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的肖像画封面图

面具的肖像画

失落之节操君

现代都市

154.25 万字

2015-07-14 完结

在某个与现实略有差别的平行世界中,一位自称为面具的青年,暂住在一座名为“下洋”的繁华都市中,他深陷疯狂与恶习的纠缠中,贫困潦倒,举止怪异,生活凄苦,几近崩溃的境地。在一次吸食迷药之后的四处游逛中,他遇上了一位以人类为食粮的女妖。阴差阳错之下,他将这位女妖杀死。从此以后,他的眼前渐渐展开一个无比庞大、却又不为人知的地下世界。他将遇到黑暗的王子们,以及散落在各地的灵异与灾难事件。面具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他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去?他此刻的一举一动到底有什么意义?慢慢的,面具漫长的人生和回忆将就此展开。

第一章 疯

请叫我面具吧,在绝望之中,我的真实姓名已经被遗忘。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曾经的亲朋好友,我们就像是一群自我催眠的人,争相忘却这不吉祥的名字,就仿佛躲避着某种神秘的诅咒一般。

我住在名为下洋的都市中,这座魔性之城,这座夜的迷宫,这令人沉醉而癫喜的罪恶渊薮。我可怜的活着,处于如此不堪的境地,孤独和疯狂如同不共戴天的仇敌般追袭着我,每天咬啮着我的灵魂,试图让我沉·迷,试图让我求饶。

我疯了,认识我或者见过我的人都这样认为。走上大街,人们用惊讶而恐惧的目光看着我,也许还有些怜悯,就像是看着生了重病的无害的猫犬。这样的怜悯让我感到难受,虽然我近况不佳,不得不靠远亲的接济过活,但我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一旦我的研究完成,我将脱胎换骨,我将超越俗世,我将成为尼采笔下的超人,尼采说:诸神已死。我将成为隐于众生中的神祗,成为自身命运的主宰。

哈哈,你们也认为我疯了么?诸位读者,也许以俗人的眼光来看,这么说不无道理,但如果你们的脑海如同我这般聪慧而不凡,你们将见到截然不同的景象。你们的目光将越过狭隘和偏见,见到那有如星河般浩瀚而宏大的计划。

————我在一间破败腐朽的小区中租了一间破屋子,空间非常小,靠近马路,平时街上的交通声、叫卖声与吵嚷声不绝于耳;滚滚烟尘飘上半空,钻入屋子的窗户中,弄得屋子里一片狼藉,有某种刺鼻的味道。

走出家门,我能感受到世态炎凉,感受到旁人的冷言冷语。哪怕是混入小区的走卒,哪怕是一贫如洗的破产者,哪怕是退休在家的老头老太,见着我出来,都会换上一副厌恶的嘴脸。

他们会说:"小疯子又出来啦。"

他们还会说:"外地人,家里人不管他,挺可怜的。李家妈倒也好心,房租收那么低。"

他们又说:"这人素质也不怎么样,我听说他还吸·毒哪。。。。"

我如同幽灵般无神的走过,似乎没听见这一切。一边走,我一边喃喃自语,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这道德沦丧的城市就是这样,对贫穷的外来者总有些不可避免的歧视,哪怕像我这样温文尔雅的人,也总不免惹来闲言闲语。

我路过转角,一口痰吐在墙上,擤了擤鼻涕,用手擦了,涂在一辆马吉达轿车的车窗上。

————我在研究一门语言,一门前所未有的语言。

诸位,诸位,我相信语言乃是思维的体现,也是思维的指导。我们的思维受限于言语的桎梏,以至于我们的每一个念头,都必须借助语言的符号来表达。比如我们想着:嘿,伙计,今天在街上看见的妞儿实在火辣透顶。你看,这句话是由中文组成的,不是吗?但它听起来如此别扭,因为它不符合我们本国人一贯的含蓄表达方式。

言语是我们思维的工具,这点毋庸置疑,但它同时也在误导我们,引着我们离本我越走越远。让我们犹如深陷迷雾之中,看不清自己,也无法控制自己。

我在研究的语言,将彻底改变这一情况。

只要我完成我的研究,我将实现自古以来无数哲人梦寐以求的理想——我将能够完全的自我认知,从而扼住命运的咽喉。

不,不,别就此走开,我唠唠叨叨说了一堆,也许会使你们陷入困惑,但权且静下心来,听我说说它的功效吧。

你看,我在我的手腕上划出一道伤口,它开始流血了,不是吗?这个时候,大脑会自行指令,令它缓慢愈合。于是它会止血,结疤,疤痕脱落,最后复原。这一过程是如此的缓慢,以至于让我无法忍受。

如果我掌握了我特殊的语言,我将能够控制大脑,让伤口在一瞬之间恢复如初。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会完全听命于我,像训练有素的军队那样执行命令,顷刻间完成修复命令。

我还能够控制体内的免疫系统抵御诸般疾病,消除那些有害的细菌和病毒。我能消除恶性的变异,留下良性的部分,换而言之,我能够让躯体坚硬如钻石,我能驱逐疼痛,我能耐住酷寒高温,我甚至能超越生命。

是的,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东西,对大脑完全的掌握,对自身细胞精细入微的操作,通过自我认知,成为行走于大地上的超人。

————不过在此之前,我必须想法解决我今晚的晚饭,我也许该吃些方便面,可悲,如果我掌握了我的语言,我能指挥我的细胞毫不浪费的吸收食物中的热量,排除其中有害的物质,一顿饭足以支撑我十天所需的体力。

黑夜已经来临了,我站在不足二十平方米出租屋内,透过一扇小窗,我能看见远处闪烁的霓虹灯,我能看见江畔亮起灯火的船只驶过,但天空不曾有星星,只有一轮猩红如血的月亮,天哪,它可真不吉利。看着它,我甚至有些想哭,我为世人的无知而流泪,我为自己的坚强而流泪,我更为这吃腻的方便面而流泪。

我摇摇头,驱散了心中的苦闷和软弱,我决定再一次出卖我自己,哪怕肉体被玷污,只要我的灵魂依旧高尚,我当能获得不朽。这样想着,我推开房屋的门,走过满是泥灰和油腻的楼道,敲开了房东家的门。

房东是一位肥胖不堪的中年女人,她见到我,露出热情的神色,圆滚滚的脸上泛起令人颤栗的红晕,她朝屋内看看,表情既有些雀跃,又有些胆怯,她轻声说:"我们去你屋子,我老公打麻将打昏头啦。"

她拉住我,悄悄的回到我房屋前,一路东张西望,生怕被别人看见。

我说:"夫人,在下饥肠辘辘,能否先施舍些热菜热饭,以免在下体力不支,中途殒命,扫了夫人的雅兴。"我为了研究我的语言,说话全然变了味儿,这是旁人以为我精神分裂的原因之一。

房东笑了起来,说:"你这孩子,尽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别墨迹了,先好好伺候伺候我吧。"她开始脱去衣服,身上脂肪的臭味儿混杂着她腻人的香水儿味散发出来,这让她身上每一处器官都显得更加骇人,仿佛屠宰场横陈的尸体一般。

如果说我的研究有丝毫成果的话,那现在便是它发生效力的时候。哪怕再无兴致,哪怕心存厌恶,我也能越过本能,唤醒原罪的野性,让我的某个部位达到合适的状态。她用可怕的姿势躺了下来,努力模仿男人装杂志上勾魂夺魄的妖精,但却只是东施效颦,更加不堪入目。我强颜欢笑,扑在了她的身上。

这事儿过后,她给了我三百块钱,我有些悲哀,因为房租要一千两百,而我的亲戚每月只给我寄来七百块钱。日子艰难,我当勉强度日,捱到我研究完成的那一天。

我到餐馆点了碗大排面,匆匆吃了,食不知味儿。在我眼中,进食不过是我研究自我意识语言的课程,我让我的肠胃竭力吸收所有的热量,优化废物的排放,这让我至今苟活,这真是一个奇迹。

吃完饭,我绕着街道,七拐八弯,来到某个舞厅前的阴暗角落。我见到了一个药贩子,一个猪肉佬,我叫他灰尘,因为他卖着那些令人堕落的毒·药,这些毒·药·会化作烟尘,将你的灵魂整的支离破碎。

千万,千万,不要学我的模样,这是一条不归路,听见了吗?这些害人的东西,你们千万别碰。

但我不一样,我买他的货并不是为了享乐,我是在学会自我控制,我是在开辟险路,找到捷径,完成自我认识的语言。

他看了我一眼,用本地话说:"是侬啊?要买哇?"他的意思是:原来是你啊。你买东西吗?"

我说:"如此甚好。但在下手头并不宽裕,不知可否零卖?"他要价是一克一千,还是些低纯度的药品,我只能要一小勺,微乎其微,但足以让我意识模糊。

他笑了,说:"侬讲话太怪了,吴听勿大懂。"但他收了我两百五十块钱,走到阴暗之处,取出一应物品,帮我卷好,点上烟,让我舒舒服服的吞云吐雾一番。

我的意识陷入了迷雾之中,黑夜里仿佛突然冒出了无数张牙舞爪的怪物,它们伪装成灯光的模样,用凶残的眼神紧盯着我。啊,但这种感觉真是舒坦,我的烦扰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唯独留下难以描述的快感,以及深入骨髓的欲·望,我觉得自己不再孤单,而是受到万人喜爱的要人,我想要欢呼,想要歌唱,想要拥抱所有人,我甚至想起了房东的身体,她在我脑海中成了狐媚妖女,成了倾国倾城的女人,我冲动的想要跑上楼梯,抱住她尽情的云雨。

让他的老公在一旁傻看着吧,我会让她重新焕发魅力,让她甜腻的声音响彻天地。

但我想不起回去的路了,真是不顺心。

空旷的魔都成了无尽的迷魂阵,我绕来绕去,瞧不出任何端倪。在恍惚中,我走到了某个陋巷内,在这儿堆满着小山般的垃圾,扑面而来的恶臭,苍蝇飞舞的声音,以及一股死去动物的血腥气味儿,骤然间产生了强烈的冲击,让我清醒了过来。

我想:我成功了,我战胜了这恶魔的诱饵,地狱的烟雾,我能够止住我的沉·沦了。

但也许没有,因为我似乎还没有走出幻觉。

我见到我身前站着一个女人,一个剃着古怪秃头的女人,她穿着吊带衫和热裤,似乎全然不受夜寒之困,背对着我,消瘦的身躯和四肢不停乱动,她身畔满是鲜血,溅射得到处都是,仿佛她刚刚淋浴一场,结果从莲蓬头中涌出的全数是血水。

地上躺着一具尸体,一具男人的尸体。之所以我如此肯定的得出结论,是因为他已经被啃食的残缺不全,喉咙裂开一个大口子,脸被咬去半边,肠子流了出来,心脏被抛在一旁。他是那个招惹苍蝇垂涎的罪魁祸首,一个惨死在垃圾堆中的倒霉蛋。

那女的在吃他,或者在做类似的事情。她没有发现我,忙乱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拨通电话,紧张的说:"是我,喂,是我,我闯祸了。我。。。。我忍不住吃了他,一个臭男人。对,对,一团糟,而且是糟到不能再糟了。你能让人帮忙将尸体处理掉吗?我可不想被王子抓住把柄。"

对面那人显然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她千恩万谢,挂断了电话。

因为我还没弄清楚虚幻和现实,所以我犯了个错误,我傻笑着说:"呜呼,此梦当真古怪,怪而谬哉,怪之极矣。既见食人之厄,又遇如斯佳人,妙,妙不可言。"

她猛然转身,双眼中闪烁着骇人的红光,表情如此凶狠,像是藏獒或比特犬一般。

我茫然的舞动双手,说:"莫慌,莫慌,梦中仙女,在下不过有事相问,并无恶意。。。。。"

她突然扑了上来,身体柔和而舒展,动作干练而迅速,我瞪大眼睛,看着她那张沾满血污的脸一寸寸朝我靠近,鼻中血腥的气味儿越发严重,越发真实。

没错,这不是幻觉,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我见到了一个吃人的女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她将我死死压倒,张大嘴巴,死命咬了上来。

第二章 杀

当她柔软的身体撞在我身上,推着我摔倒在地的时候,我陡然察觉到:她长得挺好看的。

不,千万不要误会,我并非急色之徒,也非登徒浪子,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中,我不曾真正拥抱过任何令人爱怜的女人。事实上,我与肥胖的女房东之间那段荒唐的交易,是我至今为止与女人唯一的交·合。

此刻,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神、秀气的鼻梁、血红的小嘴、精致的尖牙、急切的表情,还有那几乎剃成秃顶的发型,我的心情如此复杂,几乎难以表述。

她的胸脯贴在了我瘦弱的胸膛上,微妙的触感顷刻间驱散了我心中的恐惧,我深情的望着她,身躯各处燥热,大脑发出指令,让我的某个部位变得坚硬异常,严阵以待,迎接那不可避免的接触。

她嘶吼一声,狠狠咬在我脖子上,像狼犬那样扭头撕扯,喉咙荷荷作响,这不是文明人应该有的礼仪,至少对于一位淑女而言,真是令人失望。

她咬了半天,只在我脖子上留下两个浅浅的咬痕,这让她有些诧异。她抬起头,用困惑的眼神看着我,我还以一个微笑,但很快就后悔起来——我笑起来很难看,太瘦的人笑起来都很难看,所以别人都说胖笑胖笑,胖了的人,笑起来比较可爱。消瘦的人则不然,没人喜欢看到鬣狗发笑,这道理是一样的。

她发出短促的叫声,惊声喊道:"怎么回事?你的脖子怎么。。。。。怎么硬的像石头一样?"

这自然是我研究的成果,大脑自我认知的奇效,我勉强坐起,正想向她解释,可突然之间,我觉得胃酸翻滚,之前吸食迷药的兴奋感已经退去,曾经尝过的甜头开始催债,我啊呜一口,胃里吃过的大排面从嘴里喷了出来,就像是下水道的污水漫上街头一般,淋了她满头满脸。

气味令人作呕,那是胃酸和腐败蛋白质的味道,她怒吼起来,朝后退开。我朝她看了一眼,莫名的忧愁萦绕心头——啊,大排还没有消化,我的胡乱指挥反而减少了营养的吸收,真是不幸,我得重新整理控制胃部的语言了。

她气昏了头,手指甲骤然伸长,仿佛从指尖喷涌出血液一样,又像是猫科动物的爪子。我觉得还是离她远一些比较好,于是我爬起身,绕着垃圾堆跑了半圈,一边跑,一边在想:她能控制手指甲增长的速度,这倒是蛮有意思的课题,等我研究完胃部功能之后,我也许该延后梦境分析的部分,跳到器官生长的段落。

她猛然一跃,跳过十米的距离,手爪闪着红光,直接冲我脸上抓来,我忙乱一躲,她手指甲刺入墙壁,将红砖墙刺出五个小洞。

我看傻了眼——她这招倒挺有新意,我也许该研究指甲的硬化?天哪,课题实在太多,我几乎忙不过来。我原本预计至少还需要三年的时间,我才能完成我的语言。但现在看来,我实在太乐观了。

她拔出手掌,像毒蛇一样发出嘶嘶的威胁声,我弄不明白她想要做什么。难道她想要吃了我吗?真是令人荣幸,向我这样骨瘦如柴的人,居然也有人垂涎我身上的肉?而且是像她这样漂亮的女人。

但我不打算让她得逞,我得想办法保护自己。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地上有一块挺重的石头,大约有我的脸那么大,我力气不大,但应该搬得动。我弯下腰,将它拾了起来。谁知在我瞎折腾的时候,她已经悄无声息的来到我身前,一脚踢飞了我的石头,我心目中的石中剑,我的救命稻草。

她喊道:"死吧,死吧!恶心的家伙。"

我郁闷至极,恨不得狠狠撞墙,她说话可真伤人,虽然说得不错,但她多少得委婉一些,稍稍照顾我这样人生输家脆弱的心里。

我退开几步,抬起右手,嘴巴贴近手掌,大声说:"此乃非金非银者也,天地正气之汇,虽血肉之躯,岂逊于刀剑斧钺?"

她见状有些发呆,大约一秒钟之后,笑了起来,说:"你是个疯子吗?但我管不着,你还是得死。"

她似乎忌讳我脖子太硬,爪子抓向我的下·体,牙齿同时朝我脑袋咬来,我想要去捡那石头,她似乎有所提防,身子微侧,调整了奔跑的方向,但我其实不想捡那石头,这不过是古人的智慧,声东击西的伎俩,我见她靠近,随手一挥,手掌像一柄刀一样,砍中了她的脖子。

我似乎做的有些过头了。

她连喊叫都来不及,鲜血像摔落的番茄般炸裂开来,整个脑袋被我的手掌像切豆腐般斩断,在地上滚了滚,发出沉闷的声音,掉落在一旁,恰好端正的立在地上——这切口真是平整,就像是进口的锋锐菜刀切出来的一样。

我被鲜血淋了满身,真是天大的不幸,除了这套行头,我只剩下一件背心和短裤了。这大冷秋天的,我要穿着那套衣物上街,准被人以为是出来卖·身的鸭子。

我蹲在地上,看着她的脑袋,她似乎还没咽气,眼珠转动,紧紧盯着我看,过了好一会儿才算彻底歇气,这一过程大约持续了五分钟。由于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景象,我吃不准这是否乃普遍的真理。我看了看手掌,心想:也许硬的过头了,如果我的手仅仅只有榔头般坚硬,也许我们还能聊一会儿,探讨一下彼此研究的心得呢。

她显然也是一位语言研究者。。。。。或者是类似的东西。这让我既感到高兴,又有些难过,因为这不再是我独创的宝贵知识了,我原本以为我是位挑战常理、独行于世的隐者,但她的出现,让我的自豪感大打折扣。

也不知我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突然伸手捞起她的头颅,揣在胸前,仔细端详,走到陋巷口子,朝外紧张的打探。

这会儿大概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所有人几乎都睡得仿佛死猪一样。天空呈现出朦胧的黑色,路灯孤零零的立在街边,寒风吹拂,卷起地上落叶,让人感到清醒,又让人有些疲倦。

有人看到了我,但估计没看清我狼狈的模样,因为他们麻木不仁的走着,不仅没露出半点惊慌,甚至呈现出昏昏欲睡的懒样。

我抬头望天,观星定位,顷刻间八卦五行,阴阳乾坤皆在我心。我弄清楚家中方位,急匆匆的穿街绕巷,犹如逃犯一般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小区真是糟糕,门口保安呼呼大睡,别说是我,就算是地震也吵不醒他。更令人感到不安全的是,这小区连半个摄像头都没有,因而小偷猖獗,恶作剧不断。我曾经用车钥匙划遍小区违章停放的车辆,一时威风凛凛,弄得人心惶惶,却始终没人发觉。

楼道幽暗寂静,只听到远处传来古怪鸟叫声,我推开房门,站在门口胡思乱想,但很快就收摄了心神,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研究我的语言需要绝对的冷静,近乎于麻木,因此我总能在短时间内驱逐杂念。

我不能生气,不能恐惧,不能沮丧,不能激动,至少不能长时间这样失态。也许我显得有些死气沉沉,但没法子,什么事总是有利有弊的。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头颅,放在鼻子旁边闻了闻,一下子吓丢了魂。那些冷静的自我抑制,那些驱散杂念的种种方法,在顷刻间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残酷的事实无比真切的呈现在我面前,让我吓破了胆,让我无法遏制的发抖起来,就好像吸了一吨的迷·幻·药一般。

我蜷缩起身子,坐在头颅之前,喃喃的喊道:"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天哪,天哪!这不是幻觉。。。。。幻觉。"

这样失魂落魄不过是一分钟的事,我刹那间便沉着冷静,有如当众撒谎的政客。我想:那女的本身就是杀人犯,而且还吃了人,只怕也是磕了药的毒虫。这一点上,我非常同情她,甚至有些敬佩她。但现在真正麻烦的是,我把她的头给带回来了,如果我不这么做,也许警察调查起来,会认为是两人互相残杀导致的后果,那可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噢,警察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们所追寻的往往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太平的收场。

我是个傻瓜,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但反过来想,怀里抱着个女人的头颅,冷静的走过大约两公里的夜路,这举动真的很有气派,不是吗?

我将衣服塞进洗衣机,反复漂洗,确信上面没有血迹了。至于那头颅,那头颅。。。。。。。

我拉开冰箱的门,望着空空如也的隔层,那份悲恸自怜的心情,真是令人难以描述。当头颅进入其中的时候,我欣慰的想——这么看起来可顺眼多了。

————

我虽然时常昏头昏脑,可其实本质上却是个冷静沉着的人,比如说,在回来的路上,我非常注意这头颅有没有滴血,以免化作一条痕迹,直接引火烧身,幸运的是,她非常配合,没有给我制造太多的麻烦。

我还注意到,我的皮肤上也全是血迹。

我本想冲个澡的,但转念一想,这些血迹也是养分,也是能量,有人说血能补血,虽然我不太相信这等坊间传言,但。。。。。但我确实需要好好补补了。

我对自己暗暗说:"肢体者,血脉之居所也,融而相合,合而若离,今有外来之血入体,便如女子嫁夫,当谨慎相待,不得倏忽。"

这语言太拗口了,当然我今后计划将其简化,不过凡事都得慢慢来,自我认知是个漫长的过程。总有一日,我将能把自己看的无比透彻,我将看穿自我的思维模式,我将亲眼目睹逻辑的诞生和消亡,我能弄清楚每一个幻想的来龙去脉,我能诱骗着将我的大脑功能更有效的发挥出来。

不过到那时,我可能得把自己剃成光头,在头皮上抹些清凉油——那样方便散热。

我看着那女人原已经变得干涸的鲜血又变得鲜活起来,而我的皮肤仿佛贪婪的猎食者,痛饮般将鲜血吸入了我的身体之中。

真是舒服,奇怪,就好像她全身心的抱住了我,用她的灵魂和爱意将我包围。这温暖的感觉令人回味无穷,触动了我心灵深处的心弦,让我止不住流下眼泪来。

悲哀,真是悲哀,我忘了问她的血型是什么,也许会有排斥反应。我还没发明抑制排斥反应的语言呢。

第三章 变

秋天夜晚的时候,在这间破屋子里,晚风穿堂而过,令人如坠冰窖之中。前几天的深夜,我蜷缩着身子,躺在薄薄一层棉被之中,袜子裤子衣服穿戴整齐,也仅能勉强御寒。冰冷寒气仿佛女鬼般钻入我被窝之中,先从我的脚开始缓缓往上爬,直至将我身躯完全覆盖。

那种感觉就像患了渐冻症一样难受,前些日子流行用冰水浇头,那不过是一种作秀罢了,真正的渐冻症,可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等人警觉过来,已经冻成冰棍儿一般了。

那些日子里,我虽然不停念着我的语言,让自己忘却了这苦寒折磨,但我一旦入眠之后,某些语言的效果就会消失。等早上醒来,苦难变本加厉的蜂拥而至,有几次我发现自己的四肢几乎拧成了麻花,照照镜子,和广场上的后现代主义雕塑有些相似。我花了老大的力气才矫正过来。

但今天,不知为何,那惨死于我手上的狂野女孩儿,那与我有过肌肤相贴的同道中人,似乎一晚上伴随着我。温暖从我胸口、手臂和脸颊上扩散到全身,这些地方被她鲜血洒过,残留有她的余温和气味儿,这是她曾经存在过的证明,足以令我忘却困苦的日子,让我安稳的入眠。

她是突然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女神,一位用生命为我换来火光取暖的女神,我的普罗米修斯,我的火神。她令我发现,寒冷对我而言,成了若有若无的感觉。

我有些闷闷不乐,因为从此以往,在夏天的时候,我将再也享受不到用冰水泡面的美味了。

————

我一整夜都在做梦。

我总能记住自己的梦,就像是看一场令人印象深刻的电影一样,即使睡得再舒服,醒来的时候,梦境依旧历历在目。这是我对大脑运作研究取得的成果,是我语言的功效之一,我的潜意识在渐渐削弱,将其中贮藏的知识和反应一股脑的摆到台面上来。

我知道昨晚的梦是什么样子的,那是一个血池,而我浸泡在血池之中,周围有无数蝙蝠展翅翱翔,而血池旁的地面上躺着光溜溜的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全都裸·露着皮肤。蝙蝠们从天而降,伏在他们躯体上吸食血液。它们饱餐之后,又会飞到我肩膀上,嘴对着嘴,将血液分享一部分给我。

我从来不知道鲜血可以这么美味,就仿佛最纯的迷·药那样令人沉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力量充斥着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胞,我感到自己在发生剧烈的变化,那是一场变异,是一场剧烈的变·革,是一场开天辟地的颠覆。

我清醒之后,用语言调试了一下我身体的功能,真的,我脱胎换骨了,从肌肉到器官,从大脑到臀部,从外表上看,我和以往没啥区别,但探究本质,我已经完全成了另一种动物。就像野兽那样强大,也像野兽那样躁动,更像野兽那样无情。

我哭了起来,哀声骂道:"贼老天,我之前的研究都白费功夫啦!"

我强迫自己振作起来,念了几句咒语,念道:"天玄地清,正气浩然,纯驰净骋,空明返照,以至于心肝脾胃,皆不得任意妄为,须知万法皆一,空为上境。"

大约八成语言还算有效,五成语言甚至效果更好。至于那些御寒御火,调解阴阳的调调则完全用不上了。我不怕上火,不怕阴寒,大概也不会感冒了。

我的医保卡里大约还有一千多块钱,大概就此作废了,我擦了擦眼角,似乎有些湿润。

————

身体麻痒起来,看来烟瘾来犯,我摸了摸口袋,底朝天,空无言,大概银行卡里还有一千来块钱。我走到街边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前,把钱全取了出来。偷偷摸摸的来到舞厅旁陋巷的角落,傻傻等着,一直等到天黑。

我一点儿也不饿,真是令人失落,我难得带了这么一笔巨款,要是吃牛肉面也吃得起。

灰尘这个猪肉佬,连卖药的勾当都不上心。一直等到八点半,他才慢悠悠的跑来。看样子他自己已经尝过药了,走路轻飘飘的,动摇西晃,让人看着揪心。

他一来,守候在一旁的人群就涌上前去,将他团团围住。我虽然来得早,但也不知道占位置,反而排在了第二十八位,也就是最后一位。我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模样,觉得茫然无措,他们似乎在抢购某种正大光明的手机,而非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他们是一群堕落的人,是一群无可救药的人,很快,他们就会散尽家产,流落街头,或者被送入戒毒所,沦落为可怜兮兮的动物,而非自由的人类。

千万别学我的模样,听见了吗?那是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我自信我最终能够得到解脱,但这样的例子万中无一。

排了老半天,终于轮到我。灰尘看见我的模样,觉得有些古怪,他用普通话说:"兄弟,你这么穿不冷吗?这儿又不是基·佬的酒吧,没人要你**。"

我穿着背心加短裤,真是羞于见人。我说:"在下衣食短缺,不得不以此面目示人,还望兄台见谅。"

灰尘笑了笑,递过来一支烟,我犹豫了一会儿,正要掏钱,他摆摆手说:"不必,不必,你是老主顾了,吸口烟,咱们聊聊天吧。"

我情绪激动,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他的烟太淡了,根本是西贝货,难怪他不好意思收我钱。

灰尘吸了几口烟,眯起眼睛,舌头大了起来,但却抑制不住说话的念头,他说:"你知道吗?最早来这儿的时候,那一批买我货的人,现在可就死剩下你一个独苗啦。"

我叹了口气,说:"世事变化,生死由天,这条小命,在下早就看得淡了。"

灰尘控制不了情绪,仿佛把我当做了亲人,他说:"是啊,这烂世道,咱们这样的人,做什么都不挣钱。我在这儿卖药,其实就是把人送进鬼门关,虽然他们死的舒坦,但我眼睁睁看着他们变得人模鬼样,啊呀,那滋味儿可别提多难受了。"

他抱住我,稀里哗啦的哭了起来,我说:"莫哭,莫哭,这无根之水甚是珍贵,怎可肆意浪费?"

灰尘抬起头,望着天叹道:"有些人,命中注定就会发财,像我这样的人,费尽心思,日子却越过越苦,难哪,难。"

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挣钱的法子,仿佛这下洋遍地钻石珠宝,别人随意跌一跤,都能捡到宝贝,一步登天。说着说着,他叹道:"昨天在芙蓉路那条烂巷子里发生了人命案,你知道吗?"

我麻木的说:"在下并不知情,可否告知一二?"

他露出憋尿的表情,说:"啊呀,可别提多惨了。满地是血,还有些脏器和肢体,可就是找不到尸体。"

我想:也许是那女人的朋友终于赶来,将尸体给拾掇了吧。如此也好,这一手移花接木,我也算找到了替死鬼。

他吸了迷·药,脑洞大开,开始东拉西扯,思维天马行空。我有些纳闷儿,为啥他的烟我吸了没半点感觉呢?

他说着说着,提起用尸体赚钱的事,他说:"我听见一事可有些邪门儿。舞厅中的一位大爷吸了我的烟之后对我说,他是专门在暗地里抓吃人怪的专业户。"

我问:"吃人怪?专业户?"

"是了。他说,这世上其实啊,有一些道貌岸然的怪家伙,表面上看与咱们普通人没啥分别,可就是喜欢吃人,而且还特别难对付,普通人十个八个,遇上这些怪家伙,还一个都逃不了。

这些妖怪这么厉害吧,但其实隐隐中有一个组织,专门收这些家伙的尸首。要是逮住这么一位家伙,把它宰了,脑袋揣在怀里,送到紫花园大街,在街上逛一圈,就会有人领你跑到一处隐秘地方。你交了这脑袋,就算发了一大笔横财啦。"

我心中有数,问:"那位大爷,只怕便是精于此道,以此为生么?"

灰尘笑了几声,说:"他是这样说的,可我也吃不准。谁知他是不是吹牛呢?要我说,哪天我去求他带我干这么一遭。让我也开开眼界,赚点大钱。也许我天生就有这样的命呢?"

他眼睛发光,似乎看见了无限的希望,但很快又摇头晃脑,自言自语的说:"但仔细想想,到底是小命要紧。而且这世上骗子这么多,上次还碰见一位自称是本国国家安全保密局的人呢?吸了迷·药,可把家底都给我报出来啦,就是一骗财骗色的小混混。这狗东西,糟蹋了这么多女人,那些被他上过的残花败柳,一个个儿还得意的不得了呢。你说社会上的女人哪,智商可多让人着急?哪天我要是。。。。。。。"

他越说越糊涂,似乎自个儿一个人就要晕乎过去了。我扶住他,将八百块钱塞在他衣服里,说:"兄台,在下与你萍水相逢,今日一叙,受益匪浅,这些小钱,还请兄台笑纳,算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你可千万保重,在下就此告辞了。"

说完,我扶着他坐到了一旁,他愣愣的看着我,已经失魂落魄,辨不清人鬼是非了。我遏制住心头的狂喜,迈着欢快的步伐离开街道,朝租屋走去。

我似乎已经见到了红呼呼的钱,如同天雨一般当头淋来。而那散花的天女,正是将性命奉献给我的那个吃人女孩儿。

第四章 赏

冰箱中的脑袋还保持着她身前的容貌、神态和气质。我对着她端详片刻,心中渐渐平静下来,想到即将与她分别,留恋不舍的情感在我胸口涌动。

但世界就是如此残酷,当金钱的诱·惑呈现在你面前时,谁又能拍着胸口信誓旦旦的说:无论多少钱我都不会与你分开呢?哪怕是最坚贞的爱情,也敌不过现实的冲击。

比如住在我楼上的那位女孩儿,她是从一个名叫临山的小镇来下洋的,找了个窝囊的本地老公,这男人曾经与我一道吸过迷·烟,确实算不得有什么出息。她借着婚姻,入了此地户口,立即与我那位烟友分居离婚,随后傍上了某个公职的官僚,心甘情愿的当了两年地下情·人。

但她又如何会沦落到这棚户小区之中的呢?我并未寻根究底,想来是遇人不淑,那官僚始乱终弃了吧。

所以,我虽然忧伤、抑郁、痛苦而悲戚,但就像浮士德将灵魂献给魔鬼墨菲斯托那样,我将把我心中女神的头颅,献给那些器官贩子。我将头颅放在保鲜袋中,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伤口处的血早就止住了,我这位死去的爱人从不给我找麻烦。

我真是个混蛋,不可救药的混蛋,但为了温饱,我不得不这么做。

紫花园据说离我家挺远的,我没有手机,也没有地图,又不好意思开口问人。只能随意在路上找着一个个公交站,看着公交站牌上的字眼。有一路公交车会停靠在紫花园,但却不知在紫花园何处?

公交车载着我,悠悠的沿着马路驶了出去。此刻已经是深夜,公交车仿佛灵堂那样空旷而死寂,司机一言不发,看起来无精打采,我害怕他中途会睡着,酿成一起车祸。

慢着,他似乎真的在打瞌睡。

我坐在后排,能够看清他细微的动作。他的脑袋动来动去,高高低低,像是某种上了发条的玩具人偶。经过长年语言的研究,我能够通过人体的细微动作判断出人体的趋势,他不是将要睡着,而是已经成了梦游神。

我忽然想:也许我应该此时跳车,但想想那两块的车钱,又有些不舍得。

其实,人的身体,无时无刻都在散发出某种信息素,那是由视觉、听觉、气味和脑波组成的微乎其微的信息载体,这些信息载体,会被人脑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接受,就像手机的二维码一样,以神秘的方式驱使人体做出种种反应。

我研究其中的规律,将其归纳成我的语言,从而试图掌握终极的自我认知。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我能够运用这些信息素,给旁人某种暗示,这有些像是催眠,但我羞于将这等雕虫小技与我的研究成果相提并论。催眠师就像是胡乱按着设备按钮的无知暴发户,而我则是撰写人体功能说明书的工程师。

但工程师往往都得给这些暴发户打工,这就是现今社会的悲哀。

我沉浸于思维的狂奔中,不知不觉,发现公交车已经来到了某个转角,我不知道如果错过这个转角,我是否还能到达我的目的地,于是我决定唤醒那位司机。

我朗声说道:"漫漫秋夜暗无边,车载灵柩缓行前,何故魂飞曲折路,春闺深处睡梦甜。"

司机一个激灵,被我神乎其技的语言叫醒,我心中暗暗叹气,心想:看来我研究的进度比我想象的更加神速,我已经能够轻而易举的唤醒沉睡之人了。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我就能随心所欲的将凡人如同傀儡般玩弄于股掌之间。

司机骂道:"大半夜的,吵什么吵?"

我心中一慌,急忙道歉:"师傅,前路迷茫,还请小心驱使座驾。"

司机往前一看,惨叫一声,急踩刹车,骂道:"你早不叫醒我?老子要是出事,肯定拉你陪葬。"

我心头喜悦,心想:这人肯与我同生共死,真是义气深重的好人。

他嘟囔几声,威胁说:"这事儿对谁都不许说,不然老子弄死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说:"在下领会得。"

虽然经过一番波折,但司机由此直接跳过了好几站路,直接抵达了紫花园。我下车之后,想起那些在深夜车站苦苦守望的等车人,长叹一声,不由得有些幸灾乐祸。

怀揣着女神的美人头颅,我在街上慢慢踱步。此地被称作紫花园,果然是风景如画,令人赞叹。一排排孤零零的别墅洋房,被层层砖墙包围起来,令人望而生畏,心生羡慕之情。花园中的梧桐树叶落满地,虽在深秋无月之夜,但某种未知花朵依然在此绽放,那阵阵花香幽幽传来,吸入口鼻之中,沁入心肺,让我通体舒畅。

我绕着紫花园所有的气派洋房走了一圈,连个鬼影都没见着,正在彷徨之中。见到一扇铁门中冒出来一位看门老头,披着军大衣,拿着手电筒,眯着眼睛朝我照了照,说:"这大冷天的,你穿着背心裤衩,在外面做什么?"

我说:"在下。。。。。在下无心睡眠,故而外出赏夜。此地风景别致,只怕天下罕见。。。。。"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球形塑料袋在身前晃动。

那老头瞪大眼睛,嘴巴张成圆形,噢了一声,说:"懂了,懂了。你是猎人是么?"

我不知猎人是什么东西,但既然他言之有物,我也就顺水推舟,我说:"自然,自然,还能是旁人么?"

老头的表情是那么的严肃,那么的恭敬,那么的惊恐,又是那么的热情,他说:"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现在干这行的也有外地人来抢饭吃,唉,真是一塌糊涂。"

我朝他点头致谢,走入铁门,他领着我朝洋房走去。我一路上沉着冷漠,不动声色,东张西望,嘴角咧开,笑得合不拢嘴。他骂道:"就你这种素质,也能混进这行当?"

我心中掠过悲哀,但寄人篱下,不得不低头。

他没有将我领进洋房,而是走入旁边的一栋小楼。小楼的前台是一间办公室,办公室内亮着日光灯,一位穿着西装包臀裙的女孩儿坐在办公桌之后,她身边站着两位穿着西装,身高体阔,身材匀称,肌肉发达的肃然男子。

在我进来之前,他们正在有说有笑的聊天,那两个男人的目光盯着女孩儿的胸口与大腿绕来绕去,表情像是傻子,心里只怕打着香艳的主意。而那女孩儿似乎没明白他们的鬼念头,舒展身躯,神情妩媚,肆意施展着青春的魅力。

她长得不错,大眼睛,淡黄色的皮肤,扎了马尾辫,戴着一副黑框小眼镜,脸形尖尖的,嘴边的笑容挥之不去。她见到我和老头走进来,眼神中露出一丝诧异,问:"老莫,这么晚了,你带来的人有什么事?"

老莫叹气说:"外地人,他说是猎人,大概来兑钱来了。"

我走上一步,动了动手上的塑料袋,说:"这位老先生所言不错,在下机缘巧合,偶遇一凶恶女子,不得已出手抵御,意外之中,碰巧之下,情非得已之时,不小心伤了她的娇躯。"

我还想再走,其中一位健壮男子冲了过来,他动若脱兔,手脚轻灵,一下子将我手腕反握住,重重一扣,将我压倒在地,我发出痛苦的惨叫,双膝跪地,大声求饶。

那男子说:"赵大哥,你来搜搜他身上有没有带武器。"

赵大哥远远瞧了我一眼,笑着说:"小鲍,动动脑子,你看这人身上哪儿还有地方藏的下武器?"

我穿着背心短裤,模样自然不堪,但我急着挽回颜面,喊道:"诸位莫要轻视在下,须知功夫练到最深处,浑身上下肌肉皆收放自如,便是那肛门之中,也能藏的下千军万马,斧钺钩叉。。。。"

他们听了我的话,愣了愣,登时全数大笑起来,那女孩儿说:"小鲍,他是让你摸他的后。。。后·庭哪,哈哈哈,看来他是瞧上你啦。"

小鲍哼了一声,轻轻一拉,把我如纸人一般拽了起来,猛然一推,说:"你说你杀了血族?我看多半是吹牛。"

我不吭声,小心翼翼的剥去层层塑料袋,将女神的脑袋缓缓展露出来,她在我眼中,依旧是那么美丽,虽然歪着嘴,瞪着眼,鼻子流血,但却仿佛勾魂夺魄,让我瞧得心旷神怡。

我突然心中反悔,几乎想要抱起她夺路而逃。我不能把她交在他们手上,这是刻骨铭心的痛苦,这是生离死别的绝望。

房间中其余四个人死死盯着女神的脸,那女孩儿——我打算叫她无辜女,因为她不知道男人对她打着坏主意——喃喃的说:"似乎是血尼姑,天哪,好像真是血尼姑。"

小鲍的喉咙咕噜一声,似乎有些发抖,偷偷退后几步,悄悄与我拉开距离。

赵大哥走上来,站在无辜女身边,似乎在保护着她。我感到受了冤屈,心中生出不满,我不过是盯着她裸·露的大腿看了几眼嘛,又不是毛手毛脚的吃她豆腐,为什么要防贼一样的防着我呢?

赵大哥说:"真是她,这可是大人物,是我们这儿这个月接到的最大的单子。"

无辜女手指在电脑上划弄几下,在赵大哥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我能够读唇,知道她说:"悬赏金十八万美元,大概一百万元本币。我们给他多少?"

注释:

血族——就是吸血鬼,力量速度远高于常人,不畏惧疾病以及大部分的毒·药,如果适量饮血,不出意外,则能获得永生。害怕阳光,没有影子,被木桩刺中心脏则会全身麻痹,如果不躺在棺材中,则无法漂洋过海。部分借鉴了欧美黑暗世界的设定。

第五章 猎

尽管我千万次的告诉自己,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我都要保持镇定,不要让狂喜夺去神智。但当我信奉的天神从云层中探出脑袋,将甜腻的馅饼狠狠砸在我脸上时,我几乎因此而窒息晕厥。

扑通一声,我膝盖一软,缓缓趴倒在地。

无辜女他们有些吃惊,女孩儿疑惑的问我:"你怎么了?"

我支撑着站了起来,沉着的说:"在下。。。。癫痫发作,故而有这般失态。"

无辜女笑嘻嘻的盯着我说:"你瘦成这副样子,只怕是吸·毒的吧。"

我大惊失色,心想:她怎么瞧得出来?难道我的模样当真如此不堪?

无辜女眼珠转了转,说:"你有捕猎证吗?"

我摇摇头说:"在下初来乍到,不知此间规矩,还请姐姐提点一二。"

无辜女故作惊奇之状,大声说:"你没捕猎证?那可是严重违规了。我看看。。。。。嗯。。。。擅自捕猎,算是临时工,轻则罚款,重则处死。"

我不知真假,但此刻有求于人,不能与她翻脸,于是点头哈腰,谄媚道:"姐姐,求你看在在下身世凄凉的份上,高抬贵手,可怜可怜我这苦命的人儿。"

她脸上笑容绽放,说:"你说话是一向如此文绉绉的呢?还是故意搞笑呢?"

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她可以捏造罪名陷害我,但却不能侮辱我说话的方式。我于是说:"姐姐你说什么,便是什么。"

她笑道:"乖,姐姐自然帮你。"随手取出一张表格,指了指几个关键地方,说:"由于你是临时工,我们不能付你全款。按照规定,你只能抽取二十分之一的钱。你在这张协议上签个字,再到这边的通缉令上用血按上拇指印。"

我看那协议上满纸荒唐言论——说我是义务劳动,本不想领取赏金,但无奈紫花园办公室的人用难以拒绝的热情强迫我收钱,我盛情难却,只能勉强收下六万元意思意思。

再看那通缉令上印着的头像,恰恰是那位意外殒命我手的女财神。

小鲍见我发愣的模样,走上前来,用钢笔尖戳破我的手指,我惨哼一声,被他拿着手指在纸上一阵涂抹,他说:"这是咱们这一行的规矩,叫做’血洒白纸,肝胆相照,生死由命,除魔卫道。‘又叫做签了血契,从此以后,你算是咱们血族猎人协会的成员啦。以后要是有什么通缉消息,咱们会发讯息到你手机上。"

我喃喃问道:"在下如今已经身入贵派,能够多领些赏银?"

小鲍一呆,回头问:"鹿小姐,这。。。。"

无辜女原来姓鹿,这名字可当真古怪,我还是叫她无辜女吧。无辜女说:"你第一次的抽成已经定死了,就只有六万,不能再多了。咱们还得将人头送往国际组织兑钱呢?这当中也相当麻烦,大伙儿相互体谅吧。"

我点点头,心里暗暗嘀咕,其实已经乐开了花。我活了这二十多年,还头一遭存款超过两千,这般滋味儿,就仿佛升了仙,成了佛一样。

无辜女取出一个徽章,一部手机,还有一张银行卡给我,说:"这徽章据说有些古怪,不知被法师还是和尚施了法力,一旦戴在你身上,就能辨别出周围的血族妖魔。唉,反正是老外捣鼓出来的名堂,咱们本国人哪想得出这般手段?"

我接过手机一看,这玩意儿我可不会摆弄。虽然我在大学里学了几年电脑,但本质上,我是位陈旧而迂腐的人,跟不上时代的日新月异——我谦逊而自晦,从不自认为完美无缺,这恰好是我为数不多的缺点之一。

无辜女说:"这是水果手机第十代,市面上购买,大约要三千多元呢?你看,我们待你多好?这手机经过加密,上面的信息别人可没法盗取,但你得妥善保管,要是掉了,补办需要一万元整。"

至于银行卡,她告诉我一套流程,在普通的取款机上输入密码,这银行卡会自动与协会的登记内容同步。协会内部据说另有一套银行系统,与各个银行互通声气,但千万不能前往普通柜台取款,以免暴露了身份。

我点点头道:"姐姐,在下领会得。"

无辜女对我凝视片刻,忽然凑近我脸庞,轻声说:"按照规矩,我不该问你,但心里实在好奇不过。我想问问,你是怎么干掉这女妖怪的?她已经杀了不下十个猎人啦。"

我们两人离得如此之近,以至于她柔软的发丝轻轻飘拂,令我身体某一部分麻痒难当,我张大嘴巴,一个喷嚏猛然打出,口水四溅,她尖叫一声,痉挛般朝后退开。

我大声说:"在下天生武勇,机智无双,而这位小姐心肠不错,对我手下留情,可谁知。。。。。谁知这命运难测,天理循环,以至于她终于命丧我手,唉,真是’命里有时终须有,人间何处不相逢?‘"

她瞪着我,瞧眼神可把我讨厌透了,我急忙摆出一副奴颜屈膝状,好说歹说,她才收起了脾气。

接下来她让老赵给我拍照,登记下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我说:"在下之名,早已淹没在滚滚浊流之中,若诸位不弃,不如便称呼在下为面具吧。"

我本以为他们会大呼小叫,可令人失望的是,他们丝毫不以为意,小鲍笑道:"又是一个不肯留姓名的,算了算了,你们这些怪人偏偏事情最多。"

我的行业编号为SB945,她们看了直发笑,我不明所以,但隐隐觉得不妙,想要更换一个,结果是JR213,我一瞧颇为满意,便答应了下来。

——————

走出紫花园的时候,我手中拿着沉甸甸的塑料袋,但这里面不再是女人脑袋,而是真金白银。我激动的仿佛身处在梦中,恨不得立即冲到灰尘那里,将他身上的存货全都买下,两人痛快狂欢,把迷药吸个舒爽。

但我最近烟瘾似乎不大,而且他身上的东西多半是假货。我叹了口气,决定抑制住自己享乐的欲·望,还是回到租屋中,继续进行我的研究吧。

第二天一早,我窝在家里,不太想起来,外面的太阳实在太大了,几乎要晒化我的皮肤,我听说最近污染挺严重的,可万万没想到严重到这样的地步。

但人生在世,岂能为这区区小事所困?而且如今我腰缠万贯,天下又有何事难得住我?我穿戴整齐,走出家门,去银行的自助设备那儿存了款,阳光照射在我的皮肤上,稍稍有些刺痛,我暗中念了几句语言,改变肤质,将疼痛感驱散干净。

路过一片商业区的时候,发现那儿正在进行商品展示活动,说得上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我凑近瞧瞧热闹,突然见到人群一位穿着红色滑雪衫的女人朝我走来。

她戴着墨镜,显然戴着假发,走到我身边的时候,上下打量我,说:"你傻了么?这徽章能露在外面?"

我这才发现自己得意忘形,将徽章扎在外套胸前,这让我感到一丝局促——毕竟我这辈子可没怎么和女人说过话。

我答道:"姐姐说的是,在下疏忽了,不知姐姐是何身份?来找在下又有何事?"

她笑了起来,摘下硕大墨镜,露出清澈双眼,我认出她是昨夜紫花园中的无辜女。她说:"我今早与别人换班的时候,将你的事与组织头头说了,他这人多疑,说:’这么厉害的猎人,轻而易举的将血尼姑杀死,也许是血族假扮的?你们可曾验过他的血?‘我这下可目瞪口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于是他将我们三人统统撵到外面,让我们暗中调查你的行踪。"

说到这儿,她停顿片刻,做出十分吓人的表情,狠狠说:"要是发现你举止怪异,他让咱们三人当场干掉你。"

我心头害怕,暗想:我昨晚管不住自己,在被窝里握住自己的小兄弟一通折腾,只怕也被你们瞧见啦。这算不算举止怪异?

于是我问:"你们怎么能找到在下的?"

她似笑非笑,点了点我胸口的徽章,说:"这里面有全球定位系统。"

我问:"那是什么?"

她一呆,说:"高科技的东西,你不知道么?现在咱们这一行也不得了啦,既有高僧作法,又有技术护航,那些不法血族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啦。反正咱们就是这样找到你的。"

我"噢"了一声,接不上话,场面一时有些沉闷,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本来见你躲在屋内,一直到中午都不出门,想起你脸色白的吓人,心里还担心你说不定真是怪物呢,现在一看,可就松了口气啦,你既然能在大白天外出走动,自然不会是血族妖怪。"

说着,她伸出小手,送入我手中,拉着我若无其事的往前走,我心中扑通扑通狂跳,一时魂不附体,暗想:新闻中说,女孩儿要男孩儿陪她逛街,就是要骗男孩儿财物,我可得打起精神,万般提防,莫要着了她的道。

她走了一会儿,忽然抱住我的脸,脸上泛起红晕,眼睛闪闪发光,猛然伸嘴吻了上来,我脑袋登时懵了,心中暗暗戒备,想:都说人的口水补身养颜,她送上门来,自然得好好喝上几口,但却不能被她吸去精华,亏了元气,这其中甚是关键,不可不防。

正在精打细算的时候,我听见身后传来两声怒吼,她尖叫一声,快步后退,大叫道:"老赵,小鲍,他。。。他突然抱住我,要吸我的。。。。我的。。。。。"

我登时醒悟过来——她好不奸诈,居然知道我要吸她的口水,而且最冤枉的是,我俩嘴还没碰上呢。

老赵伸出手,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景象快速变化,在生死关头,我嚷道:"钢筋铁骨护天灵!"

哗啦一声,他将我脑袋重重砸在了大理石地板上。

第六章 追

无辜女吓了一跳,用尖锐的嗓门喊:"你干什么?当心闹出人命!"街上人群散开又合拢,想看热闹,又怕被卷入争端。老赵似乎也有些惶急,他说:"这人。。。。这人抱着你,我以为他魅惑了你。。。"

我偷偷睁开眼,发现大理石的地板破了一个窟窿,虽然避免了头破血流之厄,但这一番猛撞,让我有些晕乎乎的。

无辜女尖叫说:"你们下手也太狠了,我只不过是想试试他的本事罢了。"

原来她之所以当众献吻,不过是激将法,我身后的两个莽汉被她利用,情急之下,下手有如拼命一般,我十分郁闷,因为我起的外号——就是无辜女——显然颇有商榷余地。我趁着他们没注意,爬起来一溜烟冲了出去,围观的闲人纷纷惊呼起来,说:"这小子脑门好硬!"

我拨开挡路的人群,回头张望,心里惊慌的不得了,原来老赵和小鲍也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我心想:只不过试试本领么?怎么还真的死盯着我不放了?

无辜女也急匆匆的追在后头,她喊:"别误会,我们没有恶意。"

小鲍喊道:"这人显然不是正常人,你没看见他一头把地板敲碎了么?"

老赵喊:"先逮住再说。"

真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敲碎地板的可是老赵,而非我的头。但我现在没法辩解了,扭过头,猛扎入一旁的农贸市场。眼前只见人影重重,皆是屠户渔夫,菜贩走卒,地上满是黑乎乎的脏水,肉食的腥气扑鼻而来。

那两人西装笔挺,戴着墨镜,真有几分专业人士的架势,但面子虽然赚的十足,可在这肮脏地方却施展不开手脚,我分辨方向,查探地形,躲入一处转角,把呼吸闭住,默默等待两人出现。

两人眼尖,知道我往哪儿跑了,没多久便转过弯,走入我所在的小巷。我躲在一旁的台阶上,一推眼前的大塑料桶,只听哗啦哗啦声音响起,桶里原来是些烂肉臭鱼,猪肠鲜血,这两人猝不及防,被劈头盖脸的淋了个通透,我一瞧,吓得没了魂——他们这两件衣服可算彻底糟蹋了,要是让我赔偿,只怕不是小数目。

这下两人可真把我恨到骨子里了,我瞧他们的眼神,再听听他们嘴里叽里咕噜的声音,那可是满满的信息素,将他们的愤怒和憎恨传到我脑子里。

我匆忙着想要逃跑,两人如饿虎般猛扑上来,我迫于无奈,一扭头,回头打出两拳,刚巧不巧,正中两人胸口。他们小瞧了我,正想追呢,可没想到我会回头反抗。这两下我可学了乖,没把拳头变成砍刀,但这两人惨叫一声,身子往后躺倒,嘴里似乎流着鲜血。我心里咯噔一声,知道这下可有他们受的。

我一愣之下,万般滋味儿涌上心头,现在千贵万贵,不如身体金贵,这两人要是受了些小伤,站起来讹我钱财,只怕我刚刚赚来的六万块钱,可又要付诸流水了。

无辜女。。。。。现在得叫她狡猾女了,狡猾女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见两人在地上躺着,由于受伤不轻,脸色有如猪肝,她又看看我,瞬间面色惨然,一时也说不出话来。

我估计我这会儿的模样不太光彩,因为我一心慌,就容易露出痴呆般的表情。别人认为我是疯子,可不是平白无故叫唤出来的名头,毕竟无风不起浪嘛。

市场的保安走了过来,手中拿着电话,似乎打着110。这里常常有斗殴发生,不是流·氓收保护费,就是摊主与摊主械斗,他们反应机灵的很。

狡猾女犹豫了一会儿,也摸出手机,拨了个号码,说:"喂,我找金所长,请问。。。。。啊,金所长,你好,我是小鹿啊,对,对,就是那天配合你们查案的那位。待会儿在槽运路菜市场的出警案子,劳烦您帮忙压一下,对。。。对。。。。是咱们在捉那种东西,没错,一切都是为了和谐嘛。"

如此看来,警·察是不会来了。这些人似乎颇有些面子,在这样庞大而严谨的都市之中,都能有这样呼风唤雨的本事。我长叹一声,知道黑幕重重,这医药费我是被讹定了。早知如此,还不如被他们胖揍一顿呢,虽然讨不得半分好处,但也不至于落到这般凄惨境地。

穷过的人都知道,钱就是命,钱比命还贵重。

狡猾女蹲下来,看看两人伤势,她表情扭曲,像是踩到了粪便。我知道她是嫌这两人身上恶臭肮脏,心想:其实这些东西看起来恶心,却未必对人体有害,而那些香喷喷的香水,说不定要危险百倍呢。须知恶者不显,显者不恶的道理。

为了印证我心中的想法,我打算走上前,将他们两人身上的污秽捞起来,送到嘴里尝尝。正在我挑选着最恶心的东西时,狡猾女说:"他们断了几根肋骨,一时痛的憋气,不能动弹他们。我已经叫了救护车,他们应该没什么大碍,也是我们不对,不该这样凶巴巴的逼迫你。"

我点头道:"姑娘如此知书达理,在下深感佩服,俗话说得好,狗急跳墙,猪急咬人。我这番迫不得已,正是’太平天下无豪杰,乱世方见真英雄。‘。若是两人稍有损伤,这医药费之事,在下也可以负担少许。。。。。。"

我唠唠叨叨说了一大堆,她却似乎什么都没听见,她对躺地上的两位朋友说:"我们先走了,待会儿有救护车来接你们,警察应该不会来了。"

两人勉强点点头,齐声说:"小心,这人有些古怪。"

周围看热闹的人见我要开溜,立时也一哄而散,大概怕这两人将这事胡乱牵扯到自己头上,如今世风日下,路上摔跤之人颇有指鹿为马之风,于是人人自危,只能自扫门前雪了。

一辆轿车开了过来,看上去挺漂亮的,我听周围的菜贩子嚷道:"真是不像话,开奥帝的揍了人要逃跑,这什么人哪真是!"嘴上嚷的厉害,可车上走下来一位彪形大汉,我估摸着至少也得有两米,他朝左右看看,眼神犀利,也不挪动身子,便如同驱赶羊群的狼一样将他们赶跑。

狡猾女招招手,让我上了车,我想:如果我不听话,也许又是一顿猛追,到时候不是挨揍,就是赔钱。于是我垂头丧气的钻入车里。狡猾女坐在我身边,身体柔若无骨的靠在我身上。

我想:我不如借机弄出些伤口,就说被她弄伤了?到时纠纷起来,也好有装死的余地。

或者说她揩我的油,占我的便宜?虽然没多少人会相信,但这确实不折不扣的事实。因为她把脸凑到我身上,像撒娇的猫那样蹭我。年幼的时候,我曾经养过一只猫,大大的眼睛、柔软的身子,活泼的性格,可比眼前的女人可爱许多,我曾经幻想着和它发生爱情,结果被我的双亲认为患了自闭症和妄想症,真是六月飞雪,天大的冤屈。

车子在往前开,狡猾女揽着我的手,捏着我的手腕,但我却有如入定的高僧般无动于衷。我的肉体曾经受到过玷污,我的心灵曾经受到过创伤,每当和女人接触,我就会想起楼上的房东,那个肥胖的女人。我会感到伤心、屈辱,驱散了我对女人所有的想法。这让我仿佛圣人,仿佛贤者,仿佛佛陀,仿佛宁死不屈的烈士。

我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以至于热血沸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小兄弟傲然挺立,实在算不上什么奇怪的事。

她笑了起来,浑身散发出诱人的气味儿,我发现女人动情时都会隐隐发出这样的味道,若有若无,腐魂蚀骨,这也算是某种信息素。她说:"真是不可思议。你这么瘦弱,一阵风都能把你刮倒,但你却如此强壮,你知道吗?老赵和小鲍都曾经是武警队出来的,而且是前程美好的楷模好兵呢。"

我觉得进退维谷,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我夸夸其谈,不免会惹人厌烦。但如果我言语懦弱,恐怕会被她小瞧。我左思右想,只能说:"在下也不知是何缘故,大约这两人心焦气躁之下,顷刻间难以抵挡在下的偷袭。"

她嗯了一声,又说:"我也不来瞒你,我们的头头之所以让我来找你,是因为他想给你一个长久的差事。"

我想:这是想给我找份工作?这该如何是好?

自从大学毕业以来,我只打过一份工,当超市的清洁员。仅仅忙活了几个月,曾经被管事的夸了几句,随后由于世事难料,风云变幻,我被人用扫帚赶出了超市。但往事皆如过眼云烟,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辉煌,对我而言,淡漠如水,在心头不留下丝毫尘埃。

她见我不答话,又说:"我的头头说:‘那个血尼姑——也就是叫做桑树的血族女妖——可不是什么善茬儿,而那位新来的菜鸟能够将她解决,而且居然没有受什么严重的伤,足见这人相当了不起。’因此他想邀你入伙,成为咱们血族猎人协会的内部人士。"

我头疼无比,因为我这辈子最怕碰上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僚。他们往往摆出一副凛然难犯的孤高姿态,将自己与所有下属隔离开来,每当与他人谈笑,都仿佛是做着善事,积攒功德,因而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而当他们面对需要讨好的人时,那些自命不凡和卓尔不群的人物,又会变本加厉的转换为奴才嘴脸,用令人作呕的姿态,展现出匪夷所思的谄媚笑脸。

我没法和这种人相处,这就是为什么当年我在超市中,会偷偷摸摸的在经理办公室用尿液涂鸦的缘故。

我老是不接她话头,这不免有些不敬了,但她却不生气,反而异常亲昵的与我打情骂俏,她说:"我姓陆,叫陆檀,陆地的陆,檀香的檀,你可以叫我小陆。我这人哪,平时最佩服那些谦逊而有本事的人了,而且我啊,这辈子都没谈过男朋友。我喜欢长的纤细一些的人,可偏偏入错了行当,周围都是些五大三粗的人,难得有个帅帅的男生,偏偏还是个娘娘腔。面具哥,你觉得咱俩合适么?"

请容许我岔开话题,我曾经研究过处·女与非处·女之间的肢体语言和微妙气味儿,因而能够将她们分辨出来。至于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研究?那纯粹是因为钻研精神作祟罢了,因而我能够判断出,小陆在撒谎呢。

我想问:你明明已经不是处·女了,为什么说自己没谈过男朋友?但我忍住没问,毕竟没谈过男朋友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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