,又何曾真正消失过呢?一个特权阶级的死亡,何尝不是另一个特权阶级的诞生?这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可能真正平等,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都一个样子。

想到这里,曹朋不免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

他呆呆坐在门槛上,看着曹汲挥汗如雨,可心思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老曹!”

一个洪亮的声音,把曹朋从沉思中唤醒。

只见从院外走进来一个魁梧壮汉,年纪大约在三十出头的模样,黑黝黝的面膛,浓眉大眼,看上去非常威武。在这大汉的身边,则是一名少年,很结实,壮得看上去就好像一头小老虎。

曹朋的记忆中,倒是有这两个人的印象。

壮汉叫王猛,是中阳镇的猎户;而小的叫做王买,和曹朋非常熟悉。

王猛身为猎户,自然少不得要和曹汲这个铁匠打交道。曹汲的手艺算不上太好,可修修补补倒也在行。最重要的是,这修修补补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而且花费也不多,颇为划算。

看到王猛,曹汲立刻放下铁锤,迎上前去。

“老王,你这家伙最近去了哪里?可是有些日子没过来了。”

“我能去哪儿?”

王猛说着,从身上的兜囊里取出两个捕兽夹子,“前些天去舞阴走了一遭……对了,我今天来是想找你帮我修一下这两个夹子。”

“好,我这就给你收拾!”

曹汲接过那两个夹子,和王猛蹲在院子里嘀咕起来。

而那少年王买,则一溜烟的跑到了曹朋跟前,“阿福,听说你病了?”

王买,是曹朋在中阳镇为数不多的小伙伴。一来二人年纪相差不大,二来曹朋身子骨羸弱,而王买却很壮实。每次镇上的小孩子欺负曹朋时,王买一定会为他出头,如同兄长般照顾曹朋。

对这个死鬼曹朋生前唯一的朋友,曹朋有一种本能的好感。

也许这种好感,更多的是来自于曹朋的记忆……但又有什么区别呢?至少在外人眼里,曹朋,还是曹朋。

“嗯,前些日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下子就昏了过去。

这不一直躺在榻上,今天才下地……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有些头晕,腿脚也不是很得力。”

王买咧嘴嘿嘿笑了,“你这身子骨实在太差劲儿了,得多吃点好东西。

过两天我和老爹进山,给你猎点好吃的……到时候你肯定可以强壮起来,呵呵,和我一样。”

这话说的很朴实,曹朋听得心里面,也是暖暖的。

“王买,你和你爹去县城了?”

“是啊,去了一趟县城……不过也没什么好玩儿的,比中阳热闹些,除此之外没别的感觉。”

“那有没有听到什么有趣的事情?”

“有趣的事情?”

王买想了想,摇头道:“倒是没听说什么有趣的事情。”

他和王猛父子连相,最相似的就是那对浓眉。王猛生的一副一字横眉,差不多快连到一起。王买也如此,特别是当他蹙眉想事情的时候,那两撇眉毛就扭在一起,看上去非常有趣。

曹朋问道:“我听说,小张将军和刘荆州结盟了?”

“哦,这件事啊……

早就结盟了!差不多有二十多天了吧……听人说小张将军和刘荆州的使者,在穰城结盟。

阿福,你知道穰城在哪里吗?

呵呵,从中阳出发的话,骑马要走好几天呢。我听人说,小张将军非常厉害,马上斗将,无三合之敌……听说他的枪法,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只可惜我没见过,不知道是怎生模样。”

“小张将军,可是张绣?”

王买惊讶的看了曹朋一眼,点头道:“对啊,小张将军就叫张绣!

阿福,你今天是怎么了?我以前和你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从来都不感兴趣,怎么今天主动问起来了呢?”

曹朋一惊,连忙笑道:“我昨晚听我爹我娘谈起他们,所以问上一问。”

“我就说嘛,好端端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些。”

王买是个心眼儿实在的人,自然也不会去怀疑曹朋。

“不过,我听人说,咱们这边可能会打仗。”

“哦?”

“这次去舞阴,听那边的人说,曹公的兵马已经占领了豫州。

他老人家奉天子定都许昌,是咱大汉的顶梁柱。估计用不了多久,曹公说不定就会兵发南阳。”

“曹公?”

“就是年初时,迎奉天子定都许昌的曹公……我好像和你提过这件事吧。”

“呃,我忘记了!”

从前的曹朋,因为身体的缘故,对外界的事情并不是很了解。或者说,是属于那种得过且过,没什么大志向的人。至少在曹朋得到的记忆里面,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值一提。

王买眼中流露出一丝向往之色。

他叹了口气,轻声道:“他日若曹公兵临舞阴,我定会从军。”

“从军?”

“是啊,凭我的本事,到时候一定能封侯,做将军!阿福,等到了那时候,我就请你当我的军师。”

曹朋不由得笑了,“好啊,我等你来请我出山。”

王买颇有些‘苟富贵,勿相忘’的豪气,胸怀远大理想。

而曹朋呢,似乎曾读过一些书,识得一些字。根据他的记忆,曹朋小时候,中阳镇曾住过一个术士。曹朋跟着那术士学了几天,后来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中途放弃。没过多久,术士也走了,以后再也没有音讯……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说不定早就成为他人的刀下亡魂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子,曹朋也算是识字的人。

在王买心里,识字的人,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王买,回家了!”

王猛这时候也和曹汲说完了事情,站起身来招呼王买。

“阿福,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找你。”

曹汲坐在门槛上,笑呵呵的点了点头,目送王猛父子走出小院。

“朋儿,你也回屋歇一会儿吧,这天气不好,莫要着了凉,你娘到时候又该怪罪我了……”

“知道了!”

曹汲点头答应,站起身来。

按照王买的说法,曹操是年初迎奉天子,而后定都许昌。

记得也就是在这一年,汉室改元为‘建安’……建安元年,没想到我居然重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的三国时代!

曹朋回到屋中,并没有躺下来。

这简陋的土坯房,分内外两间。因为他之前昏迷不醒,所以住在内间的小屋子,而曹汲夫妇则住在外间,方便随时照顾曹朋。总体而言,曹汲一家并不富庶,但也不能说是家徒四壁。

普通,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

可曹朋却知道,在这个动荡的年月里,怕是谁也得不到宁静。

南阳郡迟早会燃起战火,到时候这中阳镇,也无可避免的会遭遇战火的波及,乃至生灵涂炭。

在这么一个乱世,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曹朋站在小屋门内,下意识的握紧拳头,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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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是第一天,先上传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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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欲刚强

其实,卧床的十多天里,曹朋已想了很多事情。

在内心深处,对于自己重生在古代,多少还是有些遗憾。被最好的朋友出卖,如同一根刺扎在心里,让他很不舒服。可不舒服又能怎样?他已经回不去了!这是一个他无法改变的现实。

前世的种种遭遇,让曹朋也感到很疲惫。

特别是扬子开枪之前的那句话,久久萦绕在他的脑海中:下辈子,别再逞英雄!

英雄?

听上去好像很风光,可背后的血泪,谁又能知道?

人常说‘好人没好报’!曹朋原本不信……可是现在,又容不得他不信。经济时代,西风渐进。改革开放令华夏腾飞,但何尝又不是一种堕落?曹朋无力改变,只想做好自己。可即便是这样,仍落得个凄惨结局……回想起来,曹朋就会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更感到莫名疲乏。

重生于建安元年,曹朋必须要做出选择!

准确的说,建安元年并非三国,而是群雄逐鹿的东汉末年。

曹操,刚开始奉天子以令诸侯;孙权,似乎还没有上位;至于那位大汉皇叔,似乎也没有得到正名。

这仍是一个时局未明朗的乱世。

也许,自己能融入这个乱世……可是曹朋心里很明白,三国尚未出现,然鼎足之势已隐隐呈现出来。曹朋今年方十三岁,想要加入这场游戏,已经晚了!他错过了最好的崛起时机。

既然如此,唯有依附!

可是,他能依附何人?

从情感上,曹朋偏向刘备。

但从理智上,曹朋知道,最好的选择,是曹操。

刘备现在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而江东孙吴,更从一开始便被曹朋丢到一旁。江东孙吴的结构,是一个江东士族掌握的朝廷。可以说,整个江东最有实力的,不是孙氏,而是那些依附孙氏的士族。这些士族因长年与当地山越交锋,所以家家蓄养私兵。记得三国末期,整个江东的兵力,几乎被陆家一手掌控……而这个陆家,正是江东古老的士族。

赤壁之战时,为何那些士族文臣都要投降?

并不是他们不忠诚,而是因为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孙氏政权,而是他们的家族。

哪怕是归附了曹操,他们一样可以凭借手中兵马,在江东稳如泰山……故而,鲁肃才会劝说孙权:江东任何人都可以投降,为主公不可降!

所以,曹朋也不可能选择东吴。

至于袁绍、刘表之流,更不会有曹朋的出头之日……

这样一来的话,曹朋能选择的对象,似乎只剩下曹操一人。不过曹朋很清楚,曹操虽说是不计出身,提拔选用寒门庶族,这里面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才华!就如同曹操的招贤令中所说,凡有一技之长者,皆可录用。那么,自己又有什么长处,能够被曹操看重,甚至重用?

低下头,曹朋摊开手掌。

突然,他双手握拳,顿足拧腰,一拳空击。

乱世之中想要出人头地,唯武力和智谋!

智谋……

曹朋不敢说自己有多么出色。毕竟,如果他真的擅长这阴谋诡计的话,也不会被好友背叛。

武力吗?

曹朋似乎多出了一些信心。

前世,他曾拜师本地的白猿通背拳大师,学了三年拳法。但在末武时代,武术的地位极为尴尬,十年苦练,挡不住人家的一颗子弹。所以长大以后,曹朋就放弃了修炼,专心工作。

依稀记得工作后第二年,曹朋给恩师拜年。

当得知他已经放弃了武术之后,白发苍苍的老武师眼中,所流露出来的黯然和迷茫……

末武时代,武术成了强身健体,甚至沽名钓誉的噱头。

但是在这个时代……

曹朋不由得闭上眼睛,努力回忆着当年习武的种种。还好,虽然他后来放弃了习武,可是那些学过的东西,却深深的刻在了记忆深处。只是,自己这副身体实在太弱了!想要把那些功夫拾起来,就要付出十倍,二十倍,乃至于百倍的努力!穷文富武,他要走的路,很长!

除了这些,曹朋的兴趣很广泛。

刑侦是一个压力很大的工作,整日徘徊在生死线上。

如果不想被那种压力压死,就必须要学会放松……有的人,酗酒;有的人,纵情声色。而曹朋释放工作压力的方法与众不同,看书、藏书!看各种各样的书,藏各种各样的书,无分价值,只要是他喜欢,就会买下来,收藏起来……以至于到后来,曹朋家里俨然就像个小型图书馆,收藏了各种各样的书籍。

“万里长城,非一日之功啊!”

曹朋自言自语,清秀的面庞,浮现淡淡的笑容。

曹汲生的五大三粗,看上去孔武有力。可如果看曹朋的长相,绝对想不出曹汲的模样。人常说,儿大随娘。曹朋长的更像张氏……但由于先天性的营养不足,使得他看上去非常羸弱。

细胳膊细腿,用句不恰当的比喻:嚼吧嚼吧也榨不出三两油!

这身体,这体格……

估计在这种乱世当中,也活不长久。

曹朋站在家中唯一一面铜镜前,看着镜子里面模糊的影像,不禁苦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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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强健身体,可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情。

曹朋在狭窄的斗室中略略舒展了一下筋骨,就累得呼哧呼哧喘息不停。白猿通背拳重基础,可曹朋的基础,实在是太差了!差到什么地步?就连曹朋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开口解释。

坐在榻上歇了一会儿,曹朋逐渐恢复了精神。

迈步走出房间,就见曹汲正准备熄灭炉火,收拾工具。

“爹,您这就关门了?”

“是啊,大半晌除了你王大伯,也不见一个客人来,估计今天也不会有什么事情。

我去收拾一下东西,明天我和你娘去中阳观求符水,今天就不干活了……朋儿,你这是打算出去?”

“恩,在家里闷了好些天,我想在附近走走!”

“出去走走也好,总待在家里,说不定会闷出病来……不过要早点回来,不然你娘又该着急了。”

曹朋露出灿烂的笑容,点头答应了一声,便走出了院门。

“这孩子大病一场,倒是比从前开朗许多!”

看着曹朋出门,曹汲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从前,曹朋的性格有点孤僻,也不喜欢说话。加上身子骨羸弱,所以很少出门。偶尔出去玩耍,也是被曹汲夫妇逼着出去。即便是出去了,最多到王猛家里,和王买说上两句话而已。

如今他主动要求出去走走,无疑是一个大进步。

曹汲是个憨直的人,也没什么弯弯绕,自然不可能想到,曹朋的身体里,竟变成了一个三十岁老男人的灵魂。

殊不知,曹朋心里也在抱怨!

这死鬼曹朋也太宅了吧……

简直比后世的宅男宅女们还要可怕。

搜遍了他的记忆碎片,也没有搜索到太多有用的东西。

只知道曹朋生前学过《仓颉篇》,除此之外,大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不过,曹朋生前是个孝子,对姐姐曹楠,母亲张氏怀有无尽的依恋。许多记忆,都是他小时候和姐姐玩耍的场景。

也不知道,这个姐姐究竟是什么样子。

曹朋沿着接到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欣赏着眼前这座一千八百年前的小镇。

中阳镇不大,共两条大街,和一条环城小径,构成一个田字形状。整个镇子分为四个部分,分东南西北。正中央,是一个集市,也是小镇最热闹的地方。由于进中阳山,必经中阳镇,所以这镇子虽小,却是五脏俱全。

有酒肆,有商铺……

天已转冷,不过小镇的集市里,却很热闹。

曹朋走累了,便坐在路旁,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心里感到格外平静。

“阿福!”

正惬意时,曹朋忽闻有人喊他的名字。

扭头看过去,就见王买背着一个竹篓,从集市里跑过来。

“你怎么出来了?”

王买走到曹朋身边,一屁股坐下,顺手将背篓取下,放在身前。

那竹篓里,是一些打猎用的工具,还有一匹粗布,也不知道是什么用处。王买身着一件灰色的粗布斜襟襜褕,腰间系着一根大带。一方黑布包头,额头上布满了细密晶莹的汗珠……

“你不是回家了吗?”

王买说:“叔父明天不是准备进山嘛,我和爹陪叔父一起去,所以我爹就让我来买些东西。”

“这样子啊!”

曹朋心里一动,心里顿时暖暖的。

他知道,曹汲进山是为了给他求符水,王猛父子其实也是为了他,一同进山。

被人关怀的感觉真好!

曹朋低声说:“王买,代我谢谢伯父。”

符水有没有用处?

曹朋心里非常清楚……

但人家的这份心意,他却不能辜负。

王买呵呵笑道:“这有什么好谢的,咱们是兄弟嘛。”

兄弟!

曹朋的心,猛然抽搐了一下。

被最好的朋友出卖,而那个人也曾口口声声的说过‘我们是兄弟’的话语。可是到了最后……

曹朋在重生以后,不免有些敏感,有些多疑。

特别是‘兄弟’两个字,如同一根针似的,把他的心刺得鲜血淋淋。一时间,他沉默了,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王买见他半晌不说话,而且脸色有些难看,不免感到有些紧张。

“阿福,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哦,没事儿!”

曹朋回过神来,强颜一笑,“只是突然间感觉有些累……我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去,记得代我谢谢伯父。”

“要不,我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

说罢,曹朋就站了起来。

可就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集市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吵闹声。

“成掌柜,这东西明明就是我的!”

“你这贱人,也配有这等好玉……这是我家传的宝贝,我刚才还拿在手上把玩,怎么就成了你的?”

“成掌柜,这是我祖传下来的宝贝,你怎么能……”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哀求的声音。

“我成纪是什么人,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会贪墨你的东西?我告诉你,今天你不交出来,就别想从我这里离开。”

曹朋激灵灵打了个寒蝉,转身向集市看去。

那哀求的声音,他太熟悉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天,可他还是一下子听出来,那正是母亲张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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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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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成记商行

明天要去中阳观求符水,这可是关系到曹朋一生的大事,张氏自然格外看重。

既然是去求符水,自然不能够空手前往。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中阳观的符水颇有名气,如果没有供奉,根本没可能求到。供奉什么?自然不会是三牲祭品。中阳观不缺这些,他们布施符水求的是财,没有钱帛供奉,哪里能求得到灵验符水?对于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

自太平道黄巾之乱以后,朝廷对方士、术士的监控,也随之变得严格起来。

中平元年,张角兄弟靠着布施符水,拉拢了一大批信徒,对汉室江山造成的危害,难以估量。

所以,一旦发现布施符水的方士,就会立刻缉拿拷问。

于是乎,方士们便开始明目张胆的借机敛财。布施符水可以,但必须要拿出钱帛来供奉,进行交换。官府不怕方士们借此敛财,害怕的是他们借布施符水的机会,招揽信徒,聚众闹事。

这样一来,符水买卖就变得光明正大。

你花多少钱供奉,就得到同样等级的符水,方士和官府,随之相安无事。

曹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曹汲是个三流的铁匠,靠修补铁器勉强糊口。张氏思来想去,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恐怕也求不来上好的符水,于是便偷偷的把祖传玉佩拿出来,想要换多一些钱帛,好为曹朋求取符水,保他一生平安。

张氏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也曾风光过一些时日。

后来家道破败,到张氏这一代就成了庶民。嫁给曹汲的时候,也没什么值钱的嫁妆,就剩下祖传的这枚玉佩。

一大早,张氏带着玉佩来到集市。

其实,她也知道,在中阳镇这种小地方,这枚祖传的玉佩值不得什么大价钱。

可明白是明白,张氏还是抱着一点希望,想要尽可能卖贵一些……普通的小店铺自然不会出太高的价钱,而且把这玉佩给他们,他们也未必能明白其中的价值。不明白价值,当然也就不可能给出一个令张氏满意的价钱。于是在思来想去之后,张氏最终选中了成记商行。

如同那些大城市一样,小城镇里,同样存在着贫富差距。

成记商行是中阳镇最大的商行,专门负责收购山货。整个中阳镇的山货,几乎都是由他们吃下……同时,成记商行还兼营典当的生意。成记的掌柜名叫成纪,据说在官府中颇有背景。

张氏觉得,成记这么大的生意,说不定能识货。

“好玉!”

成记的典当师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了这玉佩的价值,“弟妹,你这方玉佩是从何而来?”

大家都是在一个镇子里生活,典当师倒是认得张氏。

张氏说:“这是我家传的宝贝,若非我孩儿身子骨不好,我想去中阳观为他求取符水,我也不会拿来换钱。”

曹朋的事情,典当师倒是听说过一些。

当下颇为同情的点头,而后说:“这玉佩的年头不少,且雕工精细,不似寻常人家所出……弟妹你要是决定死当,鄙行愿出二十贯,你看可不可以?”

上等符水大约需供奉十贯!

余下十贯,还能买些药材,给曹朋补补身子。

张氏喜出望外,就准备开口答应。

可就在这时,只听柜台后有人道:“什么东西,能值二十贯?”

说着话,从后堂走出一个矮胖黑粗的男子,身穿华美锦袍,走到柜台前拿起玉佩,在手里把玩了一下。

“掌柜的,这是镇上的曹家媳妇,典当上好美玉一枚。”

这矮胖男子,正是成记商行的掌柜成纪。只见他瞄了张氏一眼,突然冷笑道:“什么上好美玉,不过是破旧残玉而已,一贯!”

说着,他指着那典当师骂道:“你这夯货,莫不是以为我这里是善堂?

下一次,给我看清楚一点……”

说罢,他拿着玉佩就走。

眼看着二十贯一下子缩水成一贯,张氏哪能同意。

“这玉……我不卖了,你还给我!”

成纪难道不识货吗?

当然不是……

他一眼就看出这玉佩的价值,可让他出二十贯来买,显然不太可能。正如传说的那样,成纪是个有背景的商人。他是舞阴县县令的兄弟,同时他的女儿,还是张绣侄儿张信的小妾!

南阳郡,属荆州治下。

由于东汉光武帝刘秀发迹于南阳,所以在东汉政权建立之后,便将宛城定为陪都,又名南都。

南阳郡治下共领37县,为刘表所有。

但实际上,自张济张绣叔侄攻入南阳以后,南阳郡便一分为二。

以棘阳为交界,棘阳以北是张绣的地盘,而棘阳以南,包括棘阳在内的十七个县,为刘表所治。

如果在宛城,成纪算不得什么人物。

可这里是舞阴,以成纪的身份,再加上他老哥做靠山,绝对称得上中阳镇的土财主。

“你这婆娘,怎恁多事?

一会儿卖,一会儿不卖,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张氏看出来了,成纪是成心想要黑下她这枚玉佩……于是心里面不由得有些发慌,急忙摆手:“我不卖了,不卖了!”

成纪见此状况,心中顿时不虞。

想他堂堂成老爷,在舞阴县城里从来都是横着走的主儿。

他看上的东西,岂能轻易放手?而且张氏态度坚决,加之心里发慌,言语中难免有些不敬。

这也让成纪更加不快……

眼珠子一转,他旋即便有了主意。

那张肥嘟嘟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笑呵呵的说:“曹家弟妹,你若不愿意卖,那就算了!”

说着,他把玉佩还给了张氏,转过身子不再理睬。

张氏也没有想太多,接过玉佩之后,扭头就想要离开。这成纪实在是太霸道了,让她隐隐感到有些不安。

只是,当她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身后成纪大叫一声:“我那麒麟玉佩呢?”

张氏一怔,下意识的加快脚步。

可就在她一怔的刹那,成纪大声喊道:“抓住那村妇,她偷了我的玉佩……”

商行门口站着两个壮汉家丁,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把张氏按在地上。张氏手里握着的玉佩,也随之掉在地上。她惊恐无比,大声叫喊:“我没拿你的玉佩,你们不要冤枉好人……”

“你这贼妇,人赃并获,你还敢狡辩?”

成纪冷笑着上前,捡起了地上的玉佩,吹了一下上面的尘土,随手揣进怀里。

“这贼妇偷了我的玉佩,你们都看清楚了吗?”

他回头向柜台里的那些伙计们看去,三角小眼凶光灼灼。

那些伙计即便是心知肚明,可见到成纪如此模样,一个个也不禁噤若寒蝉,齐声道:“看见了!”

张氏,顿时大哭!

“请三老来……”

成纪厉声喝道:“今日若不好生教训你这贼妇,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三老,就是乡官儿。

中阳镇虽说不大,可好歹也有近千人。而舞阴县距离中阳镇又有些距离,总要有个管事儿的人。

凡三老,需年五十以上,有德行,能率众为善。

不过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哪儿来的那么多有德行,能率众为善的人?所以这中阳镇的三老,其实就是私相授予的职务。负责查证调停民事纠纷,同时负责这一方领地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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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虽没有看到前面发生的事情,但他相信,张氏绝不会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

眼见张氏被那矮胖子踩在脚下,曹朋顿时怒了!

重生之后的十余天来,张氏对他的关怀,令他十分感动。虽然这心里面还有些别扭,但实际上已经把张氏当成了自己的亲娘。曹朋的眼睛都红了……二话不说,就要冲过去拼命。

一只大手猛然攫住了他的胳膊,抬头看去,正是王猛。

“阿福,别冲动!”

“伯父,你放开我,我要杀了那贼胖子。”

“休得胡说!”

王猛死死的拉住曹朋,压低声音道:“你这么冲过去,只会令事情越来越麻烦……成纪素来横行霸道,而且有舞阴县县令做他的靠山,你焉能斗得过他?你呆在这里别动,这件事就交给我来解决。”

这时候,三老带着人,急匆匆赶来。

“成老爷,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贼妇偷了我的玉佩,我这店里的伙计,都可以为我作证。

你立刻将这贼妇关起来,火速禀报舞阴县知晓……我要让这些贱民都明白,谁才是这舞阴县的天。”

“张大伯,我没有偷他的东西……那是我祖传的玉佩!”

“一介贱妇,也敢说什么祖传之物?老张,这贼妇人冥顽不灵,依我看,得好生教训一番。”

中阳镇的百姓们,窃窃私语。

三老一脸谀笑,“成老爷说的是,的确当狠狠教训!”

说着话,他摆手让随从上前,“给我狠狠的张嘴,让她老实一点。”

“住手!”

不等那随从动手,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吼一声。

声若巨雷一般,震得人耳膜嗡嗡直响。王猛拨开一条路,从人群之中走出。只见他身穿一件黑色斜襟短襜褕,腰间系着一根大带,大带上插着一柄明晃晃的猎刀,肩膀上扛着一柄铁叉。

往人前一战,犹如一尊黑金刚。

一双浓眉扭成‘一’字,环眼圆睁,颌下钢须乍立,令人不由得心生畏惧……

“成老爷,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苦苦为难我这弟妹?”

而后他环眼虎视三老,厉声喝道:“你这老张,亏得还是中阳三老……曹家弟妹是怎样的人,你难道不清楚吗?大家乡里乡亲,凡事还是留上一线,日后也好相见。你说对是不对?”

那骇人的气势,扑面而来。

成纪不由得心里一咯噔,脸色顿时大变。

至于三老,更是一脸尴尬笑容,“老虎,你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狗屎,老子别的不清楚,可曹家弟妹是怎样的人,却是清清楚楚!”

说罢,王猛大步上前,一把揪住那随从的衣服领子,“你他娘的还想活,就给我立刻滚开!”

随从被王猛骇的连连后退。

王猛顺势把张氏搀扶起来,“弟妹,你没事儿吧。”

“大伯,我真的没有偷……”

张氏凄厉哭喊,却被王猛拦住。

他一手搀扶张氏,铁叉蓬的往地上一顿,“成老爷,你怎么说!”

成纪被王猛这骇人气势吓得连退几步,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这王猛的气势,实在是太盛了!

成纪虽说没杀过人,却也能感受到,王猛身上的那股子杀气。

“呵呵,既然老虎你开了口,那我就给你一个面子。这件事我不再追究了……你带她走吧。”

王猛目光森然,扭头向三老看去。

“既然成老爷不追究了,那我看就这么算了吧。”

王猛冷笑一声,低声道:“弟妹,有什么事,咱们回去再说。”

“可是……”

张氏有些不甘心,因为那玉佩还在成纪的怀中。

王猛低声道:“弟妹,破财免灾,咱们先回去和老曹商量一下,再做打算。”

他抬起头,大声喊道:“阿福,还不过来搀扶你娘回去?”

人群外的曹朋连忙答应一声,和王买急匆匆跑过来,一人一边,搀扶着张氏的手臂……

“朋儿,娘没偷东西。”

曹朋扭头看了成纪一眼,咬着牙说:“娘,我信你,是哪个死胖子耍的花招。”

当娘亲的,总希望在孩子面前保持住一个完美的形象。

听曹朋这一番话,张氏多少感到了安慰,在曹朋和王买的搀扶下,强抑着哭声,往家走去。

王猛朝着成纪和三老一拱手,随后跟上。

“都散了吧,散了吧!”

三老大声呼喝,将人群驱散。

“成老爷,您看这件事……”

“这王老虎仗着自己有几分蛮力,居然敢坏我的好事!”

成纪看着王猛一行人的背影,咬牙切齿道:“若不能除去这头老虎,我成纪还有何脸面,在中阳镇立足?”

三老犹豫了一下,“成老爷,说句心里话,我忍这家伙很久了!

可这家伙也确有些本事,等闲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依我看,这件事还得请大老爷出面。”

大老爷,就是成纪的哥哥,舞阴县令。

成纪说:“要说服我兄长出面也可以,但却要有个由头。”

三老嘿嘿笑道:“要说由头,倒也不是没有……这王老虎本不是中阳镇人,听说他以前做过黄巾……不如就用这个由头,请大老爷出面。呵呵,就说这家伙,和山里的贼人有关联。”

这中阳山里,除了道观,还有山贼。

不过兔子不吃窝边草,中阳山的山贼倒是没有祸害过中阳镇。

可山贼终究是山贼,是官府的敌人!

成纪闻听,胖嘟嘟的脸上顿时露出灿烂的笑容。

“就这么办……我立刻派人回舞阴。

让这个王老虎再嚣张两日,到时候我看他一个没了脑袋的死老虎,还能不能再继续嚣张下去……”

第五章 大丈夫当杀人(一)

王猛扛着铁叉,走在后面。

只是那双环眼却炯炯有神地盯着曹朋的背影。说起来,王猛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今年三十六岁,只是中阳镇一个普通的猎人。可是在十六年前,那场席卷天下,八州振荡的太平道之乱中,他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太平道之乱时,张角设三十六方,犹如将军号。

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人,设立渠帅。而王猛当年正是一方的小渠帅,手下也有数千兵马。

张角死后,太平道随之散乱。

王猛眼见大势已去,心灰意冷之下,便隐世不出,在中阳山当起了猎户。

许多人都知道,王猛曾当过黄巾贼,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他竟然是黄巾军中的一方渠帅。

经历过大场面的王猛,这眼力价自然不是曹汲夫妇可以比拟。

曹朋今天的表现,出乎王猛的预料之外……这孩子似乎比大病之前,多了一股子血性,有点纯爷们儿的意思了!此前,曹朋身体羸弱,性情孤僻,而且还有些畏首畏尾,胆子非常小。

王猛很看不顺眼,但曹朋又不是他的孩子,而曹汲和他关系又好,所以也不好说什么。

王买每每为曹朋出头,说穿了也是王猛私下里的授意……

否则,一个喜欢争强斗狠的虎小子,一个性情孤僻且懦弱的病秧子,是怎么也不可能走到一起。不过后来,曹朋和王买倒真的变成了好朋友,别看曹朋身子不好,可脑瓜子却不差……

这孩子,终于长大了!

王猛倒没有想得太多,只是眼中闪过一抹喜悦之色。

四人回到曹家,曹汲一见张氏那狼狈的模样,顿时就急了眼……

“孩儿他娘,你这是怎么了?”

不等张氏开口,王猛抢先一步道:“贤弟,咱们到屋里面说吧……虎头,阿福,你们在外面玩儿,等会儿一起吃饭。”

说着话,他和曹汲一同扶着张氏就进了屋。

曹朋和王买站在院子里,不知做什么好。

“干嘛不让我们进去!”

王买气鼓鼓的嘀咕着,看上去很不开心。

而曹朋却显得非常平静,他沉吟片刻,突然问道:“王买,你身上有钱吗?”

王买一愣,从怀里摸出几枚五铢钱,毫不犹豫的递给曹朋,“就这些……你要钱干什么?”

“我去集市上,给娘买点跌打药。”

“那我和你一起去。”

王买是个闲不住的性子,立刻诈唬起来。

曹朋也没有拒绝,朝屋子里看了一眼,和王买转身就走出了院子。

他和王买的交谈声很大,屋子里的人,听的是清清楚楚。

王猛笑着朝曹汲和张氏一拱手,轻声道:“贤弟,弟妹……恭喜你们啊,阿福越来越懂事,将来定有大成就。”

张氏躺在榻上,脸上还带着淤青。

不过听了王猛的这番话,心里面却是甜滋滋的,似乎连先前受的委屈,一下子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曹汲问道:“哥哥,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还没有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张氏的模样,就知道自家媳妇一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这个,还是让弟妹说吧,我也不太清楚。”

张氏闻听,不由得悲由心生,话未出口,眼泪先流了下来。

她把事情的缘由,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最后哭道:“孩儿他爸,若非伯父在,我险些被那成纪害死……”

“这成纪,也太霸道了吧。”

曹汲一听,顿时火冒三丈。

“他以为他是谁,竟然如此欺人……我,我,我……”

曹汲也是个火爆性子!

试想一个铁匠,若没几分爆脾气,又怎可能操持营生。他呼的一下子就站起来,转身就要走。

“贤弟,你干什么去?”

王猛一把攫住曹汲的胳膊,大声问道。

“我去找那成纪,把话说清楚,把东西要回来。”

“你疯了!”

王猛上前死死的抱住曹汲。

别看曹汲是个铁匠,和普通人比起来,他的力气很惊人,但在王猛跟前,却一点用处都没有。

张氏也从榻上爬起来,拖住了曹汲。

“孩儿他爸,你可千万别乱来!

你没见过那个成纪,连程大伯对他也是言听计从。他哥哥是舞阴县令,而且还和小张将军有关系……咱们没钱没势,怎么能斗得过他?就当没有这回事……你现在找他,肯定吃亏!”

“可是……就这么算了不成?”

“孩儿他爸,你想想我,想想朋儿!如果你有个意外,我孤儿寡母怎么活啊!”

张氏凄厉的哭喊声,总算是让曹汲冷静下来。

自古民不与官斗!成纪虽然不是官,可他却有个当官的哥哥……这种人,比当官的还要凶残。

自己一介庶民,想要讨回公道?

闭上眼睛,曹汲咬着牙,突然一跺脚,蹲在地上,一声不吭。

王猛见曹汲冷静下来,于是上前拍了拍张氏,把她搀扶到榻上,而后跪坐在席上,脸色随之阴沉。

“贤弟,我知道你想要讨回公道,可你也应该明白,这世道何来公道可言?

现在,不是你能不能讨回公道,而是要担心,成纪会不会找你的麻烦……今天他吃我惊吓,所以暂时退让了一步。可越是如此,我就越是担心,他不会善罢甘休。我削了他的面子,他一定会想办法找回来。我倒是好办,虎头也大了,了不起远走他乡……可是你们一家……”

曹汲一怔,“大哥,你是说成纪会找我们的麻烦?”

张氏也撑着身子坐起来,“大伯,他已经抢走了我的玉佩,难道还想要赶尽杀绝不成?”

王猛冷笑道:“这可不好说!

观其器宇,可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这种人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他若找不到我,定会找你们麻烦。”

曹汲和张氏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他二人不过是普通的平民,虽然成了家世,可这人心险恶,还真就了解不多。

曹汲期期艾艾问道:“大哥,你要走吗?”

“恩!”

王猛点点头,“我打算天亮以后就离开中阳镇……我听说,曹公已经兵发豫州,迟早会攻取南阳。一旦南阳兴兵,咱们这中阳镇不可避免要被波及……依我看,你们最好也离开吧。”

“这个……”

曹汲不仅有些犹豫。

有道是故土难离,中阳镇的生活虽然清贫,可一下子让他们离开,又有些舍不得。

“你们好好考虑一下,不过要尽快做出决定!”

王猛同样是忧心忡忡!

好不容易有了个安稳的家,突然间要舍去,他同样有些难过。但王猛知道轻重,也明白取舍之道。在他离开成记商行的时候,清楚的看到了成纪眼中闪过的那一抹森冷寒光……他知道,成纪决不可能善罢甘休。他是无所谓,若只是他一个人,他大可去大开杀戒,然后飘然离去。

可他现在有了孩子!

为了王买,王猛也必须要做长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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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丈夫当杀人(二)

“阿福,你在干嘛?”

曹朋和王买回到集市以后,并没有急于去买跌打药。街上的行人已少了许多!成记商行出了这一档子事情,又岂能瞒得过别人?中阳镇才有多大?所以很快就变得是路人皆知……

谁都知道成纪的霸道,却没想到,成纪如此霸道!

一时间,人们纷纷闭市。

该回家的回家,该收摊的收摊……

惹不起咱躲得起,你成纪就算再厉害,我们不在你眼皮子底下晃悠,你还能拿我们如何?

所以,再次行走在集市中,曹朋就明显感觉到了冷清。

他沿着街道慢慢行走,还远远的绕着成记商行走了三圈。直到王买催促,他才算停下脚步。

“没事,转转!”

说罢,他就走进一家药铺,买了两枚跌打膏。

“走了,我们回去。”

王买答应了一声,可心里面还是感觉有些奇怪,猜不透曹朋这喉咙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在回去的路上,曹朋突然说:“王买,我之前见你有一把猎刀,真漂亮啊!”

“你是说这把?”

王买从腰间拔出一把刀,递给曹朋。

刀,长约四十厘米,外套黑狗皮刀鞘。刀柄只十厘米长,但对于小孩子来说,却正好握住。

曹朋拔出刀,扫了一眼。

这把刀,说准确一点,算不上猎刀。

从外形上来说,只是将环手刀的尺寸缩减了一下,对成年人而言,其装饰的作用可能更大。

而且打造的非常粗糙,比起曹朋前世收藏过的刀具,有天壤之别。

但是杀人,却已足够……

“借我玩儿两天,好不好?”

曹朋把刀收好,笑眯眯的看着王买。

王买脸上露出舍不得的表情,轻声道:“这是我爹这次带我去县城里买的……”

“虎头,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曹朋哪能猜不出王买的心思,笑呵呵的搂着王买的脖子。

他比王买低很多,所以显得有些吃力,“虎头,借我玩儿一天嘛,明天,明天一定还你。”

王买挠了挠头,好半天才下定决心。

“好吧,那你明天一定要还给我!”

“一言为定!”

曹朋轻轻呼出一口浊气,随手将猎刀收入襜褕大袖之中。

眼眸中,闪过一抹寒光……

他笑呵呵的拉着王买,一同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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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汲夫妇留王猛父子在家里吃了午饭,而后王猛父子告辞离去。

而曹朋则偷偷的从老爹的工具箱里,翻出磨石,非常安静的回到内室里,随手放下了帘子。

曹汲很明显,已经忘记了明天去中阳观的事情。

他和张氏坐在榻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心里面沉甸甸的。

“孩儿他爸,你说王大伯讲的是不是真的?”

张氏有些不安的问道。

曹汲轻声道:“大哥见多识广,不是个普通人。

而且你应该知道的,他不是那种喜欢胡说八道的人……他既然这么说,肯定是有他的道理。

大哥说的没错,这年月兵荒马乱,哪里有什么公道可言?

成纪在县城都能横行霸道,更别说咱们这小小的中阳镇……他那种人,根本就没有道理可讲。”

“那咱们怎么办?”

“这个……我还没想好。”

张氏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道:“要不然,咱们去丫头那边?

丫头前些时候不还捎信说,让咱们过去……听说刘荆州宽厚仁德,他们那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而且亲家那边的人也多,遇到个什么事情,也不至于找个说话的人都难……你说呢?”

曹汲想了想,一咧嘴,“好倒是好,可到了那边,寄人篱下,总是要看人脸色……”

“寄人篱下又怎么了?

咱们在这中阳镇里倒没有寄人篱下,可出了事情,除了王大哥之外,谁站出来为咱们说过一句话?

姑爷又不是个小气人,一直说要咱们过去。

再说了,你不是还有手艺吗?咱们就算到了那边,也算不得寄人篱下!”

曹汲闻听,也是怦然心动。

孩儿他娘说的不错,我这手艺虽然不算一流,可修修补补的,也不至于靠着姑爷家里救济。

自己养活自己,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又有什么区别?

“那王大哥……”

“你要是舍不得王大哥,咱们就去和王大哥说嘛……他带着虎头,就算离开了中阳镇,也没什么去处。倒不如咱们一起过去,也能有个照应。王大哥本事那么大,说不定换个地方,还能出人头地呢。”

曹汲连连点头,显然已经被张氏说动。

“那咱们这就过去和王大哥商量,如果真要搬家,还是桩麻烦事呢。”

曹汲和张氏商议许久,看天色将晚,准备做了晚饭再去找王猛商议。

不过,当他夫妇二人进内屋时,却发现曹朋已倒在榻上睡了……夫妇两人于是把做好的饭菜放在锅上,也没有唤醒曹朋,便关上门悄悄离去。

夫妇二人走了没多久,就见房门轻轻开了一条缝,紧跟着一个瘦小的身影一闪,消失在黑夜中……

——————————————————————————

王猛当然同意曹汲的主意!

事实上,他父子若离开了中阳镇,也没什么地方可去。

昔日的袍泽倒有几个还活着,但大都是占山为王,非王猛想去招惹。好不容易从那是非圈里脱身出来,再跳进去?单只说为了王买,王猛也不愿意走这条路!当山贼,没有好下场。

至于曹汲女婿的情况,王猛也知道一些。

曹汲的女婿叫做邓稷,是棘阳邓村人……

这邓村,虽然算不得什么名门望族,但在棘阳,也能排的上号,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宗族村。

整个村子有大约一百多户人家,近六百人。

其中,七成以上的居民都是邓姓,在棘阳形成了一个不小的力量。

而今邓村族长名叫邓济,是荆州牧刘表的部将,驻守于新野县城……曹汲的女婿邓稷,属于旁支,和邓济并没有太深厚的关联。不过毕竟是邓姓,所以也算出身不差,如今在棘阳县署担任佐吏。职务不大,却是个实权佐吏……若有他照应,王猛父子和曹汲一家也有了依靠。

此前,曹汲还有些故土难离的想法。

但现在事已至此,他也没那么多的考虑。与王猛一商量,王猛立刻举双手赞成……

“贤弟,依我看,事不宜迟,咱们尽快动身。”

曹汲挠挠头,轻声道:“兄长,不用这么着急吧……”

“夜长梦多啊,兄弟!”

王猛劝道:“你也别顾虑那么多了,该舍弃的就舍弃,等咱们安定下来以后,都能置办起来。”

“如此……就依兄长所言。”

两家人又商议了很久,不知不觉,天色已很晚。

曹汲夫妇告辞离去,王猛则叫醒了王买,准备收拾东西。

“爹,咱们什么时候走?”

“当然越快越好!”王猛从箱子里取出一个大皮兜子,把弓矢之类的物品装好。这乱世当中,手里可不能没有兵器。他这些弓矢兵器,都是当年从战场上搜集过来,也算装备精良。

“对了,我昨日给你买的那把刀呢?”

王猛突然开口询问。

王买一愣,随口道:“被阿福借去了……他看我那把刀漂亮,所以想要拿去玩一玩儿,天亮我就找他要回来。”

“阿福要走了?”

王猛点点头,正准备接着收拾东西,忽然间一颤,转身问道:“阿福要刀做什么?”

王买疑惑的说:“我不知道啊!”

“这孩子……”

王猛眉头一蹙,心里不由得一咯噔。

但旋即,他用力的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笑道:“那孩子平时怯懦,哪有这等胆气?不可能,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他蹲下身子继续收拾东西。

可就在这时候,一阵急促的叩门声传来。

王猛起身打开门,却见门外曹汲气喘吁吁,一脸惶恐之色。

“贤弟,你这是……”

曹汲咽了口唾沫,摆手打断了王猛的话,“大哥,我家朋儿有没有来你家?”

“阿福?”

王猛一怔,“没有啊!我和虎头一直在家,没见他来啊。”

“那他去哪里了?”

曹汲急得直跺脚,“我和孩儿他娘回去以后,却发现朋儿不见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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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丈夫当杀人(三)

天已经黑了!

一千八百年前的中阳镇,也不可能有什么夜生活。这里没有通宵营业的酒肆,也没有莺歌燕舞的青楼。人们在忙碌了一天之后,早早便回家休息……随太阳而起,月亮而息,大致如此。

集市冷冷清清,几乎看不见行人。

曹朋穿着灰色的襜褕,借漆黑夜色,来到一面高墙下。

见左右无人,他走到墙脚下,拨开枯草,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狗洞。不过看洞口的枯草,想必已弃用多年。曹朋深吸一口气,矮身从狗洞钻进墙后,蹲在墙角下,仔细的向四周查探。

这是成记商行的后院,有高低两幢房舍。

一幢是做库房用,另一幢则供人居住。

在前世,曹朋和成纪这种人打过交道……他很清楚,这种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是典型的小人。

有钱人在乎什么?

答案很简单:面子!

王猛白天削了成纪的面子,以成纪这种人的性格,焉能忍气吞声?

且不说这桩事情是因曹朋的老娘而起,但只是成纪强夺母亲的玉佩,曹朋就不可能轻易放过他。

记不得是那本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头野兽。

法治社会,不管这法制两字是否带引号,但效果却很明显。重重律法,将人类心中的那头野兽牢牢压制。曹朋本就是个执法者,所以这种压制也就格外明显。但如今重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的乱世之中,种种束缚似乎已变得微不足道。曹朋在白天扶母亲离去的时候,敏锐的捕捉到了成纪和三老眼中隐藏的杀机……也就在那一刻,曹朋知道,这件事还不算结束!

与其被他们所害,倒不如自己主动出击!

熊耳河水库旁的那一声枪响,不仅仅是害了他的性命,更解开了压在曹朋心中的层层枷锁。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既然你们惹到了我,就休怪我心狠手辣。

曹汲是个忠实憨厚的人,从他在得知事情缘由后,第一反应居然是要跑来和成纪讲道理,讨回公道的行为就能看出端倪;王猛以前的那些经历,曹朋不清楚,也不想去了解。但他知道,或许王猛从前无法无天,可现在……王买已成为他的枷锁,令他不可能去随心所欲。

王买倒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但这件事却不能告诉他。

所以,曹朋决定自己来讨回公道。

趁买药的时候,曹朋观察了一下成记商行的环境,并发现了这个不为人知的狗洞。他知道,这成记商行是中阳镇最好的住处,根据他的了解,成纪平时来到中阳,都会住在商行里……

不是三老不热情,而是成纪是个贪图享受的人。

既然自家商行里住的舒服,他就断然不可能住在别人家里。

曹朋观察了一下院内的情况,猫着腰贴着墙根,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房间门口。他伸手轻轻推了一下房门……门轻轻的开了一条缝。门没有锁,屋子里也黑漆漆的,里面鸦雀无声。

成纪晚上被三老请去喝酒,所以这时候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

曹朋闪身进入房间,顺手将房门关上。

黑漆漆的,也看不清楚里面的摆设。

曹朋眯起眼睛,努力的适应了一下这房间里的黑暗,深一脚,浅一脚的摸索,很快就探清楚了房间的格局。正对着大门,是一张低矮的席榻。三国时期的床,形状非常奇特……长约有两米左右,宽大约一米四。有六足,高二十厘米。创面是活抽屉板,四面装配围栏,前后各留一个缺口,方便上下。这张床的一面,抵着墙壁,只留有一个缺口,供人使用。

随看不清楚床的整体模样,但曹朋还是能大概清楚其具体的形状。

床前有一面低矮桌案,上面摆放有一卷卷木简。

曹朋又摸索片刻,很快便发现这墙角处摆着一个柜子。高大约有两米三四左右,柜子的顶部,还藏有一个凹槽。试探了一下宽度和高度,曹朋把短刀收好,猛地跳起,双手扒住柜子的边缘,两臂用力,身体顺势就落进了凹槽之中。趴在这柜子里,外人不注意很难发现。

这时候,屋外传来脚步声。

曹朋躲在柜子顶上,透过木栏缝隙向外看去……只见灯光闪闪,紧跟着房门被人推开。两个杂役拎着灯笼走进来,点上油灯之后,走到屋子中央,掀起一块地板,露出一个黑漆漆的火塘子。

一个杂役走出屋子,从外面拎进来一同火炭,倒在火塘子里。

“快点吧,过一会儿老爷回来了,如果温度不够的话,你我都要遭殃。”

“我这不正弄着吗?”

另一个杂役用一根吹火筒,不断往火塘子里吹气。塘子里的火炭,渐渐亮了起来,屋子里的温度,也渐渐提升。

“狗子,你说老爷白天是不是过了?”

“什么过了?”

“我是说……曹家媳妇是什么人,咱们都清楚。人家来典当玉佩,是为了给儿子求符水。

老爷这样做,不免有伤天和。

说实话,我是有点看不过去……咱家老爷又不缺那点钱帛,何苦要为难妇道人家?”

“你给我闭嘴!”

狗子连忙喝止那名杂役,轻声道:“这种事情,轮不到咱们抱不平。老爷是什么人,你难道不清楚吗?雁过拔毛,拉泡屎都要沾着唆一口的人……要我说,也是曹家媳妇不长眼睛,跑来咱这里典当。送上门的好事,老爷又怎么可能放过?要怪,就怪她上面没人,活该倒霉!”

而后,狗子压低声音道:“你以为咱家老爷是好相与的吗?

王老虎怎么样!那可是中阳山第一条好汉……可我告诉你,用不了三天,那头老虎就会变成死老虎。”

曹朋趴在柜子顶上,目光陡然变冷。

果然,成纪果然是想对王猛下毒手……

“狗子,你怎么知道?”

“下午你有没有看见成四?

我告诉你,那家伙是奉老爷之命,赶回舞阴县去了。估计这个时候,他也快到舞阴县了……如果大老爷那边反应迅速,明天天黑之前,一定会派人过来。最迟,后天一早就会抵达中阳。

王老虎的确能打,可他能抵得住咱们大老爷吗?”

仆役一咧嘴,没有再发表意见。

不过看他用力的吹燃火塘子,就知道这家伙是怕了。

火塘子很快燃烧起来,屋子里温暖如春。两个仆役一边说着话,一边退出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

曹朋所在柜子顶上,一动不动。

幸亏自己果断下了决定,否则的话,真会大难临头。

可越是这样,曹朋杀成纪的心,也就越来越强烈。这是一头疯狗,若不能杀了他,迟早危害一方。

他蜷缩着身子,闭上眼睛。

既然已经把火塘子点起来了,想必那成纪,快回来了!

做刑警的必修课之一,就是蹲点守候。想当年曹朋为了抓一个犯罪分子,整整蹲守了六天。这片刻的等待,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闭上眼睛,倒是更容易令他养精蓄锐,等那成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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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点的过去。

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屋外再次传来一阵脚步声。

房门被人蓬的一下子推开,成纪在一个护卫的搀扶下,醉醺醺走进房间,一边走还一边嚷嚷。

“我早晚必让他不得好死!”

让谁不得好死?

曹朋不知道。

但联系到狗子他们刚才的对话,应该就是王猛吧。

“老爷,可要取醒酒汤?”

护卫搀扶着成纪在床上坐下,小心翼翼的问道。

成纪醉醺醺一摆手,“六啊,你去歇着吧……明天一早你还要陪我进山一趟……对了,刚才老程送的那个盒子,你放在哪儿了?”

护卫一指床边,“就在您手边上。

老爷,真不需要小人伺候了吗?那小人就先下去,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您唤一声就行了。”

“下去吧,下去吧!”

成纪不耐烦的挥手,护卫连忙退出房间。

只是他没有发现,那屋角的柜子顶上,一双目光森冷的眸子,透过木栏的缝隙,死死的盯着成纪。

成纪端起一碗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

而后捧起一个匣子,打开来,嘴里嘿嘿的笑个不停。

那匣子并不算大,二十厘米长,不到十厘米宽,高约五厘米左右。匣盖子上,镂刻着精美的图案……

成纪把匣子放在旁边,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枚玉佩,也放进了匣子。

曹朋所在柜子顶上看得清楚,那匣子里,赫然摆着几块明晃晃,金闪闪的金饼子。每一个金饼子大约如婴儿的拳头大小,估计在七八两上下的重量。而那枚玉佩,莫非就是娘被抢走的玉佩吗?

曹朋下意识的一动,脚不小心提在木栏上。

他吓了一跳,连忙缩起身子,低下头去。不过屋子里并没有动静,片刻之后,曹朋听到了一阵鼾声。

再次抬头,却见成纪已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心里的大石,终于放回肚子里。但曹朋并没有急于动手,继续蜷缩在柜子顶上,一动不动。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屋外已安静下来。

屋子里,油灯灯光摇曳,火塘子的火炭,更忽明忽暗。

成纪鼾声大作,显然已睡熟了……曹朋慢慢撑起身子,伸了伸腿,顺着柜子轻轻的落地,而后匍匐着身子,观察片刻后,见成纪确实睡得死了,这才慢慢起身,轻手轻脚走到床边。

轻轻的拔出猎刀,就着屋中的光亮,成纪那张油光闪闪的胖脸,清晰可见。

曹朋的心,砰砰直跳。

他举起猎刀,慢慢靠近成纪的脖子,当猎刀距离成纪脖子大约还有半厘米左右的时候,他一只手按在刀背上,猛然用力……噗,被曹朋磨得锋利无比的猎刀,狠狠的切进了成纪的脖子。

成纪双眼猛然睁开,可没等他看清楚凶手是谁,曹朋另一只手握着刀柄,用力一拉。

刀口带着一股血水就离开了成纪的身子……成纪瞪着眼睛,一只手捂着脖子,鲜血顺着手缝汩汩流淌,瞬间染红了床铺。一只手伸出,抓住了曹朋的胳膊,他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声音。

曹朋这时候,也不紧张了。

扬手噗的又是一刀,没入成纪的面门。

肥胖的身子抽搐两下,成纪噗通就倒在血泊中,头朝地,半个身子倾斜着……

不过,曹朋也是用力过猛,以至于那猎刀嘎巴一声就断成两截。一节刀刃,就留在成纪的头上!

曹朋把半截短刀插在腰间,挣开了成纪的手,而后探手抄起了放在木枕边上的匣子。

他打开来看了一眼,金子和玉佩都还在。于是往怀里一揣,看了一眼成纪的尸体,上前从尸体腰间解下一个袋子。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是五铢钱,至少有两三贯。曹朋也没犹豫,把钱袋子也揣进怀里,而后便悄然走出房间。

由于曹朋杀人干净利索,所以动静并不大。

隔壁房间的护卫,显然也睡死了,没有觉察到这边发生的变故。清冷的空气拂来,令曹朋的头脑一清。

他关好房门,看院子里也没有动静,于是猫着腰一路小跑,便来到狗洞旁边。

沿着原路返回,曹朋在院墙外,把枯草重又摆好。四下里看了一眼,见没有人,这才顺着小路一路小跑,离开了成记商行。一下子跑出去三四百米,曹朋这才停下脚步,手扶路旁的一棵树,弯着腰大口喘息。

前世,他杀过人!

但那是以执法者的身份……

现在,他却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杀人,其中的刺激和恐慌交织一处,令他好半天没办法平息情绪。

不行,必须赶快回去!

趁天亮之前离开中阳镇,否则后患无穷。

曹朋想到这里,直起身子,就准备回家。

出来这么久,他可没打算掩饰什么。成纪罪有应得,杀了他,也许更能让曹汲下定决心吧。

下午曹汲夫妇的谈话,曹朋可都听到了。

别看曹汲那么说,可曹朋知道,曹汲还是有些犹豫。

也许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让曹汲不再有任何留恋之心。这中阳镇,如今已经成了是非之地。

拐了个弯儿,再往前走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家。

曹朋的心情也已经平静,正思忖着说辞,忽然间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人,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

“混小子,你居然敢去杀人!”

刹那间,曹朋魂飞魄散,两腿一软,险些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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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皓高骛远、人为尘、暗夜之友、龙起潇湘、书友100114192037122打赏。

20日第一更奉上,晚上和出版社的人喝多了,先去睡觉……

第七章 鲲鹏定有乘风日

曹家小屋里,油灯忽明忽暗,轻轻摇曳。

曹汲、张氏还有王买三人呆傻傻的坐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曹朋,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曹朋瘦小的身体中,似有一股威压。

那一身早已经脏破不堪的短衣襜褕上,由带着斑斑血迹。

此时,血迹已干,呈现出一种暗紫色。脸上还带着血污,就连曹朋藏在身后的双手,也沾染着鲜血……

大门口,王猛一脸苦笑,眼中却流露出赞赏之色。

他得知曹朋失踪,立刻就意识到,曹朋可能去的地方!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怯懦的曹朋居然会有这样的胆气。于是他赶去成记商行,却正好看见曹朋从狗洞里钻出来……虽然王猛没有进去看,但是从曹朋身上的血迹,已知道了答案。

“啊!”

王买突然大叫一声,吓了曹汲夫妇一跳。

“你这混蛋,做好大事情却不告诉我……你,你,你……阿福,你真的杀人了吗?”

曹朋抬起头,瘦削略显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他没有理睬王买,而是对张氏说:“娘,那死胖子欺负你,我杀了他!”

“我的乖儿!”

张氏想要开口责骂,可这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味道。她上前一把搂住了曹朋瘦小的身躯,连连道:“娘没用,娘没有用……却累得我乖儿冒此凶险。朋儿,你没事儿吧,没受伤吧。”

曹汲犹自无法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杀人了。

他抬头向王猛看过去,似是在询问。

王猛点点头,“贤弟,阿福这一身血渍,若非杀人,焉能沾染?”

“你……真的杀了成纪?”

曹朋所在张氏的怀里,从怀中取出玉佩,塞到了张氏手中,“娘,这是不是被成纪抢走的东西?”

张氏只扫了一眼,便连连点头。

可越是如此,她就越是心疼。见曹汲黑着脸想要过来责骂,她二话不说把曹朋拉扯到身后,“曹汲,你欲何为?”

“这混帐东西,这混帐东西,怎能做如此事情?”

曹汲是老实人,在他眼里,杀人那可是大罪,是要被砍头的。

而张氏却死死拦住曹汲,怒声喝道:“杀了也就杀了,有什么了不得?那成纪本来就该死,我儿是为我报仇,乃天经地义的事情。曹汲,你若是敢动朋儿一根指头,我就和你拼了!”

曹汲气得说不出话,指着张氏,却不知该怎么说。

还是王猛开口道:“阿福,来告诉伯伯,你是如何杀的成纪?”

“嗯!”

曹朋见大家都冷静下来,于是一五一十把经过说了一遍。

“伯伯,我还听那成纪的狗腿子说,已经派人前往舞阴县,准备让官府出面,来对付你……他们还说,最迟明天天黑之前,官府的人就会过来。那成纪也说:一定要取你的性命!

王猛的脸色,顿时变了。

黑黝黝的面庞,在灯光下表情变幻莫测。

突然,他哈哈大笑,“杀得好,杀得好啊……阿福,亏得你杀了那狗贼,不然伯伯就要倒霉了。

伯伯谢谢你,为我父子解决心腹之患。”

说着,他抬头凝视曹汲,“兄弟,咱们该做决定了!”

“做什么决定?”

“立刻动身……咱们立刻走。”

曹汲紧皱眉头,显得有些犹豫,“可这家什都还没有卖掉,就算咱们走,也不能这样子两手空空上路啊。”

“爹!”

曹朋从张氏身后探出小脑袋,一只小手上,拿着一个钱袋子。

“咱们带着钱帛上路就好。”

“你哪儿来的钱?”

曹汲接过来,打开袋子一看,里面居然装着四五贯五铢钱。

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连忙开口询问。可话一出口,他就露出苦涩笑容:曹朋刚杀了成纪,钱袋子上又沾着血……这钱的来历也就显而易见。肯定是这孩子杀了人之后,顺手拿回来的。

杀人是死罪,劫财也是死罪!

这孩子……从前唯唯诺诺,胆小如鼠。

可今儿个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胆大,而且心思也变得非常细腻。

王猛则哈哈大笑,看曹朋的目光,也越来越柔和。

这孩子可真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以前觉得王买胆大包天,可现在看来,曹朋的胆子更大。

单凭这孩子杀人之后的冷静,就知道是个可造之材。

王猛点头道:“贤弟,阿福说的不错。

咱们家里那些破铜烂铁,就算是卖了也值不得几个钱。只要身上有钱,到哪儿都可以生存。

事不宜迟,咱们马上走。

若天亮了被人发现成纪的尸体,你我即便想走,怕也来不及了。

虎头,你在这里帮忙收拾一下东西,我回去拿上行礼,然后就离开此地……贤弟,莫要责怪阿福了,若不是他发现的及时,说不定你我兄弟到最后,都难逃一死,落得个身首异处。”

事到如今,老实人曹汲也没有其他选择。

“就依兄长所言。”

他看了一眼曹朋,无奈的摇摇头,“朋儿,去换一身衣服。你这一身血渍,容易惹人猜忌。”

“你去收拾东西,我带朋儿换衣服。”

张氏说着话,拉着曹朋的手就走进了内屋。

曹汲叹了口气,摇摇头走出房间。其实,这个家是家徒四壁,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不过一些吃饭的家伙还是应该带上……就在曹汲收拾的时候,王买也溜进了内室,气呼呼的看着曹朋。

“虎头哥,你别生气了!”

曹朋知道王买为什么生气,而且他知道,还有让王买更生气的事情呢。

他把那个装着金饼子的匣子用一块黑布包裹起来,然后又把一些随身用的衣物塞了进去。不是他不想把金子给张氏,而是这东西最好别轻易被人知道。特别是曹汲,那老实人若见到这么多金子,不晓得又会是什么模样。索性先放在身边,等时机成熟了,再交给曹汲夫妇。

曹朋要收拾的东西并不多,很快就整理妥当。

而张氏呢,则在曹朋换好衣服后,拿着那一身血衣走去厨房,塞进了灶膛。

锅里还有些饼子,热一热带上,也可以做干粮。把灶火点燃后,张氏就去帮曹汲收拾东西。

曹朋把那半截猎刀取出,递给王买。

“虎头哥,对不起……

刀子断了!不过我保证,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会赔你一把更好的猎刀,比这一把好一百倍。”

出乎曹朋的预料,王买并没有生气。

他接过断刀,看也不看顺手插在腰间,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曹朋连忙说:“虎头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阿福,你这家伙是个混蛋!”

王买突然低声咆哮,“你有没有把我当兄弟?这么危险的事情,你居然连说都不说一下,你是不是当我外人?一把刀又算得个什么?你以为我会为此生气?你,你,你太小看我了!”

你有没有把我当成兄弟!

曹朋的心,在这一刹那间颤抖了。

熊耳河水库的那一声枪响,在打开了他心中的枷锁时,又关上了一扇门。

兄弟……

这是个何等熟悉的词句,说出口也显得那么简单。

可对于曹朋而言,这两个字,却蕴藏了太多的意义……

见王买转身要出去,曹朋紧走两步,一把抓住了王买的胳膊,“虎头哥,我错了!”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背着我偷偷冒险?”

“不会了……以后如果有事情,我一定会和你商量。”

王买是个直肠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突然转身,一把勾住了曹朋的脖子,用拳头狠狠的压着曹朋的脑袋,“你下次要是再敢这样独自去冒险的话,以后咱们就没得兄弟做。

对了,你刚才说会还我一把刀,对不对?

嘿嘿,若是没有这把刀好,小心我到时候揍你……”

“我知道,我知道了!”

————————————————————————————————

王猛和曹汲各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兜囊,王买则背着一个包裹。

张氏一手拉着曹朋,一个肩膀上挂着一个包裹……两家人趁着漆黑的夜色,悄悄离开了中阳镇。

神不知,鬼不觉!

一直走出三四里地,王猛回身,眺望夜色中已模糊不清的中阳镇轮廓,突然长叹了一口气。

“大哥,可是舍不得吗?”

王猛点点头,“住了十几年,总是有些留恋。”

“是啊,我这心里面,也是别扭的很呢……”

“哈,有什么别扭呢?大丈夫仗剑天下,四海为家。今日咱们走了,早晚会有一天回来。”

王猛深吸一口气,看着走在前面的曹朋和王买两人。

“贤弟,中阳镇太小!

阿福将来是个做大事的人,小小的中阳镇,根本容不下他。咱们今天走了,未尝不是给孩子们开创了一个新天地。若永远呆在中阳镇里,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为世人所知。

舍弃了也好,舍弃了今日,说不得会换一个更为广阔的未来……

贤弟,想想孩子,也就没什么好别扭,没什么好留恋的。走吧,咱们可别让两个孩子耻笑咱们。”

嘴巴上虽然对曹朋的胆大妄为气愤不已,可是心里面,却又涌出无尽骄傲。

曹汲用力的点点头,看着曹朋那瘦小单薄的背影:朋儿,爹相信,终有一日,你会展翅高飞,成为爹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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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御夫》

作者:粉笔琴

书号:1768785

一句话简介:落架凤凰遇上山鸡家族,谁赢?

 

未完待续。。。

 

试读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您喜欢,可以自行前往其它网站下载阅读,关注我,不迷路,定时推送,不再书荒,微信搜索公众号“经典完结小说”,欢迎订阅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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