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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收割者

半只青蛙

科幻末日

66.53 万字

2015-08-27 完结

主角语录:1末世,谁说末世是地狱了!末世其实是天堂!过去的太平世界才是地狱,末世是一包方便面换一个妹子的美好时代!2末世中人心是会变得很邪恶,很黑暗,很自私,但是泡在地狱中的人,哪一个不是都在抬头仰望天堂,向往天堂的?3光明的力量,其实要比黑暗强!光明可以让人主动地把自己的脑袋献上的同时,还流着泪赞美光明,黑暗做得到这一点吗?4.人多了,非人者是怪物;非人者多了,人就是怪物。

第一章 地狱?不,天堂!

北方的枫城,最出名的是他的红。

每年九月份时起,这座城市就开始变红——全城的枫树上的叶片会在这时往光谱上的第一种肉眼可见的色彩转变。最终在十月形成最美丽最大规模的红叶潮。随着气温下降,无数红色的叶片在秋风中翻滚着落下,在空中“挂出”一片又一片的红色浪潮。

不过今年,十月的枫城比往年更红了——取代枫红的是更艳丽的血红。

和这个地球上其他的城市没有区别,这座闻名于世的枫城现在也浸泡在一片血红之中,染料不枫树而是人血,泼洒染料的不是秋风而是怪物。

十个小时前,这里还是中国北方有名的旅游之城,情侣秋天踏青、约会的好去处。

十个小时后,这里变成了地狱,各种食人的人形怪物满地走,与地球上的其他城市毫无区别。

但不是所有人认为这里是地狱的,至少林枫不是这样看的。

现在他站在市中心某个百货大厦的喷泉水池旁,被三只类人型的怪物团团围住,手中唯一的武器是一把开了逆刃的匕首。

看似身陷绝境的林枫,此时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情绪,因为猎物不是他,而是它们。

他很嚣张地对着拦路的怪物道:“还听得懂人话吗?让一让,你们三个残次品根本没有让我食用的价值,麦当劳里的那位才是我看中的!”

如果不是因为“饿”了,如果不是因为有大量的“美食”反复地在周围散发着致命的诱惑,现在的他应当是在初具雏形的“**”里待着,陪着一群货真价实的校花,舒服地嗅着所谓的“处女幽香”。但是,“美食”的诱惑实在太强烈了,比起那帮暂时只能看不能推倒的女人,周围这些晃动的“诱惑”更能勾起他的欲望。

正在城市里到处吃人的类人形怪物,十个小时前都是人,在所谓的“门”开启之前,他们都是百分百正常的普通人类。

但在“门”开启十个小时后,一切都变了。

一部分人类莫名地变异,先是昏迷,发烧,接着很快变成长毛犬齿的兽人,头上长角的魔人,背上有翼的鸟人、鱼尾巴的鱼人还有啥都象又都不象的类人——总之,全是电影里,神话故事里出现过的非人类生物。然后这帮子“非人”开始在城市里随意进餐就食。更要命的是,被这帮“非人”“牙齿侵犯过”的人类,除非被当场吃掉,否则只要不死,也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变异,在兽人、魔人、鸟人、鱼人、类人者中做出五选一的选择后,加入这帮怪物大军的行列。

在他们面前,警察叔叔的作用仅仅是在“非人”们进餐前制造一点小小的麻烦,更多的时候是作为用制服包装好,送上门来的食物存在;传说中战斗力堪比外星人的城管伯伯,有消息说他们应外星人之邀穿过“门”前往天顶星打击外星人的小商小贩,没空管这儿的闲事。至于广大普通市民,不信春哥的,正在怪物的肚子里准备过冬,信春哥的,则幸运地加入怪物们的联欢会,过上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温饱生活。

人越来越少,怪物越来越多,这就是这座城市现在面临的局面,不过世界各地的情况都差不多。灾难刚开始时,互联网还能使用,当时网上就有人发出一张照片:美帝的双花大红棍******大龙头,已化身为一匹横着身子,用四条腿走路的半人马,嘴里还刁着国务卿希拉里的上半截身子——当然,不排除这张过度血腥,达到限制级标准的照片是本**童鞋PS的可能。

就在林枫周围方圆百米内,就有不下百只怪物围在马路边,商场里,公交车上举行人肉大餐。不好吃或者不方便吃的大肠,人头被丢得到处都是,人类的呼救和濒死者的惨叫已很难听到了。虽然在他们的菜谱上,人肉可能是最不可口的一种,但在狼多肉少的局面下,普通的怪物们也没有挑剔的权利。

相对于人肉的腥味,人类制造的垃圾食品,比如麦当劳、肯得鸡,德克士之类的更受怪物们的欢迎。只是怪物的世界和动物世界相似,根据怪物们制定的“老大吃鸡腿汉堡,小弟只配啃人肉”的用餐法则,麦当劳汉堡店现在就被一头怪物中的小老大单独霸占着。

一路过来,林枫已经宰掉了十几头不张眼的怪物,他身上散发出的越来越危险的气息,已经让不少怪物朦胧地感觉到这是不能招惹的存在,早早地避而远之。不过在良莠不齐的怪物大军中,愣头青永远都是存在的。

三个愣头青,一只为猫人,一个为犬人,两者皆象猫犬一般,四肢着地趴窝着,一副随时可以攻击的姿态,第三个额头上长了个尖角,有如游戏里的独角食人魔,他倒是双脚直立行走地站着。比起衣服脱光光回归自然形态的前二者,这一位倒还知羞耻,保留着几小时前的衣物。

三个家伙就这么呈品字型围住了林枫,想要攻击,又犹豫不决地踌躇不前。

林枫左后方的犬人最先忍耐不住,一招恶犬扑食,从侧后猛向林枫的后背,就在他做出动作的同时,林枫正前方的猫人一跃而起,以灵猫扑鼠由直扑向林枫咽喉。

面对前后夹击,林枫仅仅迎着猫人做了一个低身向前翻滚的动作,但他的时机的挑得恰到好处,恰好选在猫人后腿用力蹬地跃起前的一刻。

猫人的扑击扑了人空,林枫的后背几乎是贴着他的利爪从他身下穿过,避过他的扑击的同时也躲过了犬人的背后袭击。当他从猫人身下穿过时,左手上还拉着一根长长的血肠,肠子的另一端连着猫人的小腹。

就在双方身体交错而过的瞬间,林枫右手匕首闪电般地探出,划开了猫人的小腹,刀尖一勾一挑一拉,左手接着一抓一扯,借着他前扑的动作,象拉磁带一般的将整串肠子拉了出来。

按照生理结构去分析,由体型上来说,犬形或猫形才是最佳的肉食动物体型,人形的独角食人魔在这方面明显慢了一拍,他的攻击此时才刚刚发动。面对他的扑击,林枫仅仅是身体微侧就全部避过攻击,食人魔的攻击在外人看来仿佛是为了扑空而配合他的躲避做的。在这过程中,林枫很恶趣味把手中肠子往他的脖子上一套一缠,右手的匕首顺势在他的后脑脑干的位置刺了一刀,接着食人魔自己的身体惯性动作就自动地把套在脖子上的肠子拉得收紧。

扑空的食人魔一落地就死去,肠子几乎被全部拉出的猫人在惨叫中打着滚,因流血过多慢慢地死去,至于犬人在踢到铁板后就聪明地落荒而逃,而毫发无伤的林枫仅仅是手上沾了点血。

战斗闪电般地爆发,又闪电般的结束。

由蛋白质构成的有机生物,其实是很脆弱的,哪怕是怪物也不例外!人类对怪物的恐惧,更多的是源于对未知事物的无知。林枫能冷静地行走于怪物之中,并不是他胆大,而是现在的他根本不会发生名为“恐惧”的化学反应。

此时已是夜晚十一点整,不过这片社区的供电系统还未被破坏,此时周围还暂时维持着灯火通明的状态,不过,当林枫的双脚正要踏入餐厅时,不知是人为的切断还是怪物的破坏,一直苦苦支撑电力供应终于到了极限,四周所有建筑的灯光瞬间熄灭,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只有一双双碧绿色的光点在周围晃动。怪物们的夜视能力大都很出色,不过他们到底还没有勇气靠近林枫,在他踏入麦当劳餐厅之后,这些碧绿色的光点很快聚集在了地上的那两具尸体前,然后就是咔滋咔滋的咀嚼声。

步入快餐店,“食物”就在销售柜台后趴着,林枫的闯入惊动了他,但在有意地将身上的气息全部收敛起来后,林枫在它的眼中,和先前被撕碎撒满整个餐厅的其他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人肉,其实一点都不可口。既然有汉堡、炸鸡块、炸鸡翅吃,为饥饿所扰的怪物大佬暂时还不想食用人肉这种充满腥味的生食。

林枫慢慢地靠目标,不断地涌起的饥渴感同样在刺激着他的脑垂体分秘出大量的肾上腺素,这令他亢奋不已。

他伸出舌头,舌尖顺着嘴唇上下打着转舔了一圈,

“饿,真饿啊!”

餐厅里,很快传出柜台桌椅被撞倒声音,能量激荡冲突的爆炸声,连续十几秒的扑击打斗声,再然后一切安静下来——只维持了不到三十秒,紧接下来,象是被屠宰的猪一般,一声接一声,越来越亢长,越来越刺耳的嚎叫声再次撕破了宁静。

聚集在门口用餐的诸多“非人”们,先是本能地毛孔紧竖,接着是肌肉紧崩,最后在恐惧中一哄而散,甚至连更远地方的也逃个精光。以麦光劳店为中心,方圆二百米内的“非人”再也不存在。

嚎叫声由强转弱,由尖变平,最后彻底地安静下来。不久,躲在远处窥探的“非人”们借着良好的夜视能力,重新看见那个人类形状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怪物!”

人多了,“非人”是怪物,“非人”多了,人就是怪物!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周围的“非人”们还能保有原来的意识,他们一定会大声地称呼林枫为怪物!因为唯有人类中的“怪物”,方才有胆孤身行走于妖怪之中!出于生命防护的本能,这一天后,他们都记住了这个直立行走的“怪物”身上的气息,并且打上了极度危险,不能招惹的标记。

来到先前经过的水池旁,林枫弯下腰,将双手探入池水中,慢慢地洗掉手臂上沾染的血迹。刚才的“进食”仅仅只是餐前小点,远不能填满他越来越大的胃口。

四周依然是无尽的黑暗,但身处黑暗中的林枫却笑了,他一边洗手一放声地大笑:

“谁说这个世界变成地狱了?十个小时前的我,才是住在地狱里!现在的我,正住在天堂里呢!”

第二章 十小时前

时间:十个小时前:

“印度洋亚丁湾近日出现奇怪的特大漩涡,科学家解释说这是因为表层海水盐度变化,导致表层海水与深层海水交换产生的自然现象,但有消息人士声称这是一座星际之门被开启,所谓的海盗事件不过是各国政府用来掩盖背后秘密军事行动的借口........”

“昨日挪威上空出现的螺旋状闪光,美国专家解释说这是北极光现象,但网上盛传这是美国在进行量子通讯试验,与第三类进行接触,和亚丁湾事件有着特殊的联系。”

“上星期英国巨石阵附近农田出现的麦田圈被证实为多名高中生的恶作剧.......”

“最近怪事越来越多。难道外星人要入侵地球了?外星人入侵地球,我带路成不?”

“得了,就你这熊样,给外星人抓去做人体解剖试验倒凑合。”

听着边上电视里播放的新闻报道,以及身边那两个高中生模样男孩的对话后,林枫很吃力也很难看地笑了出来。

笑得很吃力,是因为他已病得快死了,至于笑得难看,则是因为他的左半边脸都歪了,一笑起来倾国倾城,足以吓死贞子惊跑伽椰子。

无论是替外星人带路或者替“美帝”带路这类高难度的工作,现在的他即便有心也没有力气去应聘了——一个走路靠轮椅,吃饭靠吊瓶,睡觉靠嗑(蟹)药,这样一个病得已经躺在棺材里,就差棺材板没盖上的家伙,大概外星人也不愿招收这样一个骗医疗费和棺材板钱的带路党吧。

“不过,如果真有外星人存在,对于抓我去做人体试验,应该会很感兴趣的。”

林枫自嘲地想着,他得的病是癌症,确切地说,人类有史以来发现的癌症,几乎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套用替他治病某位教授的话:在他身体里,现在正在充当世界癌症代表大会的会场。

坐在轮椅上的他,双腿肿得象猪蹄一般,已不能站立行走——这是骨癌引发的,腰上挂着一个尿袋加导尿管,那是肾癌的杰作,他的左半脸呈“斜眼歪嘴状”,那是因为脑子里长了恶性肿瘤压迫神经所致。至于嗑(蟹)药,则是肝癌额外的附带赠品,每天得注射大剂量的吗啡止痛才能安睡。

现在这个病得似乎该马上送火葬场的家伙,正坐在的轮椅上,待在一家游戏机厅里,陪着一群小学生玩。

对,是在陪一群小学生玩。这个本该躺在特危病房等着医生签发死亡通知书的家伙,现在正在陪一群小孩子玩。癌细胞虽然侵蚀了他身上大部分的器官,很奇怪却止步于他的双手,他身上所剩不多的健康部分:手,正在操纵一台玩具游戏机的操纵杆,指挥着里面的那只机械手抓取玩具。

“叔叔,我要那个蓝色的康达姆机器人!”

在他身边,此时正围着七个孩子外加面露苦笑的老板,在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里,他操纵着机器帮这群孩子接连抓出六件玩具。这种一块钱玩一次的游戏机因为做过手脚,平时鲜有人能成功地抓起玩具投入边上的吊斗中,但今天倒霉的黑心老板却遇上最不受欢迎的顾客。

当第七个玩具成功地被抓起放入边上的吊斗中后,引发了一阵欢呼,拿到玩具的孩子们个个欢呼雀跃,而始作蛹者则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不是紧张流出来的,而是他的肝痛得厉害。他伸进衣袋里摸了摸,掏出几张伟人头递给“亏大了的”老板。

接钱的老板,外号马胖子,秃顶,白白胖胖一副貌似忠厚的外表。做为相识十多年的老街坊,林枫对他的老底知之甚多。自从十几年前马胖子在这个小区开了这家大型游戏机室后,林枫初中时起的零花钱大都滚滚落入此人的腰包,如此血海深仇直到高中后方才得报——那时的林枫已是马胖子最不欢迎也是最害怕的顾客。

大学毕业后,林枫鲜有再出入游戏机室的时间和精力,不过现在,人之将死之余,抱着怀旧的心态,林枫又回到了这儿。

昔日那个被少年时的他背后称为马扒皮的瘦子马老板,现在已发福进化成了马胖子,不过脸上看似憨厚的奸商相依旧没变。

“算是赔偿你的。”

“老街坊了,不必这么客气吧?反正只是给孩子玩玩,再说你也是凭真本事.......”

明明是见钱眼开的马扒皮,虚伪推脱的同时毫不犹豫地接过钱塞入抽屉里。对于没有亲人在侧且早早就收到病危通知书的林枫,再多的钱对他来说和冥币也无区别。因为不想就这么死在病床上,所以在最后的几天里,他都会在这儿待上一阵子,体验一下远去的童趣。至于多塞给马胖子钱,则是因为前几天他在这儿“战果”辉煌,算是对亏得脸绿绿的马胖子的一点小小补偿。

因为脑部那个肿瘤压迫到了神经,他右半边的身体已很不灵活,双手无法协调搭配,没法去玩那些时下正热门的游戏,但靠着一只还能正常使用的左手,玩些简单点的“东西”,还是够让心黑的马胖子心慌慌。

“给我一杯桔子汁!马胖子,这两年游戏厅的生意怎么样?”

“糟透了!现在不比当年了,小鬼们都窝在家里上网,泡游戏厅的人越来越越少,最要命的是,那些穿制服的,个个把我这当成是唐僧肉,三天两头来检查,每次都刮下一层肉!黑!黑!比我还黑!”

看着马胖子哭丧着脸的样子,林枫忍不住又想笑了了,上一次看到他这个样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呢?哦,想起来了,是高二那年吧,当时他这儿进了两台老虎机,结果,马扒皮在数钱数得眼花花的同时,林枫同样在这两台机器上赢游戏机币赢得哗哗响,成功地成了他最害怕的顾客.......

“咦,那两台老虎机怎么不见了呢?”

马胖子叫苦道:“被没收了,说这是赌博道具,还罚了我两万大元!干,对面那家天上人间几十台老虎机天天哗哗响他们怎么就没看见,我这就这两台,才两台!”

马胖子竖起两根手指晃个不停,尽显饱受压迫苦大仇深的贫苦大众本色。

林枫左手肘靠在扶手上,撑着扭曲的左脸,笑眯眯地欣赏着马胖子的抱怨,这个榨光了本人初中时零花钱的家伙也有今天,不错。

“大老虎有门路有后台爪子太利不好碰,小老虎没门没路正好抓来当典型!没请你进去喝阿华田算运气不错了!再说了,你在老虎机的程序上没少做手脚吧?”

“嘘!那个是没有的事!”

正在从冷冻柜拿桔子汁的马胖子惊得差点跳起来,紧张地看看四周,见周围都没有人注意到这儿,这才缓过表情,压低声音道:

“你别胡说,你要知道.......”

马胖子指了指四周,示意林枫放他一马别再多说。

“好啦,反正我都快死了,你怎么发财和我无关!”

马胖子紧张兮兮的样子让林枫感觉很舒服,自从三年前被查出自己的身体在开癌症PARTY后,饱受病痛折磨的他,象今天这样开心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他接过马胖子递过来的纸杯,尝了一口桔子汁,然后又吐到对方多递过来的另一只空杯里。现在他的胃装不了任何东西,喝什么都会马上吐出来,所以只能是用舌尖浅尝一下味道。这一点马胖子也清楚,所以多递了一只空纸杯。

“那个,马胖子,这个.......后天,也就是星期天的时候,替我烧点纸钱吧!”

正在数钱马胖子肥躯一震,手一抖,纸币掉了一抽屉。

“这么快?”

因为和林枫是老相识,他虽然被“雷”到却马上明白是啥意思。

“其他地方也许可以多撑两天,但这儿,里面的东西,快到极限了!没算错的话,大概明天晚上十二点后就会....!”

林枫右手食指敲敲右边的太阳穴,然后握紧又接着张开做了个炸掉的动作。

“嘭!”

林枫作恶般地做形声状道,配合着恰当的肢体动作,震得马胖子感同身受。

“那个,那个,不要这样说吧,也许还有救,现在医学这么发达......”

“死?没啥可怕!这是应该的,这是等价交换!”

“等价交换?”

“是的,是等价交换!我得到比别人多得多的东西,当然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我的代价就是身体里这些乱七八糟的各种东西!”

马胖子听不太明白,还想再问,林枫却不想做再多的解释,拿起装了桔子汁的低杯,尝了一口再次吐掉。

见周围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里,马胖子贼兮兮地小声问道:

“那个,有件事我十年前就想问你了......就是,就是当年那个赛马机的事?”

“你是说我从你的老虎机上赢了几千个铜币的事?”

“对!那东西,你是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你在上面做了手脚?你想问我是怎么赢的吧?”

“对!”

没人有比马胖子更明白这个年青的人的“可怕”之处了。开着这个游戏机室兼小赌场多年,挣得黑心钱无数,但林枫是唯一一个从他马扒皮马大爷的老虎机嘴里“拔牙”的人,他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问题在马胖子心里埋了十几年,现在林枫快死了,在他把秘密带进坟墓去之前,马胖子很想知道找到答案。

“只是数学问题!只要知道你是怎么设置程序的,然后根据你设的程序下注就是了!”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设的程序是什么?我改过很多次了,可是你每次下注都能押中......”

“再怎么改,程序还是程序!在边上多看别人下几次注,找出他的规律,逆向推算几次就可以了!”

“这不可能!”

六十瓦的灯光下,马胖子的脸色似乎比病歪歪的林枫要更惨白一些。

“我可是拿过奥数冠军的!如果不是对机械的兴趣更大点,我或许会去当个数学家呢!”

“切,这也行?哪有这么容易,我不信!”

马胖子还是不肯相信,他虽然是开游戏店的,却还是大学毕业,明白这种东西不是多看别人下几次注就可以找出规律的!哪怕再简单的赛马老虎机也不行!否则全世界的赌场岂不是都要亏死。

“我都快要死了,没必要骗你吧?除非你把程序改得别人永远押不中,否则,只要有一线胜机,我就能找出来,然后下注!”

实际情况要解释清楚,恐怕得拿出纸和笔,费上相当的时间去说明。现在的林枫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说多余的话,所以也没有再多说了。他的额上冷汗流得更厉害,肝部传来的剧痛正在加剧,一阵连着一阵,象在剐肉一般。

“药效过了吗?比昨天又早了几分钟了,真的是快到还总债的时候了......”

林枫心里絮絮叨叨地低咕着,操纵轮椅,伴随着一阵电机发动的嗡鸣声,出了游戏厅。当年他是怎么痛宰马胖子的,真相如何,不是不想说,而且是没力气说。可怜的马胖子,这个秘密,还是等你百年之后到地下去问我吧!

外面正是阳光明媚的春天,时间是正午。游戏厅位于一个小公园里,外面就是一片草地,几个老大爷老太太正在那悠闲地晒着太阳。驾着轮到来到草地边上,林枫用颤抖的右手从轮椅边的布包里拿出一个事先装好药的针筒,然后也不瞧边上路过的行人注目的眼神,拉起左臂的袖子,将一整管的吗啡打进血管里。

“从前我用刀把那几个家伙活活剐死,现在老天这样剐我,也算是回报吧,呵呵.....”

半年前医院开的杜冷丁,就已对止痛基本无效,只有托关系弄来的大剂量的吗啡才能起较好的效果。随着药物流入血管进入脑部发挥功效,他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渐渐地舒缓开来,精神也逐渐地进入半昏睡状态。

“要死了吗?不过我这一辈子,好象也值了!我挣了不少钱,操过最漂亮的女人,也宰过最恨的人......”

药物的作用下,林枫脸上露出快意地表情靠在轮椅上,回忆着回去,心情似乎越来越好。

“不能做的,禁忌的,违法的,要上断头台的,好事坏事恶事,好象我都做过!快意恩仇,想上就上,也没少做过!回想起来,我的这一生虽然短暂,但似乎也挺充实的!就这么早死掉,这一辈子大概也没什么遗憾了呢!要说遗憾嘛——好象是她,难怪徒弟会说我**成性呢,偷窥了人家整整三年,却连句话都不敢上去搭讪!泡妞太麻烦了,还是强推或诱推比较方便一点!果然是莫装B,装B遭雷劈,有妞能推不去推,最后只能打飞机.....呀呀呀,真是好诗好湿!我果真是个天生的坏人呢!人家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却好象是人之将死其心更恶呢.....咦,太阳怎么被遮住了?”

一个三十不到的青年人出现在他前,来人弯腰捡起了他丢在地上的针筒,瞧了一眼,然后随手扔进边上的垃圾筒里。他身材瘦高,脸上带着少许书卷气。林枫睁开一只眼,瞄了这个挡了阳光的人一眼,又懒洋洋地闭上。

“喂,方仔,你挡了我的光了!”

“方仔?快死了嘴还这么臭!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得叫我小方,或者方宇!”

“知道了,方仔!”

“干!我说小林子啊,虽然你打针是合法的,但是做这事也顾忌一点,你可以是当众在吸......”

这个词有点禁忌,来人紧张刹车般地停住,象马胖子先前一样,瞄瞄周围,看没有注意到,这才压低声音道:

“咳,虽然你是正规的医疗用途,但这种东西好歹也在家里做吧,这里毕竟是中国,顾虑一下影响,而且作案工具不要随便乱扔!”

“现在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之将死天下无敌!别说是警察叔叔,就是外星人也拿我没办法!”

“是,是!你现在是死人不怕开水烫,神仙见了也头痛的烂死蛇。”

“说得好!这话可以作为我的墓志铭!”

“你放心,我会写成标签,贴在装你的福尔马林标本的玻璃瓶上。

方仔,本名方宇,是林枫为数不多的好友,从小到玩到大,一起同过窗,逃过学,至于说指点***,激昂女优这类的事,两人也都是同案犯的关系。现在林枫每天止痛所需的大剂量的吗啡,也是通过他的导师的门路弄来的。(关于吗啡类的止痛镇静剂,****的医院给病人开的剂量是有严格的法律上的限制,每次只能开一天的份量,而且每次提供的药量往往并不能维持足够的止痛时间。倒霉的病人遇上了这种事,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走后门路或者从不正当渠道多弄点,另外就只能自己忍着了。)

“这是你明天的药!应当是最后的一份吧?”

“嗯,到了后天也就不必再劳驾你天天为我做运毒这么危险的工作!”

“那个尸体捐献的事情不会变卦了吧?”

“解剖的时候是你主刀吗?”

“是李老头!”

“他的刀法我放心!换成是你主刀的话,那三脚猫的功夫乱砍一气,后果必定是焚琴煮鹤,暴殄天物,惨绝人寰!”

“你放心,真要我做这事,大不了我去向杀猪的多学两天。

林枫和方宇,彼此都太熟悉也太了解,因而两人闲聊起来也很肆无忌惮。方宇嘴里的李老头,是他在医学院的导师,和旁人难相处却偏和林枫是忘年交。这些日子林枫所用的大剂量的止痛剂,实际是通过他在医学院的关系特批弄来的。李老头是本市有名的癌症专家兼脑神经科专家,而身为癌症集中营的林枫在他眼里,简直就是无价之宝。所以早在三年前,他就将林枫给“预定”了。

“后天你就可以享受到和某伟人,金太阳,地中海头一样的待遇了!浸在福尔马林里,每年都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年青学生妹妹怀着崇敬的眼神欣赏你****的玉体,这可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份!”

“上解剖课的学生妹妹漂亮吗?”

“这个,她们长得还是比较有个性的.......”

“嗨,那真是太遗憾了!说实话,我更希望对面那个卖肉包子的来处理我的尸体。

“肉包子?”

“比起做成腊肉放在瓶子里展览,做成肉包子让人吃下去更符合我的遗愿。一想到那些人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时脸上的表情,我就是下了地狱也会笑醒,哈哈哈......咳咳!”

方宇无语地看着笑得在咳血的林枫,他总算是明白为什么那个性格古怪的李老头会和林枫这个病人会成为忘年交了。两人行事思考的方式竟是如此地相似,同样地愤世忌俗,同样的恃才傲世,相近相容所以臭味相投.......

一路上,林枫整个人睡着了似的,四肢张开,很不雅观地瘫靠在轮椅背上。方宇稍稍调整了轮椅的靠背,让他能更舒服点。这时方宇发现好友双目紧闭,似乎没了呼吸。

“喂,林子,吭声啊!不会就这么挂了吧?”

见他半天没有动劝,方宇忍不住把手按在他颈部动脉上一探生死,谁知正闭眼做长眠状的林枫却在这时猛地睁开眼。

“死不了,我说后天死就是后天死!打了吗啡后,很困......等一下!”

前一刻还是病恹恹状仿佛随时会倒下去的林枫,突然象受了什么刺激一般,猛地睁大眼,原本死鱼一般无神的眼睛也变得凌厉有神,声音连带着大了好几倍。

“方仔,把车转过去!”

“乍了?”

“快点转过去,快,后面,我们后面,好象有东西!”

方宇正疑惑间,却发现马路上迎面走来的行人在这时都停下脚步,抬头呈四十五度状仰望天空,甚至连对面行驶的汽车也有不少停了下来,司机将头探出窗口,同做四十五度状。

就在他们身后原本晴朗无云的天空,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螺旋状的光圈,光圈为蓝白色,呈顺时针盘旋着放大,正不断地向外扩散。

推着轮椅转过身的方宇立刻也发现了这一天文奇观,也加入了四十五度的行列。

“看上去象只大号的蚊香!林子,难道是网上说的,这是星际之门被打开了?外星人要来了?对了,林子,你背对着那里,怎么能看到?”

“嗯,不是看到,是感觉到的!就在刚才,身体突然象被火烧着一样,全身都在发热.....”

林枫原本惨白的脸,此刻却呈现出一种异样的艳红,方宇惊讶的发现,老友那张那张神经被脑部肿瘤压迫而不正常扭曲的左半边脸,竟已完全恢复了正常。他伸手在他的额头摸了一下,烫得吓人,快有四十度了。

“林子,你发烧了,我马上送你进医院!”

“没必要!让没救的人再去受医生折腾是很惨忍的,我不想去医院!而且我现在的感觉,好象很好,送我回家吧!我要回去查资料!”

“别胡闹了!”

“我没胡闹!我是说正经的!”

轮椅上,原本象被抽了骨头的蛇一样瘫坐着的林枫,竟已坐直了伸身体,甚至双手撑着扶手想要站起来,这动作吓得方宇急忙停下轮椅防止让他摔出去。

这时,他回过头,脸上的表情无比地严肃:“我没骗你,我现在的感觉,很好,非常地好!”

他的眼皮虽然半睁半开的,但从中透出的那一丝犀利,那双霸道的,可以看透一切,将一切虚伪撕得粉碎的眼神,恍惚中方宇仿佛又看到从前身体健康时的老友,

“我现在不想去医院!现在,送我回家!马上!”

果然,从前那个让我很不舒服的家伙又回来了!就是这种眼神,这种语气,和那个讨厌的李老头一样......无论男女一眼都能看光光的眼神,这家伙和李老头一样,都是变态!我差点忘记了,他没病之前就是一个变态,一个拥有超能力的变态。

方宇腹诽着,不再坚持已见,改道走向附近的居民区。

天上,引发无数人驻步注目的光圈只维持了不过数十秒就告消失。整个城市因此而停摆一段时间——大家都不做正事停下来看这个天文奇观。奇景消失后,一切很快又照常运行,忙忙碌碌的众生该干啥还干啥,只是晚上网上多了一份新的谈资。

走在路上的林枫和方宇并不知道的是,此时各地无论是处于黑夜还是在白天,这一奇怪的天文现象在全世界数百万个城市上空同时发生。而随之而来发生在的林枫身上的异状,也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就在光圈出现的那一刻,全世界所有的癌症患者都同时出现了身热异常的发热症状。令人惊喜的是,在未来的几小时内,所有的癌患者身上的癌细胞都正在迅速地消失,并且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恢复健康。

奇怪的光圈,所谓的星际之门,不药而愈的癌症患者,一切看上去仿佛是造物主的恩赐。

黑夜开始前的黄昏,往往都是非常美丽的.......

第三章 自我切割

林枫的住处位于枫城市一处有名的贵族小区,在病倒之前,林枫凭着他奇特的能力,数年内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业,这只是其中之一,遗憾的是他来不及享用就突然被癌症缠身。

这套被林枫三百多万元盘下的房子,里面的装修装饰完全对不起他的售价。打开大门,就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大客厅,却被整整十排的大书架塞得只剩下走道。边上的客房,除去一间主卧室,一间工作室外,余下的几间也被书架填满。除了一些必须的桌,椅,沙发,床之类的个人生活用品外,这套房子几乎没有别的家具。

“价值三百多万元的房子,你就用来塞书了?”

“房子装修,麻烦!上图书馆查资料,麻烦!现在这样,正好!”

当年第一次到老友家做客的方宇,当场被这房子的布局狠狠地雷翻了。唯一摆在客厅大门左侧充当装饰品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也是林枫在养病期间因个人爱好而亲手雕刻出来的,算是这套“高级图书贮藏室”里唯一象样的装饰品。

架上的书是清一色的医学方面的书,内科外科神经科,旁门别类无所不包,光是看目录就够让方宇这个正牌医科大学毕业的晕倒。这些书一部分是在林枫和李老头认识前买的,而更多的却是他们俩认识后李老头推荐给林枫的。在林枫病倒的这三年,李老头几乎是长住在这里。李老头出去替林枫做“安排后事”的准备工作,所以不在屋内。

开门而入时,瞧着这些巨大的书架,方宇感叹道:

“真想不到,这些书你居然都能看完.....”

“修车是车有病,医人是人有病。车是机器,人也是机器!在我眼里,人和机器唯一的区别就是,人是比机器更复杂的机器!理论联系实际,要看懂就很容易。”

方宇是医学院毕业,而林枫是正牌的哈工大的毕业生,主修的专业的是机械,毕业后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都在和各种精密机械、仪表打交道,直到他认识了李老头为止。

林枫把右手搭在了方宇推轮椅的左手上,眼睛随即闭上。

“鸡蛋,牛奶,面包,还有一根火腿肠!小丽的厨艺还是这样没长进!咦,原来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你和小丽在床上大战了一场,哦,不,是两场!难怪蛋蛋空得这么厉害!”

“滚,把你的爪子移开,我不想被人误会有特别的性趣爱好!”

不必等林枫收手了,受不了的方宇自己就赶紧把手抽出。差点忘记了,这家伙最妖孽地方的就是他的手了,被他的手碰到就和****在他面前没有两样。

林枫的脸上露出捉弄人成功的微笑,他很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和父亲一样,林枫从小就对机械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灵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灵性越来越强。直到那一天后,它进化成了一种特殊的超能力——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机械,甚至是从未接触过的,他只要用手指稍稍地接触一下,指尖在机器表面轻敲几下,整个机械的结构,运行规律甚至缺陷,不足之处都能在几秒内了然于心。

因为所有损坏的机器他不经拆卸观看,仅凭手指敲两下做闭眼听声音状就能准确地指出毛病所在,所以同行们给他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黄金之手。而且这双手还有另一个用处:别人看美女是用眼睛看,而林枫看美女时却常常用他的手。只要被他的手接触到身体任何部分,倾刻之间就会从里到外被他赤裸裸地“看”个精光!

林枫这种“窥人身体于指间”的能力,实在是非常无耻的一项本事,所以每当方宇带着夫人黄丽看望病重的老友时,从来都是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地防备他们间有“身体接触”的意外发生。

当年凭着这份能力,林枫很快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当。而后随着这份能力的增长,林枫有了更大的目标或者说是野心,再后来他就通过方宇认识了他的指导老师,名为李明的李老头。

“两个疯子一样的家伙,一夜长谈之后,他们就象蜜蜂蜜糖一样地粘在一起了。”

方宇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他将老友介绍给导师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有名的黄金之手不再玩机器了,而是完全沉迷在医学里,确切地说,是对人体奥秘的解析之中。

“人,不过是一台更复杂的机器罢了!”

这是林枫在那天之后常挂在嘴边的话。为了将人这种更复杂的机器解析,林枫在李老头的建议下,开始疯狂阅读起各种医学著作。方宇嘴上虽然不服,心里却很清楚,这位老友如今在医学领域的造诣,绝对不会亚于这个领域的那些所谓专家教授们,更是远在他本人之上。

看着精神越来越好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再次关心地问道:

“怎么样了,你现的精神,气色,好象有点......”

“过度亢奋吗?放心,这不是快要死了的回归返照,而是正变得越来越好的过程!我感觉得到,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消失!脑子里的那个瘤子也在快速缩小!现在我的体温偏高,只是因为细胞分裂,新阵代谢的速度在变快引起的!现在的我,感觉很好,非常地好!得病这三年来,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好过!我急着回来,只是想查查,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天空中那个奇怪的光圈,是他引起了我身体的变化!”

林枫双手用力地搓着双腿,两条大腿的骨头有些微痒,原本已侵蚀到大腿骨髓几乎每个角落里的癌细胞,此刻正神奇般地自动转化,还原,改邪归正般地变回正常的细胞。照这个速度下去,过了不多久他大概就可以再站起来了。

回到家后,林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埋身于书海之中,他要找出这一切变化的根源。他正在恢复健康,连带着连从前的那些本性也正在回归。

方宇是世上唯一知道林枫那些见不得光的过去的人,别看林枫现在开朗、幽默,极好相处,可是这只是因为脑部的那个肿瘤而引发的异常——脑子长了恶性肿瘤后,这颗肿瘤歪打正着地让他恢复了正常的人类人格。

林枫身上癌细胞正在恢复为正常细胞,方宇很胆心他的性格会不会也跟着变回去。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有一丝苗头出现。

房间里很快陷入安静,只余下刷刷的翻书声。林枫在查资料,方宇也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翻了翻。几乎每本书上都可以看到林枫从翻阅后加注的一些红线,或者笔记心得之类的,其中也夹杂着少数李老头的涂鸦。

方宇把目标投向客厅一角的墙上,那里挂着林枫父母的遗像。方家和林家从前是相识数十年老邻居,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他对他早逝的父亲也有些印象,那是个能力极强的人,遗憾的是很早就死于癌症,听林枫说这似乎是他们家族的遗传病。

不过,方宇对林父的印象更多的始于父辈们的回忆。

“林天那个人啊!做事,了不起,是个可以拿一百分再加十分的人!认真,刻板,细心!没有人比得上他!但说到做人,他不及格!所以,明明是同一所大学毕业,明明成绩他啥都比我好,可是我当过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他却永远是我手下的兵,千年不变雷打不动的一个技术员!”

“别看那家伙和我吵翻天不给我面子,让我气得吐血!再气他事后我还是会用他,他是属牛的,牛的性格牛的命!拉车很有力,就是不看路!那家伙也是运气好遇上我这个懂他的老板加老同学,否则他早就被人整死了。后来我调走了,他落到别人手里,嗨.......”

“林叔叔有什么缺点呢?”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知迂回,反应速度太快,无法容忍傻瓜笨蛋!知道吗?工作上的事,有些事情,你明知道别人会犯错,但也绝对不要马上出面去阻止!最好的情况就是等别人掉水里快淹死只余一口气了,你再出手去拉一把!林天那家伙呢?他就是错在反应太快,别人离河岸还有十几米呢,他就看出他们要掉水里了,然后早早地在那儿嚷嚷了,你说他这样的人会不会让人讨厌?”

“啊,这个,防范于未然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救人于水火之中人家会感激不尽!拉人于河堤之上别人烦你一辈子!所以,有人要掉河里,没淹到快死你绝对别伸手拉他!老林就是不明白这点,以在工厂裁员大下岗的时候,你那个最能干的林叔叔却是头一批就回家滚蛋的!”

这些话都是在大学毕业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儿子传授的人生心得体会。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笨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象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象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象木头。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象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机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真是麻烦呢!”

先前那种机器人一般的刚硬猛地不见了,换之的是一副要马上相亲却没有准备好的小男生的表情,这样子让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机会来了!你不会打算把自己变成机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这六个字来形容林枫再贴切不过。至于他所谓的切割掉不必要的东西,在方宇看来不过是一种低情商人士面对人际交往和感情生活时的逃避。

“我不会做那么麻烦的事,看上哪个妞,直接推倒就是了!从前我都是这样干的!她要是来了,我直接就在这里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对机器管用,对人也一样也有效!没必要做“泡”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语。相处多年,他太了解这个人,林枫过去不惜将自己的情感“切割”,并不是因为他是无情的人,相反,他的内心世界比谁都丰富。

第四章 心语

我叫林枫,双木成林的林,木字有风的枫。

学生时期,我是令老师头痛的长短脚学生:语文一塌糊涂,英语不堪入目,数理化则很优秀。

高考的时候,靠着一些不太干净的手段,我总算把脚短那部分补上了不少,勉强考进了向往中的大学学堂。

从中学起,我就对机械有着特别的天赋。事实上,这种天赋其实是家族遗传的,和癌症捆绑在一起,伴随着我的父辈,爷爷辈的许多人一代代传下来,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成了更强妖孽的能力。如果我没有推算错误的话,癌症应当是我们家族的人运用这种天赋而得到的副产品。我父亲那几个从商的兄弟,还有我爷爷那一辈的几个兄弟,只要不是从事和机械有关的行业,都没有染上这种可怕的不治之症。

癌症,是我们得到了别人所不拥有的能力而付出的代价,这是等价交换,很公平的等价交换。

对于这种等价交换,我并不怨恨,相反我很赞赏这种交换!没有付出就没有得到,这很公平,非常地公平!我甚至认为,如果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能够按照等价交换的方式来运转,这个世界会变得很美好,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少很多很多。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的许多事情,大都不是按照等价交换的法则来运转,实际上等价交换的原则能处理的事情少得有限。于是我不得不用别的准则去处理人生中遇到的各种麻烦,而这些都不是我擅长的。因为在行事过程中,总会有一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左右和影响着我的判断,令我做出各种愚蠢错误的决定。

这些令我犯错东西,是名为喜,怒,哀,惧的人类情感。

为防止自己再因自己个人的情绪而犯下这类愚蠢的错误,我做了一个决定。

通过方宇,我认识了他的导师,一位神经科方面的权威。在他的帮助下,我补充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后,终于成地解析了这些名为喜,怒,哀,惧等各种人类情感的本源,明白他们是如何产生和运行的规律之后,我找到了消除他们的办法,运用我那特殊的能力,我一举将喜、怒、哀、惧这些会影响我判断力的情感从身上割除。

那天之后,我不会哭也不会笑,不会悲伤也不会恐惧,成功地让自己变成了一台不受情绪波动左右的思考机器,最大限度地抑制了我自身性格上的缺陷!排除了这些干扰之后,我可以理智地去进行我的事业,所以直到发病前的那一年,我的事业一直蒸蒸日上。

在这期间,我收了一个徒弟。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是一个满嘴口花花,外交能力极好,泡妞水平极优秀,做事能力基本为零,看上去似乎不太牢靠的学生。其他为我打工的手下都不理解,做事待人都严厉苛刻的我,怎么会如此重用和信任这样一个看似轻浮的小毛头。方宇和他接触过后也同样不理解,因为从前的我明明是最讨厌这种人的,这样的人我应当是一掌把他拍进太平洋才对。

人,是要用两条腿走路的。就象高考一样,学习上长短脚的我尽管在数理化上异常出色,却总是比不过全面发展的方宇。我做事的那条腿足够强壮,但人际的那条腿却几乎没有长出来。

没有了情绪的干扰,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弱点,并且承认了自己的弱点。我的弱点正是这个叫陈涛涛的年青人最大的优点,我更明白我从前讨厌象他这样的人并不是真的讨厌,我的这种讨厌,其本质是嫉妒,对,是嫉妒,不是讨厌。

就象许多小孩子总是讨厌同龄的,那些被父母过度宠爱的同伴一样,其真象也不过是出自自身的嫉妒罢了。因为自己没有,得不到,所以只能用讨厌来催眠自我以取得心理平衡,其实他们讨厌的东西却是他们最想要的!在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做了自己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多的正确决定,我需要这个人来补足我残废的那条腿。

至于说我自我切割后,付出的代价是失去自我,弄得自己有如人格变异一般,这不过是等价交换付出的必须代价罢了,属于可以承受的损失。

遗憾的是,这种完美的非人类状态在我的脑子里长了一个肿瘤后被强行终结了。

这颗肿瘤破坏了我控制大脑化学反应的能力,硬生生地把我打回了原形,令我重新变回受情绪左右的愚蠢生物。而随之而来的各种癌症大聚会,更是将我折腾得不成人形。

从确诊得了癌症之始,医生就给我下了死亡鉴定——其实不用他们开出报告单我也自诊出自己无药可救,去看医生仅是为求取最后一丝希望。那时的我,几乎被这个诊断击倒——曾经用自我割除的方式让自己变得无悲无喜无惧,近乎于佛的我,在人格上变回凡人之后,一纸诊断报告就几乎将我完全击垮。

那时的我,没有健康,没有有人生目标,没有亲人,除了挣下的一分比较大的家当外几乎一无所有,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度过余下来不多的生命。除了抱着一堆医书苦读想要完全解析人体的奥秘以便自救外,我不知道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但要完全解析人体的奥秘,这是不可能的!

人,是这世上最精密也是最复杂的机械,与之相比,我所谓的超能力要解析他就如以尺量天,微不足道。我解析得越多,知道得越多,却发现自己无知的地方更多,也越绝望。这种枯燥而绝望的生活中,为了给自己找些乐趣以便能熬过一个个肝痛发作的难眠长夜,我弄来了一个高倍数军用望远镜,闲得无聊时,就通过它窥视周围住户生活的一举一动来打发时间。

她就在我这无聊的偷窥过程中闯入我的眼帘,最后进入了我的生活。

当时的她还是在校的大学生,还梳着学生式的披肩发,穿着领口较宽的白色连衣裙,登场时恰好从对面住宅小区里走出来。那时,她最先吸引我注意的是那仙鹤式的长腿,套着肉色的丝袜的,蹬着一双白色的球鞋,刚刚出现,就引得我把望远镜投射往她所在的方向。

就在那时,她正好在那儿弯腰系鞋带,这个动作导致宽松的裙装领口下垂,不慎将胸部的饱满的奥秘走光,而我所在的角度恰好将一切春光捕捉个正着。

那一时,那一刻,我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充满青活力的女孩,长腿,丰胸,纤腰,长头发,完全符合我个人的审美取向,就这么几秒钟的时间,她闯进了我的生活。

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过去一直过着糜烂得近乎非法的生活的我,竟然会为这种仅望了一眼的女子而真正心动。

我清楚自己,我不是好人,我的内心深处住着一个恶魔,而且他时常出来。但是在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心动了。

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徒弟。

“你恋爱了,师傅!努力地去泡她吧!你年青多金事业有成,就算你病了,但你们完全可以来一段蓝色生死恋!”

我那便宜徒弟这么叫嚷着,并为我出了不少泡妞的主意,不过我一个都没有采用。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就这么一直通过望远镜偷窥着她。以至于我对她,还有她的妹妹,她的母亲,她们一家三口人的生活起居习惯了解得比谁都透彻。到最后,这种偷窥甚至影响到了我自己的生活节奏:为了能多看到她,每天早上在她出门前的前一刻,我就早早地等在望远镜边了。

我能熬过这地狱般的三年,她居功至伟,正是她的出现,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期待。每天在望远镜前看到她,哪怕只是很少的一点生活片断,都足以令我心满意足。

“师傅,你眼光的确毒辣,她确实是个大美人!可是师傅你泡妞的本事真是让我泪流满面,我教了你这么多,最后全教到太平洋里去了!”

我的乖徒儿倒是热心无比,他多次怂恿我展开追求攻势,但我连最基本的第一步都没有勇气跨出去——这并不仅仅是我快死的原因,而是我性格上的缺陷。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是我的徒弟帮我查出来的。我一直认为,上天给人的能力是都是一样多的,就象我的这个便宜徒弟永远学不到我半成的技术一样,用正常的方法,我这辈子大概也不会有他这台自走式人形播种机十分之一的功力。

“她的名字叫柳眉,父亲车祸早亡,家有一母,其妹名为柳雪。她本人芳龄二十,其妹比她小三岁,其母大她二十一岁。她们一家三口是半年前从外地迁来的。师傅如果你功力足够深厚,姐妹同行,甚至母女三人同收都有可能!”

这都是三年前我的便宜徒弟替我查出的情报,收他为员工甚至以师徒关系互相戏称,这确实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一次决定。遗憾的是,在泡妞这方面,我实在很烂泥扶不上墙罢,至今我和她之间最近的距离为零点五米——这是某次我以路人甲的身份等她从身边路过时与她的间距。

我曾想过,如果我在身体健康的时候,会不会有勇气上前呢搭讪认识并展开追求攻势呢?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的徒弟信手拈来的泡妞手法,我一件都做不到,就好象陈涛涛每次见到损坏的机械总是有多远躲多远,面对着女人的心,我也向来是一愁莫展。哪怕是三年前那个割除了人类情绪的我,也作不到。

如果是三年前身体完全健康时的我面对她时,我会怎么做呢?

我想,那时的我肯定会得到她的身体,用那时的我一贯的方式!我的徒弟泡妞是用一张油嘴,而三年前的那个我从不泡妞!

女人,只是用来满足生理需要的!那时的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我看中哪个就推倒那个!用钱推倒,或者用我的手。人,哪怕是人中最复杂的女人,说到底,也不过是一台以血肉为零件的机器罢了,而所谓的爱情,其实也不过是一种化学反应。我的能力无法解析出女人的心,但人工合成爱情,当时的我还是做得到的。

第五章 饿

“喂,林子,你柜子里的衣服裤子怎么都是一个式样的?”

“这样穿的时候省得再挑了!”

“有发胶吗?”

“没有!”

“梳子在哪?”

“没有!”

“****,你就这邋遢的形象,以前找工作时谁肯用你?”

“我自己就是老板!”

“那谈生意呢?”

“陈涛涛,我徒弟代表我去!你知道,他能说会道,而且形象比我好!”

“那大生意呢?总得你亲自出马吧?”

“那时我会先去一趟美容美发店包装一下......”

“得,我们还是去美发店包装吧,好在时间还够,再买些象样的衣服。”

***

三小时后......

附近的一家饭店里,一张大方桌上,堆放着烧鸡、烤鸭、猪排、牛肉之类,大盘大盘的常人一吃就饱的食物,份量之多足够一个成年人吃上几天,不过这么多的食物,现在还填不满一名食客的胃。

“林子,你这样吃法,不怕把胃撑破吗?你吃得太多了!”

“别吵我!”

在这个饭店里,放开肚皮做饕餮状暴食的人并不只有林枫一个,在旁边的两张桌子上,另外两名食客也象他一样,有如千年未吃饭的饿鬼,正以极快的速度粉碎着桌上如山的食物。这一奇景把周围的其他食客都惊得目瞪口呆。

林枫脸上沾满了油腻,此刻正疯狂地粉碎一只巨大的猪蹄。

一切先回到三小时前。

三小时前,方宇推着林枫出了门,把这个“邋遢的病人”送进了最近的一家高档美发店,让专业的美容美发师帮他处理仪容。一个小时半后,形象上焕然一新的林枫被他推出美容美发店,准备去采购相关的衣物。

谁知刚刚踏出大门口不久,林枫就饥饿难忍,然后他在老友的目瞪口呆之中一蹦而起,竟自己从轮椅上站了起来,然后用快得连对方都几乎追不上的速度,冲进了最近的一家饭店。再然后,他一进饭店的门就化成饿鬼,不等叫菜上菜,手里掏出一把百元大钞,拍在某位刚上好饭菜的食客的桌子上,然后夺了他们的饭菜就疯狂地胡吃海喝起来。

“又来了一个,第三个了!”

林枫的惊天之举,仅在饭店里得到了看客们见怪不怪的惊呼。原因:边上那两位正和他比赛吃饭速度的食客已经先他一步做了类似的事情。而后,他们三人就象是满功率运转的食品粉碎机,疯狂地“搅碎”着一切。

这三台“食品粉碎机”连续运行了一个多小时,直到现在还没有停下来的迹像。在这期间,方宇通过和边上的那两台粉碎机的家属聊天得知,他们的和林枫一样,都是癌症病人,中午天上出现奇怪的光圈后,也同样神秘的病情快速好转,不治而愈。但是谁都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他们个个都变成了仿佛永远喂不饱的饕餮。

这一怪事并不仅仅发生在这里,就在三台粉碎机疯狂工作的时候,由一旁的电视里播放的新闻报导:全世界几乎在同一时间突然爆发了几千万台“食品粉碎机”同时开工的惊天之举,而这些粉碎机都无一例外的皆是癌症患者。其间方宇接到导师打来电话询问林枫的事情,由他嘴里方宇得知本市的医院、医学院,已为今天连续出现的怪现象闹翻了天,李老头正急忙地催林枫赶快过去做个全身检查。

“呼!总算吃饱了一点!”

终于,在又消灭了数碗米饭、四只烧鸡,三只鸭,六个猪脚,两条鱼外加一盆牛肉之后,林枫停止了进食,然后拍了拍仅仅只有微鼓的肚皮作满意状。

“体积上,好象不对劲!”

方宇看看满桌的狼藉,又瞧瞧林枫没啥变化的小腹,很不明白塞进去的食物都到哪儿去了。

“不要看了,都变成能量了,提供给各个器官供他们强化了。食物一进去,就象泡在王水里一样,迅速地溶解,然后被吸收,连渣滓几乎都没剩下!”

林枫把目光移向边上的两个同行,他们一个中年人,另一个是三十来岁的妇女,此时还在狼吞虎咽。

“王水?”

“我的胃酸的融解能力,已经和王水差不多了!这个身体我感觉得到,它正在被强化,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被强化。暴食只是为了补充强化所需的能量!”

“强化?”

“就象那些科幻电影一样,我正在被强化,好听点的说法叫进化,不好的说法叫变异,我想他们的情况也和我差不多吧。”

说话的时候,林枫的脸色和语气都正在变得越来越严肃,尤其是那凌厉的眼神,直看得方宇接连倒吸一口气。

声音变了,口气变了,眼神更变了!回来了,那台人形思考机器,回来了!就几个小时的时间,那个让我很不喜欢的家伙,回来了!

“癌细胞都消失了吗?”

“不要问已知道答案的问题!帮我算下帐,我要去找东西!”

丢下方宇去算帐,林枫径直走到边上饭桌前,那位中年大叔还在疯狂地进食中,他的妻子在边上又惊又怕地看着,也确实,这样的吃法谁都会怕。

拉过一张椅子坐在中年大叔身边,林枫的脸上堆出完美的,任谁看了都会有如沐春风感觉的微笑。

“自我介绍一下,阿姨,我是个癌症患者,而且是晚期!肝癌晚期,并大面积扩散了,今天中午那个光圈出现后,我好了!”

“我这位也是,不过他是肺!和你一样。”

交谈的是中年大叔的妻子,林枫这时变得很轻柔很有亲和力,但方宇明白,这是假的,这不是他本性的声音,是那台人形机器根据需要“模拟”出来的。

“阿姨,我是个中医,能不能帮你的丈夫把一下脉。你也知道的,我的情况和他的情况都很相似,吃了这么多东西,我也很怕。”

“可以,当然可以!我很担心.....”

“别打扰我吃东西!”

不过,正在狼吞虎咽的那位却很烦他的好心。

林枫极具亲和力地微笑着道:“没事,我不会影响你吃东西的,你只管自己吃就行了,大叔!”

林枫的微笑,却笑得一旁的方宇毛骨耸然。

“人类的面部是由44块肌肉组成的,血管和神经缠绕着软骨和骨骼,光滑绷紧的皮肤贴在骨骼上,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可以做出推、拉、扭曲各种动作,我研究过,微笑的种类有18种。每一种微笑都动用了不同的面部肌肉组合......”

从前还是“正常人”时的林枫也会笑,但绝不会象现在这样笑得拥有如此地亲和力,他性格上的原因让他的脸部肌肉无法自然地做出这样的表情动作。然而在切割了自己身上“多余的部分”之后,不会哭也不会笑的林枫,可以根据需要,完美的驱动脸部的肌肉模拟出任何表情。

方宇在心里大叫:“我们是一起玩到大的,你骗得了别人,甚至连自己都骗了,却骗不了我!那个戴着假面具的妖怪又回来了!”

“自我切割”之前的林枫,做事不知迂回,反应太快,讨厌蠢人和笨蛋,却是个真实的人,那时的他待人真诚,切割之后的他,则完全是个全身上下套着面具的人。

方宇到现在还记得当时双方的争吵。

“这个世界的人,哪一个不是戴着各种面具活着的。我父亲这一生最大的悲剧,他从爷爷那接受的教育是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他不戴面具或者不会戴面具,很真实,很好的做人原则,不是吗?可是时代变化了,现在的时代,人要戴着各种面具才能生存!我的父亲不是毛太祖,他不能象他那样逆天,可以改造整个世界来适应自己,又做不到改造自己去适应世界,所以,他最后被淘汰了!”

“我看到了他的错误,看清了他失败的根源,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严重的缺陷!我从小接受了太多错误的,和这个时代不相合的东西,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我也是过时落后于时代的存在!不想被淘汰,就得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可是大错已铸成,本性难移,很多东西已经深植于我的灵魂之中!要用平常方式改变他们,太难了,也太麻烦了!不过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自己进行大手术!”

“性格是一种化学反应,只要改变了我自己身体里关于性格的各种化学反应,我就可以改变我的性格,甚至操纵、控制自己的性格!”

真实的林枫,是不会主动和陌生人说话的,因为他有轻微与陌生人交流的障碍症。要他主动去和一个陌生人搭讪,那简直就和扒他的皮一样难受。

一边的方宇看着正在侃侃而谈的林枫,一边暗暗的摇头,现在的林枫完全是在模拟他的徒弟陈涛涛的神态。那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走在街上,随便拉一个陌生的过路人都可以搭讪,三句两句之后就可以天南地北地神侃,堪称是外交能力值满格的交际高手。

“大叔,你放心地吃吧,我只要把手放在你的后颈上把一下脉就可以了,不会有任何的影响的。”

征得了对方和家属的同意后,林枫顺利地将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搭上了他的后颈,指尖和颈部皮肤接触后,林枫闭上了眼睛。

“先清除你脑子里的烦燥.....完成!”

“清除完成!刺激他的脑垂体,让它分泌忍耐和镇定的化学成份......完成!”

“解析开始!”

“果然,和我一样,食物一进入胃就在几秒内迅速地被溶解变成液体,然后进入小肠被快速吸收!全部过程只有三分钟!”

“细胞的新陈代谢速度是正常人三倍,各部分器官的活力活性是成倍地提升,而且这一状况还在增强。”

“身体各处的肌肉纤维都在增强......找到了,找到我要找的东西了!果然,象我推算的那样......”

“只是,这东西,不完整,很不完整,象是半成品,残缺的毛胚。边上的那个给我的感觉也差不多,顶多也是个未完成品或者残次品,没有半点用处!”

林枫的手指这一搭就是数分钟,这才在对方家属疑惑的目光注视下松手。

“大叔的身体很健康呢!他的心跳极有力,心脏的健康程度简直和二十岁的年青人没有区别呢!”

带着歉意的微笑应付性地说完场面话,林枫略带遗憾地回到桌边。

方宇问道:“有什么发现?”

“是有些发现,不过我没有找到我要的东西。时间差不多了,买衣服吧。”

两个二十八九岁,准大叔级的男人逛时装店,效率远比女人要高得多。进门,挑选,试穿,买单,十分钟后一切OK!

人靠衣裳,又恢复了健康,重装“包装”后的林枫比在马胖子那边斜眼歪脸时的样子,卖相上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他的变化,不仅仅是在外表上,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和气质上。“自我切割”前的林枫,性格上很多地方很幼稚,外观上更无形象可言,顶多只是一个加强版的宅男,值得赞赏的地方就是有一手令人羡慕的好技术,至于什么么男人味,男子汉气魄,吸引女性的风度和他根本没有关系。

而切割后到患病前那段时间的他,则是妖孽一般的存在。那时的林枫总是在适当的地点露出最适当的表情,说最让人满意的适当的话。但其本质却是石头心性,一切表露出来的喜怒哀乐全是根据需要临时制造出来的。

对着镜子,有点自恋地看着镜中那个全新形象的自己,林枫满足地点了点头。剪成板寸头的头发象针一样的竖着,脸部棱角分明线条,很好地体出男子汉的刚硬。至于那双眼睛,透着一股饱经世故的深隧,那是他最满意的部分。

他对镜中的自己道:“现在开始,你终于又可以看穿那些从前看不穿的东西了!”

方宇在他身后道:“还有半小时小时,涛子就要带着她过来了,你就打算这样去见她吗?”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以为这不是我,你错了!从出门到现在,你一直都弄错了一件事情,我并没有把那些东西切割掉!从前“切割”,只是因为我的能力有限,只能简单地将他们完全封印起来!而现在的我......”

林枫伸出左手,食指尖点在镜中自己的额尖上。

“已经可以做到控制和操纵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我是过去两个我的混和体。你很不喜欢的那个我,其实只是我的未完成品,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完成品!”

林枫的指尖顶在玻璃上,开始画螺旋形的圆圈。

“知道吗?方仔,世界正在变化!我的能力告诉我,在未来的几天里,这个世界将会有一场风暴!甚至会有一场大洗牌!我已经听到暴风雨到来前的雷鸣声!”

“你是说会有****?什么意思?”

“这几天,我想我们大概会很忙,好了,时间差不多了,她快来了,还是先回去等他吧!”

林枫转过头,对着背后的方宇,嘴角微翘,牵动数块肌肉,然后对笑了,那笑容很亲切。

方宇感觉周围的空气似乎降了几度。

“方仔,我的笑,是发自本能地笑,并不是根据场景需要制造出来的。”

林枫低沉的不冷不热的声音,让他感觉更冷了,这是真话吗?老兄,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

“方仔,其实啊,你从前认识的那的林枫,在大二那年,我妈妈病死的那天,就已经死去了!那一天,也正是我身上能力觉醒的同一天!我看清了自己的同一天!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在努力地想创造一个新的自我。”

“那时候我还是学生,没有认识涛涛,这个全新的我,完全是根据你的性格为参照物制造的!和我相比,你拥有很好的脾气,待人宽容,不喜形于色,对上层够尊重,对下面也能通容,甚至连我这样很不好交往的家伙,你也能和我成为好朋友!知道吗,兄弟,我可是一直看着你的背影走过来的!”

“一直以来你弄错了一点,我根本没想到要把自己变成完全的人形思考机器,人形思考机器的生活太枯燥太乏味了!我最初的想法,是要用那台人形机器变成我的第二条腿,替我处理讨厌的人际关系!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人格分裂。”

“人类性格的产生,是个太过复杂的东西!我的能力对他的解析恐怕连皮毛都算不上。虽然我有了参照物,可是要塑造出自己假想中的事物,根本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现在的我也做不到。”

“所以我只能退而求其次,最后就整成那样了........我唯一没想到的是,当时我“一刀切”下去后,竟回复不过来了!我计划中的第二条腿变成了我的脑子完全取代了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还真是鲁莽了。若不是这场癌症,我大概还真会这么乏味地一直生活下去!”

“但现在,我的计划成功了!从前的我是把所有的情绪割掉,然后在不同的场合制造出一堆虚拟的面具去面对这个世界。而现在的我,则用自己的主观意志,在需要的时候,就象关闭水闸一样的,在需要的时候把那些不利的东西关掉,然后留下有用的部分去面对这个世界。简单地说,从前的我是在造假,现在则是过滤掉杂质。”

回去的路上,几乎都是林枫在说话,而方宇却一直在扮演倾听者的角色。

“你的话变多了!”

“因为不说清楚不行!从饭店开始,我感觉得出你的疏远。我想继续维持我们的友谊就必须说明白,我知道你很不喜欢从前的那个我!我重病的这段时间,你一直在帮我,这是真正的朋友才会做的!我的朋友很少,确切地说,你是唯一一个!”

“你说的现在的你,和当时的那个人,有区别吗?”

“有!从前的那个我,是台绝对理智的人形机器,身上没有半点人类情绪!而现在的我,喜怒哀惧,七情六欲全部都在!和中午前的我相比,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会在需要的时候变得很冷静——前提是我自己能先保持理性,不受自己的情绪左右!”

“如果你不能保持理性呢?”

“那我就会变成高中大学时的那个傻瓜!”

“傻瓜?那样的傻瓜还可爱点!”

“怎么样,满意了吧?”

林枫停下来,然后对着方宇伸出了右手。

“滚!这是在马路上!我不想让别人以为我们有基情!”

“哈哈哈!小丽那个腐女从前可是整天八卦我们断背的!”

“离我远点!你的手太可怕了,被它碰到这辈子都要做恶梦的。”

第六章间 噩梦临近

林枫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却在小区门口看到三辆救护车呼叫着开出,周围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方宇上前一问,原来就在半小时前,这个小区里连续有七个人莫名其妙的晕倒。林枫望着开远的救护车,微皱了一下眉头。

不久之后,小区门前的马路上又接连有几辆救护车驶过,不过是开往别的社区。而远处也传来同样的声音,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可以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咋回事啊,林子,怎么这么多救护车?”

“你问我,我问谁?”

“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

“我们到家到现在,二十分钟里,我总共听到三十一辆救护车的声音!”

“别再卖弄你的能力了!你还是快点把泡妞的本事学会吧!”

在等待美女上门前的空隙里,林枫被赶去坐在家中的电脑前上网查资料临时抱佛脚去恶补“追女”的知识。方宇则站趴在窗口台上摆~~弄着他的高倍望远镜东看西看。

“喂,林子,到时候人家来了,你不会紧张得说不出话吧?”

“我说林子,你记住一点,和她说话的时候,目光要正常地平视对方,不要有意地把眼神挪开!不要害怕和女孩子的眼睛对视!”

“还有啊,听涛子传来的情报,她是个小白领,很受老板的重用。这样的女人眼光也是很高的。生活可能会很讲究情调,你得学会喝酒泡酒吧还有K歌,现在白领都爱在那种地方。还有......”

“方仔,知道我在想啥吗?”

“想啥?”

“她要是来了,我还直接在这里把她推倒算了,会不会更轻松一点?”

“你这牲口!那是犯罪!咦,我看到你徒弟了,跟着他从出租车下来的那个就是吧,让我瞧瞧......黑色的丝~~袜美~~腿,极品美~~腿啊!个子比你徒弟高,加上高跟鞋的高度,你们站一起的话你可能会比她矮一点了!脸转过来了,咦,你小子的眼光确实很不错!”

“当然,我对女人,其实是很挑剔的......”

站在窗口的方宇并不知道,林枫除了开头几分钟的时间查了一下“泡妞追女”的相关知识外,其余的时间却在查找今天发生的各种怪事的网上相关报道,而他的目光也正变得越来越凝重。

听说人来了,他这才关掉显示器,身子在电脑椅上旋转九十度,面对方宇。

“我说方仔,等下我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她?”

“这也要我教?先保持平常心,面带礼貌的淡淡的微笑,目光淡然地平视对方的眼睛,说话的声音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声音最好带点磁性!”

林枫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你能不能示范一下,我好复制一下你的表情神态和口气。”

“涛子说得没错,这方面你果然是白~~痴!”

方宇拿着望远镜猛砸着自己的头,这世上怎么有这样极品!都快奔三了,某些地方居然还嫩得像雏?

“那是因为,真接复制粘贴,比较省力!”

想了想,林枫总算把这句会让方宇暴走的话藏在肚里。

门铃声很快响起,林枫走到门前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年青的女子,至于跟在她身边的林枫的徒弟,则就被开门的两人一起无视了。

柳眉五官外表一看就知道是一位传统的小家碧玉型的女子。有着柔和的面部线条和书香门第家庭出身特有的知性气息。她上身着的一套米黄色的职业白领制服,下~~身套着裙子下摆延伸到膝盖处,不堪一握的纤腰被一条黑色金扣的腰带束着。她的上身仅露出一小截雪白的粉颈,而下~~身只放出半截美~~腿,很显然,她是一个在穿着上相对保守的女性。

门开的一瞬间,先前还以专家身份教导林枫的方宇,就本能地把目光放在她的胸~~部,柳眉的双~~峰其实相当地丰满,虽然保守的穿着将一切掩盖得严严实实,可是衣服下的茁壮还是努力地向外扩张着,将那儿撑得高高~~凸起。这种相对保守穿着和和她天生的魔鬼身材的矛盾冲突,却而反而增加了男人征服他的欲望。就连方宇这个“老实人”,都不无恶趣味地想,如果这个女子做一下扩胸运动,其上衣胸口的那颗纽扣会不会崩飞掉。

见到林枫开门,她微一点头,很有礼貌地轻声问道:“是林枫林先生吗?”

“是我!你的事情,我的徒弟告诉我了!先请进吧!”

比起方宇的略显失态,林枫倒是表现得相当地正常。他用平静眼神平视对方,目光中没有躲避,也未渗杂别的东西,很纯洁很纯净——至于现在的他是哪个他,就没有人知道。

柳眉身后,陈涛涛悄悄地打出胜利的手势,而方宇则这时趁机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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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今天的事很简单,柳眉的电脑硬盘坏了,里面存有大量重要的客户资料。心急火燎的柳眉满世界地想要找人修复硬盘取出资料,但硬盘这东西,一旦损坏基本只有报废的份,除了极少数的电脑硬件高手外,就算是生产厂家也没有办法。

就在昨天,陈涛涛得到这个情报后,立刻设法联系上柳眉,然后拍着胸脯说林枫可以修好,把她哄了过来。

楼下,事先闪人的方宇和陈涛涛站在底层电梯口的位置闲聊着。

方宇问道:“你怎么知道她的硬盘需要修理!”

“她的一位同事是我的新女朋友。其实我早就想把她骗过来让师傅当面见一面,算是替他满足最后一个愿望。却没想到像网上说的那样,师傅真的恢复健康了。”

方宇叹道:“他有你这个徒弟,真是幸运。”

“老方,你说师傅和她在房间里会发生什么事?”

“那家伙大概现在正坐立不安,窘成大红脸吧!”

两个某些方面很相似的家伙互望一眼,一起发出会心的奸笑。

“老方,和你说个真事,是他的糗事。六年前的时候,他明明是老板,对外招收女秘书,他居然会在那些过来应聘的女生面前紧张得脸红.......咳,这事我发誓不对外人说的,你千万别传出去,否则他会杀了我的!”

“不奇怪,那家伙某些地方就像小男孩一样呢!不过回想起来,很多科学家,所谓的天才,都有各种古怪的性格上的毛病,比如我的导师也是这样的。”

“你说师傅会和她待多久?我赌不超过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太长了,十分钟!”

“叮”,一声电梯铃响,两人一起朝正在打开的电梯门望去,即看到林枫正送着柳眉步出电梯。

不到五分钟......陈涛涛和方宇一起丧气地垂下头,一副“我们被这个笨蛋打败了”的表情。

在电梯口的位置,柳眉和林枫正要挥手告别,陈涛涛快步上前,抢在对方开口前道:“柳小姐,你要回公司吗?他正好要去医院复检,可以顺路送你一程!”

“不必了,我家就在对面,现在我不回公司了,直接回去,谢谢!”

礼貌地一笑后,她就在三个男人的注目下,踩着猫步,扭着蛇腰挥手离去。只留下陈涛涛和方宇,恨铁不成钢地冲着某个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的家伙吹胡子瞪眼。

“师傅啊,我说过多少次了,泡妞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抓~~住每一个送女孩子回家的机会!你怎么就这么忘记了?”

“啊,真的忘记了!”

方宇陈涛涛一起吸气,只恨烂泥扶不上墙。

“那硬盘师傅你有把握修好吗?师傅啊,本来我只想让你趁机见师母一面的,没考虑过你能不能修好,你当时的情况我还不知道......”

“如果是昨天,我可能修不好,但今天.......”

林枫举起右手。

“我相信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修不好机器!”

###

一辆黑色的奔驰S型轿车行驶在开往肿~~瘤医院的路上,开车的人是陈涛涛,而车主林枫则在坐在后座的位置上,脸上的表情有些严肃。熟悉他的陈涛涛知道,此刻的“师傅”一定又在考虑什么复杂的问题了。

送走去接老婆孩子回家的方宇后,林枫就让徒弟开车送他直奔本市的肿~~瘤医院(注:肿~~瘤其实也就是癌症医院)。

“师傅,你要去那儿体检吗?今天的事实在太怪异了,网上都传疯了。有人说外星人要入侵了,有人说这是星际之门被打开了,有人说这是2012提前到来的迹像,听说已经有人在超市抢购物资了,哈哈......”

“有没有人说会暴发生化危机之类的事情?”

“有啊!那些癌症病人疯狂地大吃大喝,真是把很多人都吓坏了!对了,网上有传言,那些像师傅你一样突然自愈的人,有些人竟然拥有了特异功能,能喷火隔空抓物之类的.......反正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传言是真的。”

“什么?”

车子正好行驶到十字路口遇上红灯,陈涛涛猛地踩住刹车停下车,回头看着年龄只比他大三岁半的便宜师傅。

“涛涛,绿灯后开快点!我现在很饿.....”

就在刚才,林枫和李老头通了一个电话,向他提了一个古怪的要求:要他帮忙准备一套医生穿的白大褂,他要去住院部“帮忙”检查一下那些不治而愈的癌症患者。

“这种饥饿感,不是靠食物就能填满的。肿~~瘤医院是全市癌症病人的集中地,我相信在那肯定可以找到消除这种饥饿感的东西......”

心里嘀咕着,林枫慢慢地举起右手,食指在空气虚画着圆圈,一个圆圈套着一个圆圈。

绿灯亮,陈涛涛猛踩油门,奔驰发出一声嘶吼,飞快地奔了起来。

秋季的北方,虽然才五点钟,太阳已经斜在西边,夕阳照在光秃秃的树杈上,在地上拉出一片张牙舞爪的狰狞阴影。

天,快黑了.....

###

“涛涛,停下,快点!”

在距肿~~瘤医院百米远的地方,奔驰车停在了路边。

“师傅,怎么了,你怎么这么又在流冷汗,又不舒服了?”

林枫满脸严肃,冷冷地自语道:“简直就是站在一群野兽边上....”

陈涛涛不解地看了看四周,除了门口堵了一堆的出租车外,并没有什么异常。堵在门口排成长龙的出租车,清一色的是家属带着突然昏迷的病人赶来就医的。

“你在这等我!”

林枫跳下车,快速跑到不远处的一辆出租车前,里面的乘客是一名昏迷不醒的男人和他两个家属。

他拍了窗户道:“我是医生,医院里现在没地方安置病人了!先在这儿让我看看病人吧。”

借着冒充医生的身份,家属轻易打开车门,让他进入诊断。

“昏迷多久了?”

“半个小时前。”

“他从前有过癌症史吗?”

“没有!老陈两个月前才做过体检,很健康,没得过什么癌。”

林枫将手按在了男人的脖颈处,随即开始“解析”。

“体温四十度......肾上腺素......松果体激素......甲状腺素......果然,他的身体正在进行的变化和发生在我身上的很相似。”

“身体的各个部分的器官都在强化过程中.......但是为什么他们会给我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呢?”

其实,下午回家时,那几辆从林枫家身边开过的救护车,林枫就从车上感觉到一丝淡淡的危险气息。只是那时车子很快开走,他也没有时间去细察,却还是留下了心。

人体在生理活动中,体内带电离子发生流动,因而形成了生物电流,如脑电流、心电流、肌电流等。根据电动生物的原理,随着生物电流的形成产生了生物磁场。这种生物磁场可以通过现代医学仪器检测出来。所谓测谎仪,其实也是人类在这方面的研究后制造出的相关产品。

拥有感知型超能力的林枫,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台人形的多功能检测器。从前,为了自己探索“人性”方便,林枫曾花了极大精力专注于生命磁场的研究,他研究这个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感知旁人的生理反应,以便推算出对方心中所想——虽然不能像传说中的读心术一般读出他们心中所想,却可以通过他们生命磁场、内分泌之类的变化,判断出眼前的人是否在说谎,是否怀有敌意之类的。从前林枫需要通过身体的直接接触才能感到这些变化,但是在今天中午发生异变之后,他这方面的能力更是大大增强了,只要集中精神,相隔一段距离也可以“读”出许多东西。

“零距离”接触后,那丝危险的感觉更加强烈,林枫感到指尖接触到的不是人,而是一只极度危险的野兽。尤其是当他主动将从指尖释放出微弱的电流进行更细致的探索时,明明面前是个昏迷不醒的人,但是他的生命磁场却像是被侵入领土的野兽一般,充满敌意地排斥

着林枫的探索。

冒充医生,林枫接连对三个病人进行了诊断,结论都完全相同,此时整个肿~~瘤医院被运来的昏迷者数量已达数百之多。

在双方生命磁场的接触中,林枫读出了一个讯息:“饥饿!”,充满敌意的“饥饿”!在查看完第四个病人之后,林枫终于解析出了那危险感觉产生的根源之所在。

知道了真~~相后,现在在他眼里,这些人简直就是一匹匹眼睛散发着绿光的饿狼,强烈的危机感让林枫甚至打算跳上车立刻离开。

但是......

站在肿~~瘤医院门口,他大大增强的感知力,同样感觉到了自己下午在饭店就开始寻找的美味,那可是真正完美的存在,现在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勾引着他的食欲。

“诊断”完第四个病人后,林枫静思了数秒后,做出了决定。

他慢慢地闭上眼睛。

“恐惧,关闭!”

“喜悦,关闭!”

“愤怒,关闭!”

“悲伤,关闭!”

.......

一分钟后,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原本凝重的眼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没有半点人类情感的空洞和木然。

三年前那台完美的人形思考机器回来了!

他一边走向医院大门,一边拿出手机拔打给车上的陈涛涛。

“涛涛,你把车停远一点,就在路口的位置!记住,停的位置得是要一踩油门就能马上开到马路上的位置!”

“师傅,出什么事了,你语气......”

“别问为什么?照我说的做!还有,你待在车上绝对别出来,车窗给我关死了,发动机给我一直挂着档!”

“师傅,到底出什么事了?”

即使是平时看似玩世不恭的陈涛涛,这时也被林枫严肃得吓人的口气弄得神经兮兮。

“照我说的做!别问为什么,记住,我是老板!”

冰冷的语气从话机里传过来,呛得陈涛涛身体一颤,师傅可是从来没有用这样的口气和他说话过的。

挂断电话,看着四周昏睡中的“野兽”,他冷冷地自语道

“你们很饿,可是我也很饿!”

医院的大门对他敞开,林枫走向了他的食堂——住院部!在这路上他拿出手机,给方宇拔了一个电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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